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专项巡察组于2025年7月2日至9月16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安置房分配等3个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对县医保局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对县民政局开展养老服务专项巡察;对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开展安置房分配专项巡察,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延伸了解。重点监督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等5家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按照专项巡察要求,坚持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一主题贯穿始终,聚焦相关行业系统突出问题,紧盯民生痛点难点,重点监督检查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安置房分配等领域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腐败乱象和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不正之风情况、行业监管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巡察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国投大厦一楼134室西侧(县医保局信访接待室);国投大厦三楼301室(县住建局信访接待室);城投大厦九楼922室(县民政局信访接待室)。
(二)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国投大厦二楼232室西侧;国投大厦三楼322室西侧;城投大厦九楼西电梯旁。
(三)电子邮箱:17756998631@163.com 。
(四)举报电话:17756998631。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10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寿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