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办公室)
负责综合监督: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档案馆(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水利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瓦埠湖经济开发管理区等8家单位。
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八公山风景区管理处、县高铁站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县砂石管理中心、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等8家单位。
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工作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务员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等7家单位。
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新闻出版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县博物馆)、寿州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
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员会)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8家单位。
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
负责综合监督:县教育体育局、县总工会机关、共青团寿县委员会机关、妇女联合会机关、县科学技术局、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等6家单位。
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
负责综合监督: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寿县信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寿县新桥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综合监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等7家单位。
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综合监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红十字会机关、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