2025年以来,堰口镇纪委接连收到县纪委信访室转办的3起村民组长违纪问题线索,涉及3个行政村的3名村民组长。问题线索一经移交,堰口镇纪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核查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迅速开展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经过严谨细致的谈话函询、实地走访、调阅资料等环节,3起案件的违纪事实均已查清,相关村民组长均被依规依纪立案查处。
经核查,3名组长违纪事实均已查清:十字路村代某拖欠集体土地租金9000元未分配;魏岗村严某拖欠征地补偿款15418元、对违规分配预留地问题未进行咎处、发语音辱骂群众构成寻衅滋事;青莲村程某拖欠群众款项 5504元,至2024年7月才发放。依据条例,经堰口镇监察办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十字路村村民组长代某政务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法资金9000元;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魏岗村村民组长严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青莲村村民组长程某党内警告处分。
这3起村民组长违纪案件的查处,看似是“芝麻小官”的个别问题,实则暴露出基层微权力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充分印证了“微官”亦有廉洁风险,“微权力”也可能滋生“微腐败”的深刻道理。村民组长作为身处基层治理“神经末梢”的工作人员,直接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负责村级事务落实、惠民政策执行、矛盾纠纷调解等具体工作,其言行举止不仅关系到村集体的和谐稳定,更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少数村民组长之所以触碰纪律红线,一方面是自身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纪法规缺乏敬畏之心,错误地认为村民组长“官小权微”,偶尔的“小动作”不会被发现;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部分村党组织对村民组长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存在缺位现象,存在重使用、轻监管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导致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堰口镇纪委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多措并举加强基层微权力治理。
近期,堰口镇纪委将持续深化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体村组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村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村民组长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各个角落。此外,还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基层监督中来,形成监督合力,切实织密织牢基层监督网络,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基层“微腐败”,为堰口镇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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