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这车间空着,大伙儿都说钱打了水漂。现在好了,我们在家门口就能上班,每月还能拿两三千,比外出打工强多了!”谈起前段时间的再就业情况,寿县刘岗镇沈郢村村民张大姐笑得合不拢嘴。
这场 “沉睡资产” 蝶变的背后是纪检监察机关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同频共振的生动实践。数月前,该县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组在与农业农村局联合督查时发现,刘岗镇多村联建农产品加工车间项目自建成以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经调查了解,导致该资产闲置的原因,一是资金投入不足,该项目出入口路面宽度达不到大型车辆进出要求,货物运输较难;二是宣传力度不足,前来洽谈的企业较少。
为尽快盘活闲置资产、发挥资产效益,该县纪委监委及时与农业农村局、刘岗镇人民政府、沈郢村村委会召开会商会,厘清工作职能,明确由刘岗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招租,沈郢村村委会负责资产运营。同时,协调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省级衔接资金77万元,对进出车间道路进行了拓宽,对车间内设备、水电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车间的出租竞争力。2025年3月,该车间成功出租给安徽芒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3年租赁协议,年租金8.9万元,增加了村集体收益,带动务工人员9人,其中脱贫户6人,人均月收入2850元,资产的经济社会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
自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对全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全面起底,紧盯政策落实、资金拨付、验收把关、后续使用等关键环节,建立项目监督清单、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采取“三看三查”工作法,即看项目档案,查程序是否合规;看施工现场,查质量是否达标;看运营情况,查效益是否发挥。截至目前,已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督查8次,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44个,排查闲置资产15个,目前已盘活6个,预计可增加村年集体收益56万元。
“农村集体资产是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我们将继续深化专项整治,用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让群众在家门口看到乡村的新变化,摸到增收致富的‘新路子’,真正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寿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