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诚恳接受你们提出的整改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完善长效机制,以高质量整改推动日常工作成效提升……”近日,寿县涧沟镇在接受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时,镇党委副书记当场作出表态。
自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为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寿县积极探索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模式,规范化、常态化、精准化推动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强化建章立制,规范整改流程。制定《寿县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全周期闭环管理责任清单》《寿县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等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宣传、被巡察党组织等各单位责任,列出巡察整改“时间表”“任务单”,为规范巡察整改工作、凝聚整改监督合力提供行动指南。
强化协调联动,多方审核把关。积极推动内外联动协作,建立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协作区“四方共审”的整改方案和报告审核把关机制,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层层“过筛”。十五届县委巡察启动以来,共提出审核把关意见183条,制发《审核意见反馈单》62份,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日常监督,全程跟进整改。将巡察整改监督作为政治监督月度重点事项,围绕整改方案制定、过程推进、情况报告等各个环节,每月一安排、一调度、一总结。定期开展未完成问题“回头看”,制发《整改督办函》22份。十五届县委前五轮巡察共反馈问题2696个,已推动整改完成2630个。
强化评估考核,注重成果运用。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综合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和等次意见,对评估结果为差等次的单位,约谈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并将整改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巡察-反馈-整改-评估-再整改工作闭环。十五届县委以来,共约谈单位党组织“一把手”6名。
“开展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有利于把准政治巡察方向,帮助被巡察单位破解整改难题,进一步拓宽了工作思路。”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与被巡察党组织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切实提高巡察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