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庵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1-18 16:34    来源:寿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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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至2024年1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茶庵镇党委开展了巡察。3月21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茶庵镇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茶庵镇党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6次,并专题到县委巡察办汇报2次,与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江中堂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茶庵镇党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两个责任”担当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茶庵镇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领导责任,制定具体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茶庵镇党委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截至9月10日,4大类14方面28项具体问题,整改已完成28个,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79条,制定完善制度7项,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3.82万元;开展批评教育、约谈5人次。

二、严格标准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严不实。

1)学习传达不及时。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学习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2022年2月22日发布中央一号文件,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8月18日才传达学习。

一是优化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领导力量。印发了《关于调整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与《关于调整茶庵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与分工,确保了每位成员都能在其专长领域内发挥最大效能,配齐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成员队伍,为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深化理论学习,科学规划学习蓝图,提升学习成效。持续加强我镇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制定了《中共寿县茶庵镇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紧密围绕中央、省、市、县的重要指示、批示及文件精神,系统规划了全年学习内容,明确了学习主题、研讨专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学习要求和学习形式。建立健全学习记录制度,及时总结学习经验,反馈学习成效,以制度保障学习活动的持续性和时效性。

2)学用结合不紧密。镇党委政策理论学习读原著悟原理把握不够,对标学习、靶向学习较少,学习实效不明显,未能结合镇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没有更好地指导工作。

一是印发了《中共寿县茶庵镇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2024年以来,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重点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领域的专题学习,指导相关领域具体工作。

二是建立茶庵镇周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在总结上周工作基础上,结合上级相关精神要求制定本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有力有效指导开展镇中心工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

2.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强。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2020年茶庵文化广场绿化工程8.87万元,2021年建党100周年大院雕塑2.4万元,未经集体会议研究。

一是修订完善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规则(试行)》。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要求“凡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应当经过镇党委会议或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

二是修订完善了《茶庵镇关于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机关事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各类环节进行具体规定,严把支出合同关、财务审核审批关,对于未按照规定上会研究的事项,不予审核拨款。

三是已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4)党的制度执行不严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2021年4月8日镇党政联席会研究人事安排。

一是制定《茶庵镇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对须党委会议研究事项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并对党委会执行制度提出明确纪律要求,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替代党委会议。

二是制定《茶庵镇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会前酝酿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对党政联席会议议题进行分类研究。

三是实施会前议题申报审核制度。要求所有拟上会议题必须提前申报,并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包括议题的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等方面,确保议题质量。

3.推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5)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截至2023年12月10日,仅完成省外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7000万元,剩余5000万元任务数没有完成。

一是立行立改,积极向县招商中心报送全年招商引资数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根据《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寿〔2024〕13号)我镇全年任务悉数完成。

二是制定了《茶庵镇2024年招商引资实施方案》《茶庵镇招商引资信息上报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招商引资信息搜集上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加强对寿县招商引资政策宣传和解读,调动镇村干部信息收集、上报积极性。2024年招商引资实施意见中明确工作任务,近两年均完成外出招商任务。

6)限上经济基础薄弱。2021年以来,全镇没有限上企业。

一是全力推进限上企业申报进度并于今年9月份成功申报寿县鼎安加油站(普通合伙)为2024年限上企业。

二是已修订完善《招商引资信息上报管理办法》,明确工业、农业以及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企业范畴,明确奖励办法,提高镇村干部提供相关项目主动性。

三是已发布《关于摸排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的通知》,对全镇范围内商贸企业开展全面摸底,为下一步培育存量,拓展增量提供了坚实基础。

4.生态环境监管不力。

7)污染治理不够严。精神村红星养猪场将粪便排放农田里,造成大面积污染,散发恶臭,且离群众居住点较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胡圩村、碾桥村养猪场将养殖废水直接排入周围水沟水塘中,水体浑浊和发黑。

一是镇理论中心组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集中学习,切实加强镇领导班子成员对生态环境重要性认识。

二是对相关养殖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养殖主体严格落实环保责任。精神村红星养猪场粪便已及时清运离田,环保设施齐全,污水无外排;胡圩村养猪场已停产;碾桥村养猪场设施齐全,现已无污水外排。

三是镇畜牧站、环保站每月对相关养殖企业加大巡查力度,规范养殖场落实环保举措。

8)人居环境整治有差距。全镇8个村不同程度上存在生产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茶庵村村民组路面、龙湾村茶庵支渠水中布满垃圾。原大树小学门口堆积大量建筑垃圾。碾桥村污水处理设施上面盖狗棚。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在茶庵镇镇内主干道树立宣传标牌及在农户户内张贴《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高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共建共享”理念的认可度,引导群众自觉保护周边环境。

二是结合市县文件及我镇实际,制定《茶庵镇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强化环境整治的力度,发挥村级公益岗位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作用,充实镇人居环境办公室人员6名,明确了专职办公室主任。

三是细化对中六投公司每月考核。制定详细、可量化的月度考核标准,涵盖环保指标、运营效率、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量化考核。

四是加强对各村考核,细化人居环境各项考核指标,建立常态化激励机制,运用督查考核结果,奖优罚劣。9月20日,省农业农村厅以送阅资料(专报)的形式肯定了茶庵镇在人居环境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并送呈省政府领导阅。

5.安全风险防范存在短板。

9)消防设施隐患较大。茶庵镇小微园消防泵、消防管道及配电设备进水锈蚀,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一是镇立即督促承租企业安徽欣诚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制定日排查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消防演练。经日常检查看,目前企业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消防设施隐患排查做到有记录、有图片,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二是对消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由镇政府投资9万余元对小微园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更换,目前项目已通过验收,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三是制定《2024年应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度,常态化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改。

10)道路安全重视不够。S324和S240省道茶庵镇段多处与县道乡道的交叉路口无交通标识,安全隐患较大。2023年国庆假期期间因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被县政府约谈。

一是每月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对当月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10余次,入户对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00余次,制作张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墙体标语8面和条幅16条。

三是加强对道路交口警示。投入179157.79元在各交口加装减速带共62.5米,爆闪灯25盏,提醒提示标牌8处,险峻路口加装安全护栏600米,清理遮挡绿植20余处,同时已经于4月在S240重要位置加装违停抓拍,保持路面畅通。

四是重要路口已经安排劝导员上路执勤,督促骑车群众佩戴头盔,

6.民生保障调整不及时。

11)社会救助审批不到位。2023年1月至11月,镇社会救助共开展6次,没有做到一月一次的审批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配齐配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成立茶庵镇社会救助工作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并充实了镇民政所的力量,新增1名专职工作人员,以提升工作效率和专业水平。同时,全镇8个村均配齐了专职民政专干,实现了民政工作队伍在镇村两级的全面覆盖和强化。

二是深化业务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专业能力。组织了两次专题培训活动,培训内容涵盖社会救助政策解读、业务流程操作、案例分析等多个方面,确保经办人员能够准确掌握政策要点,熟练操作业务流程。此外,开展了业务能力测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检验培训效果,激励经办人员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动态管理确保精准救助。制定了《茶庵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人口认定等审核确认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类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和审核确认流程,建立了动态进出机制。坚持按月召开低保联审联批会议,及时审议新增和退出低保人员名单,确保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至目前,新增低保人口80余人,实现了“一月一进”的动态管理目标。

12)动态调整不及时。2023年1月至9月镇未开展动态调整,10月份镇才对谢埠村、花果村等5村19名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人员进行集中清退。

一是组织镇村业务经办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次,业务能力测试1次,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养。

二是制定了《关于成立茶庵镇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茶庵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人口认定等审核确认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动态进出。截至6月底已经清退42余人。坚决做好“一月一退”。

三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召开8村村书记、村民政专干参加的社会救助工作专题约谈会,明确动态调整工作要求,严把责任落实。

7.乡村振兴项目效益发挥不明显。

13)资产闲置。胡圩村产业振兴基地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两个厂房基本闲置。

一是在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前,均进行了项目可行性研究,确保所有项目都经过科学、严谨的前期论证,以最大程度上降低投资风险,提高项目成功率,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二是召开胡圩村闲置项目专题整改会,明确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后期村级资产管理流程。

三是加强宣传。在政府网站发布招商公告、在村干部朋友圈、工作群对胡圩村产业基地进行大力宣传推荐。并加强与县招商局的对接,持续扩大招商引资力度,目前在谈有意向项目3个。

四是使用2024年衔接资金59万元,进行胡圩村产业基地主道路拓宽改造,改善周边基础设施条件。目前项目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

14)产业项目收益未收回。镇农业发展项目资金100万元入股安徽绿美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合同到期,至今镇未将100万元股金、10万元收益金收回。镇小微园出租给欣诚利公司,年租金60余万元,2022年8月至今租金未付。茶庵村绿色蔬菜基地,尚欠租金36万元。

一是召开涉及村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重点聚焦于提升各村对资产收益管理的认知水平与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每一笔资产都能得到有效管理和最大化利用。

二是对涉及拖欠的单位进行了严肃约谈,明确责任,督促其尽快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对拒不缴纳租金的安徽绿美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寿县华蔬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立案起诉。安徽欣诚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小微园已缴纳租金30万元,余款已递交还款承诺,将持续追缴。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履行“两个责任”有短板

1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2019年以来,全镇受党纪政务处分33人次,其中关岗村受党纪政务处分达8人次。

一是进一步深化茶庵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茶庵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体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出台了《茶庵镇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茶庵镇落实“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茶庵镇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及《茶庵镇关于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机关事务管理的若干规定》,通过制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二是将党纪党规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常态化学习计划之中。印发《关于在全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详细规划了学习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旨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纪律和规矩,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学习成效,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八个专项整治、小微工程项目问题整治及村组资金突出问题整治等行动及日常督查。

16)履行监督责任乏力。2019年以来,镇纪委查办案件35件,全部为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移交,没有自查自办案件。

一是制定《关于调整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落实纪委“三转”要求,明确界定了纪委书记的专职职责,即全面负责并深入推动纪委各项工作,确保纪委能够聚焦主责主业,有效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今年以来,镇纪委初核了结2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以第一种形态处置2人次。

二是制定《茶庵镇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方案》积极对镇各部门相关业务开展监督。通过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对镇内各部门日常业务及重点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干部作风根本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安排一名镇干部到协作区跟班学习,镇纪委书记参与第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通过实地参与、互动交流,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严格执行月度监督事项检查制度,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实现月度情况通报常态化,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针对县纪委下发的各项任务,迅速响应,积极部署,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和日常监督检查,有效发挥了纪委的监督保障执纪作用。

9.执行财经法规不严。

17)多支付税款。2019年中郢小学拆迁项目、2021年胜利渠衬砌项目、2022年茶庵镇改厕项目、2023年碾桥中心村卫生院门前景观塘绿化提升工程等14个项目,均将免税或1%税率项目以9%税金计算支付,造成资金损失20万元。

一是已通知全部企业退回多支付税金,目前残疾人之家及国旗安装等14个项目已退回多支付税款191235.73元。由安徽卓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1年胜利渠衬砌项目剩余一个已向其发送律师函,正在催缴中。

二是完善修订《茶庵镇关于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机关事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分管领导要负责核实工程中标单位开具的税票及完税证明,确保税收留存在当地,避免多支付税款。

三是已由分管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

18)违规使用专项资金。2019年镇机关办公室维修费3.44万元从美丽乡村专项资金中列支。

一是企业已将3.44万元专项资金全部退回财政。

二是修订完善《茶庵镇关于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机关事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专项资金的支出范畴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工程未能按时招投标、实施完工的,造成专项资金被县财政收回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9)违规发放津补贴。2021年以核查乱占耕地图斑为名,给9名镇干部发放交通及通讯补助1.3万元。

一是已将违规发放的1.3万元核查乱占耕地图斑工作经费全部收回。

二是已修订完善《茶庵镇关于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机关事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津补贴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发放津补贴。

10.工程项目监管存在风险。

20)项目统筹不够。2020年茶庵镇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茶庵街道塘口经济建设,投资50万元,项目谋划未衔接好,水塘被复垦填平。

一是已制定《茶庵镇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项目须提前充分谋划,统筹考虑项目保障要素,项目必须要符合发展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规定,紧跟政策走向,完善前期工作,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实际、有序推进。

二是同杨凡生签订土地使用权意向性租赁协议,将位于茶庵村桃园组的土地意向性租赁给第三方经营,力求发挥集体经济项目效益。

21)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2020年精神村改厕总工程41.84万元,村直接决定由工程老板鲍某某承建。

一是已全面组织村相关业务人员深入开展招投标业务知识培训与学习,确保每位参与者都能熟练掌握招投标流程、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为提升村级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茶庵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项目建设工程的管理机制。明确所有项目建设工程均纳入镇政府统一领导之下,由镇建设工程领导组担任核心监督与指导角色,监督指导各村规范执行招投标程序。

11.镇对村“三资”监管缺失。

22)存在收支没有记账。镇农经站代管资金未依法设置账簿,应记账未记账,账目记录不完整。小微园建厂押金60万元、个人出借款50万元等收支没有记账。

一是已组织镇村两级相关业务人员深入学习了财经相关管理制度,内容涵盖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收支管理、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等多个方面,旨在提升业务人员的财经素养和管理水平,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已对相关记录、账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档案,确保每一笔资金流动、每一项经济活动都有据可查、有账可对,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三是已对《茶庵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不仅明确了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流程,还强调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重要性。通过细化管理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违规惩处力度等手段,确保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与高效利用。

23)未经审批直接进行支付。2021年3月15日胡圩村申领备用金2.3万元,未经镇长审批直接拨付给胡圩村。

一是修订和完善《茶庵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确保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筹集、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都遵循制度规定。

二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完善了审批手续流程,确保所有涉及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事项都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是已明确规定了各环节审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审批工作的权责清晰、分工明确。通过指定监督人员,对审批流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透明。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4)镇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年轻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经验缺乏,业务不够熟悉,个别年轻领导班子成员缺乏攻坚克难精神。

一是在理论中心组和班子会议上系统组织并深入学习了相关政策理论,旨在提升领导班子的理论素养与政策执行能力,为实际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指导。

二是派年轻干部前往上海跟班学习。通过实地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拓宽他们的视野,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是制定《茶庵镇单项工作绩效考核意见》。明确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激发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是制定《茶庵镇领导班子与新提拔任用年轻干部结对帮带工作意见》,一对一指导以后新提拔的年轻干部,既传递了工作经验,压实责任担子,助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

25)村级班子建设有差距。精神村班子不稳定,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村党组织书记一年内相继调整了3任,影响党组织正常运转。

一是建立村干部管理花名册,印发《茶庵镇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从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二是积极组织部分村干部前往小庙镇进行参观学习。通过实地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村干部们深入了解了小庙镇在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受益匪浅,提升了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是已全面落实各村配备两名后备干部的要求。通过严格选拔程序,确保后备干部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群众基础。

26)个别村班子配备不齐。龙湾村配备缺1名。

一是补选优秀专科生顾洋洋同志到村任职,配齐龙湾村“两委”班子。

二是已全面落实各村配备两名后备干部的要求。通过严格选拔程序,确保后备干部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群众基础。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13.巡察整改不到位。

27)2016年县委巡察茶庵镇指出“三资”管理不严,精神村唐根贤非法占用集体土地4.1亩的承包费、花果村联合组20多亩集体土地承包费,2014年至今仍未收取等问题。截止巡察发现问题仍然存在,相关费用没有收取。

一是深入学习与解读《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及《集体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茶庵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使用流程、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等相关规定。

二是强化租金收缴工作,确保集体资产收益到位。针对唐根贤历年租金欠缴问题,经过不懈努力,已成功督促其补缴了自2018年以来共计44000元的租金,有效维护了集体资产权益。同时,针对花果村联合组33.08亩集体土地的承包费收缴工作,已顺利完成,共计收回20840.4元,确保了集体土地收益及时、足额入账。

三是已由分管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

14.审计整改不彻底。

28)2022年县审计局对茶庵镇审计指出其他应收款亟待清理,至2021年2月有一人借款余额达11.72万元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问题仍然存在,大部分为私人欠款,镇应收款清理进展缓慢。

一是全面梳理欠款情况,分类施策,确保约谈通知全覆盖。对当前存在的欠款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严格按照人员类型进行细致分类。对于能够联系上的欠款人,已安排专人逐一进行约谈,详细告知欠款情况,明确还款要求,增强欠款人的还款意识。加快票据收集进度,持续督促欠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已收回(冲抵)欠款合计246937.8元

二是修订完善财经制度,强化机关事务管理,杜绝新增欠款。对《茶庵镇关于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机关事务管理的若干规定》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在加强预算管理、规范报销流程、严格财务审批等方面,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每一笔开支都经过严格审核,杜绝不合理支出和新增欠款的发生。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工作。茶庵镇党委将坚定不移地推进整改进程,确保目标清晰、力度持续。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得到长效巩固;对尚处于进行中、需长期跟进的项目,保持高度关注,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整改措施精准落地,即知即改,边整边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同时,依托专项整治行动,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抓手,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二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茶庵镇党委将更加注重治本之策,强化源头防控,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系统梳理现有制度,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构建起一套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茶庵镇党委将坚持不懈地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地生根,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自律、纪律处分等党内法规,不断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持续深化“四风”问题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以优良的党风引领政风,带动民风,不断推动茶庵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3169001;邮政地址:232232;电子邮箱:839357423@qq.com。


中共寿县茶庵镇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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