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新风正气,现将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季元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1年至2022年,季元军多次在寿县饭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李某某宴请。此外,季元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25年3月,季元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寿县寿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向益亮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问题。2022年至2024年,向益亮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黄某某等人8688元现金、11箱白酒、9条香烟、1张面值2000元的鞋卡等。此外,向益亮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25年3月,向益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寿县迎河镇常圩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朱树成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等问题。2016年至2024年,朱树成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何某某等一张面值1000元的联华超市购物卡、十五箱白酒、三条香烟。此外,朱树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25年3月,朱树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全县党员干部应深刻反思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抵御不正之风,持续巩固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坚定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发生在学习教育期间、重要时间节点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持续以严的作风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