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6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财政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牵头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3次,对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安排部署9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单位)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县财政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贯彻上级部署不够有力、组织全县收入成效差、财政(国资)管理有缺失、乡镇财政所管理有盲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寿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局主要领导带头认领问题,牵头整改23个具体问题,占问题总个数的4/5。
三是推进问题整改。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部署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多次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议,牵头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对重大问题、难点问题亲自组织研判、分析,做到原原本本、一项不漏的抓好整改。截止目前牵头召开党组会5次,局务会4次,全体干部职工会1次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积极配合党组整改,全面审核我局整改方案,指导我局整改工作,积极配合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县财政局党组坚持做到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制定了《寿县财政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寿县财政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等7项制度,修订了《乡镇财政(中心)所经费管理制度》《寿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寿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股室(单位)联系乡镇财政(中心)所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贯彻上级部署不够有力
(1)落实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精神不到位。一是召开县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树牢勤俭节约意识,切实将过紧日子落到实处。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金额较2022年度下降46%。三是修订完善《乡镇财政(中心)所经费管理制度》,切实规范财政(中心)所管理。
(2)优化营商环境有短板。一是部署乡镇开展政府采购“三库”清理自查自纠,全面取消乡镇小型企业库。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建章立制,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3)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力。一是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南陵县考察学习公务卡结算工作,交流学习经验。二是与县监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务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并按通知安排逐步推进。三是组织召开全县公务卡使用管理工作会议,全面推进公务卡使用工作。
2.组织全县收入成效差。
(4)税收占比呈下降趋势。一是严格执行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县财税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及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落实组合式新增减税降费共5.1亿元,其中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5561万元。二是强化税收征管,提升收入质量。2023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2亿元,增长3.5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65亿元,增长31.98%。非税占比46.52%,与去年底相比下降11.5个百分点,进一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三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应收尽收。制定《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寿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压实非税收入征缴单位责任,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可靠。
(5)收入负增长单位增多。一是召开全县基层税费协同共治暨财税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压实基层税费协同共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护税、组织收入责任,防止财政收入跑冒滴漏。二是2023年我县税收收入总体为增收态势,25个乡镇完成税收62876.78万元,增长17.22%,其中同比正增长的有20个乡镇。新桥国际产业园完成税收44422.95万元,增长64.56%;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完成税收17704.08万元,增长8.49%。税收收入负增长乡镇数量较2022年底减少12个,税费协同共治成效明显。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收支管理。印发《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寿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支出管理。
(6)乡镇之间收入不平衡。2023年我县税收收入总体为增收态势,2023年25个乡镇完成税收增长17.22%,其中同比正增长的有20个乡镇。新桥国际产业园完成税收增长64.56%;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完成税收增长8.49%。税收收入负增长乡镇数量较2022年底减少12个。2023年,落实组合式新增减税降费共5.1亿元,其中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5561万元。
3.财政(国资)管理有缺失。
(7)预算管理不严格。一是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企国有资产法》,全面提升对预算编制认识。二是自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我县保留32家国有一级企业,县财政局(国资委)已将32家国有企业全部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并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基础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32家国有企业报送《2023-2024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基础信息申报表》,以此编制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是印发《寿县财政局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2024-2026年支出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寿财预〔2023〕66号),全面规范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四是加大部门预算审核力度,编制2023年和2024年部门预算时,将所有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导出,并与上年预算进行对比,对超上年预算的,退回要求重新细化,保证“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五是局分管领导牵头、驻局纪检组配合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8)财政结算不及时。一是及时与乡镇(园区)沟通,2023年年中新桥产业园还款7400万元、堰口镇还款510万元。二是年末县乡财政体制结算扣回乡镇(园区)欠款447.77万元。
(9)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理清103项闲置资产基本情况,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加强闲置资产管理。制定《寿县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开展专项审计,对我县2009年以来城南新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审计,依据清理结果,将7个单位账面反映的安置房项目资金投入和支出划转或移交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全县统一的安置房(保障房)核算账目。四是针对闲置门面房、住宅房和储藏室由县房产中心提出分类处置方案,目前已划转寿控集团公司门面房625间、住宅房691套。
4.国有企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10)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一是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关于深化县直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化县直属企业改革,组建安徽省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安徽省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理顺寿控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隶属关系,努力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二是完善前期安置房资产划转程序,增加县寿控集团注册资本金规模。
(11)对国有企业人事管理不严格。一是出台《关于深化县直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国有企业改革。二是县国资委按照实施意见中“县直属国有企业所属部门及二级子公司负责人(由县委研究确定的二级子公司负责人,列为县委管理干部除外),由各县直属国有企业按公司章程进行提名、考核、任免,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出资人备案或核准”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12)依法合规管理指导不力。一是组织学习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信达担保公司管理。二是深化信达担保公司、寿控集团公司和交发公司改革,分别设立“法律合规部”、“法务合规部”和“法务审计部”,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事前合规审查,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13)督促整改不到位。一是引导信达融资担保公司坚持市场定位,坚持做小做散。2023年7月,农业银行寿县支行与县信达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协议》,通过与农业银行的合作,2023年度信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500万以下担保金额、担保笔数均提高至占比50%以上,达到监管要求。二是积极开展“追偿挽损”攻坚行动,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收回代偿金额5930万元。三是2023年我局委托第三方继续开展了对担保公司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督促县信达融资担保公司对检查发现的5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5.乡镇财政所管理有盲点。
(14)队伍建设有差距。一是全面梳理乡镇财政(中心)所缺编情况,做好用编申请,2024年乡镇财政(中心)所计划招录14名。二是全方位加强财政干部培训,2023年通过省厅、市局培训以及我局组织的培训,共培训财政干部473人次,其中财政青年干部203人次。2024年3月组织开展乡镇财政业务培训班,培训财政干部134人次。
(15)部分基层所岗责不清、管理不严。一是全面查清双桥财政中心所和安丰财政中心所长期被借用人员情况,一名人员已于2023年4月退休,另一名人员已于2023年8月清退回原单位工作。二是局党组对涉及人员谈话提醒,纠正错误做法。三是在全系统开展借调人员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借用人员情况。四是进一步压实岗位职责,要求财政(中心)所严格按照《乡镇财政(中心)所岗位设置和岗位工作职责》做到定人定岗。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6)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时有发生。一是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结合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针对财政系统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全面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二是制定《寿县财政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抓好工作。三是组织开展财政干部“警示教育周”活动,学习反面典型案例12个。四是组织财政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法律等知识,并组织开展宪法和法律知识测试,增强财政干部法纪意识。五是全面完善209名财政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
(17)“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不深入。一是发挥身边案例警示作用,全年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2个。二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同步组织开展财政干部“警示教育周”活动,学习反面典型案例12个,全面提升财政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18)少数领导班子成员对述职述德述廉工作重视不够。一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党组班子和科级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对述职述德述廉工作的认识。二是个人述职述德述廉存在应付现象的人员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事项进行说明。三是主要领导审核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7.工作作风不严实
(19)联系乡镇财政所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修订《寿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股室(单位)联系乡镇财政(中心)所工作的通知》,合理划分股室(单位)和联系乡镇财政(中心)所,明确规定每季度走访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向办公室上报走访情况。二是每季度办公室向局领导班子通报走访情况,2023年12月以来领导班子带队走访联系财政所16次。
(20)党组决策执行不严肃。一是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推广应用安徽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二维码的通知》文件要求,将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纳入二维码查询体系,进一步方便了农户查询补贴信息,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局乡财股在局党组会议上对未安装惠农补贴资金触摸屏查询设备进行汇报,鉴于目前“一卡通”二维码推广应用,惠农政策、农户补贴信息可直接在手机上查看,党组明确不再购买触摸屏。三是严格按照《寿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压实党组决策执行。
(21)新闻宣传不严谨。一是对我局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问题6条,已整改完成。二是制定《寿县财政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查三审”制度,全面规范财政宣传工作。三是制定《寿县财政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试行)》,防范和应对突发财政舆情。四是分管领导牵头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8.财经管理有漏洞。
(22)重复发放年度考核优秀奖金。一是全面查清基本情况,截止2023年5月底已扣回8人重复领取优秀奖金12000元。二是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年度考核优秀奖金重复领取自查自纠,发现重复领取年度考核优秀奖金1人,已退回乡镇账户。三是修订《乡镇财政(中心)所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中心)所报销程序,切实规范管理。四是分管领导牵头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3)代缴个人款项未及时扣回。一是全面梳理局代缴款50.29万元有关情况,其中代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18.53万元,代缴住房公积金31.33万元,代缴个人所得税0.43万元,截止2023年6月已全部扣回。二是修订《寿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将代缴代扣款项管理作为财务管理重要内容之一,全面规范单位代缴代扣款项管理。
(24)经费支付管理不严格。一是集中学习《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务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二是修订《乡镇财政(中心)所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中心)所财务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9.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25)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缺失。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对国企党建工作认识。二是完成信达融资担保公司党组织设立工作。
(26)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一是局机关党支部积极宣传引导年轻优秀干部向党组织靠拢。二是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流程,按规定发展党员,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名,2023年已发展2名预备党员。
10.党组织活动不严谨
(27)党代表产生程序不规范。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按照程序推荐党代表候选人。二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28)推动“双强”党支部创建工作不力。一是党支部提高创建工作认识,已经完成“双强”党支部创建验收工作。二是按照省市要求,全县“党建+信用村”完成采集农户信息采集和乡风文明评议总数332797户,达到A级以上259159户,占比78%;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867户,达到A级以上3640户,占比94%,村集体经济组织183个,达到A级以上183个,占比100%,全县评定信用村251个,占比94%,累计授信金额50479.3万元,累计发放信用贷款金额35093.5万元。
(29)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高基层党建工作专业知识水平。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县财政局党组坚持把抓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一个都不放过,持续不断抓好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着力强化建章立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存在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构建起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制度体系,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
三是不断加大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财政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4020234;邮政地址:国投大厦4楼县财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594998380@qq.com。
中共寿县财政局党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