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知识小课堂
(总第六期)
审查调查取证注明内容要求
一、自书材料
自书本人亲笔书写,逐页签名书写页码捺印,在末页签名注明日期并捺印。
调查人员在自述材料首页右上方注明“本材料共×页,于×年×月×日收到”,接收签名并注明日期。自书材料与笔录之间不出现矛盾。
二、出示书证
被谈话/讯问/询问人核对后,在出示材料首页复印件写明“此材料共×页,已向我出示”,签写姓名和日期,附于笔录后。
同一份书证分别向多人出示的,应当各自使用单独的书证复印件。
三、笔录签字
核对后,在笔录末页正文下一行写明“以上笔录共×页,我已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签写姓名和日期,并逐页签名、捺印(签名、日期、页码、修改处)。
末页谈话人由2名谈话人签名,记录人1人签名。
四、调取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本人在复印件中间空白处注明“本复印件由我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签写姓名和日期并捺印。由2名调查人员接收签名并注明日期。也可到公安机关集中调取。
证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可在提审时调取其拘留、逮捕、留置等相关法律文书或罪犯信息登记表等。由调查人员在首页右上方注明“此复印件共×页,于×年×月×日收到,已与原件核对无异”。由2名调查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五、调取书证复印件
由提供人在书证右上空白处注明“此材料复印于××单位(个人处),共计×页,已与原件核对无异,因档案管理要求(或者因保密工作需要等取得原件确有困难的原因),原件存于××单位(个人处)”,提供人签名、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或捺印,由2名调查人员接收签名并注明日期。可通过出示《调取证据通知书》的方式进行调取。
六、调取书证原件
由提供人在书证右上空白处注明“此件共×页,系原件,由××单位/个人提供”,提供人签名、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或捺印,并由提供单位在首末页和骑缝处加盖公章,由调查人员接收签名并注明日期。
七、个人主动提供书证
既可通过出示《调取证据通知书》的方式进行调取,又可由提供人在该书证右上空白处注明“此件共×页,由本人主动提供”,逐页签名、注明日期并捺印。由2名调查人员接收签名并注明日期。
八、网页打印件
可以视情通过打印、截屏等方式替代直接提取电子证据信息。工商登记、外币汇率等信息资料可直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外汇管理局官网等网站下载,并在打印页上简要注明提取情况:“此材料共×页,于×年×月×日打印自×××网站(网址:×××)”。由2名调查人员签写姓名和日期。
九、书证组卷
复印同案证据:“此材料复印于本案×卷,共计×页,已与原件核对无异”。由2名调查人员签写姓名和日期。
复印他案证据:“此材料系复印件,共计×页,已与原件核对无异,因档案管理要求,原件存放于××机关××案第×卷”。由2名调查人员签写姓名和日期,并加盖案件卷宗存放机关档案管理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