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
通   报

时间:2024-04-17 08:48    来源:寿州廉政网  
     打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317日至2023年630日,县委第巡察组对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396,县委巡察组向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2023年317日至630日,县委第巡察组对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开展了巡察。96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对县委第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21个方面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始终做到一一对应抓整改、责任清单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2024年36日,21个方面的问题,整改已完成20个,正在推进1个,完成率95.2 %,制定整改措施66条,出台改革措施5项,开展专项治理21个,制定完善制度9项,收缴违纪款109138元,挽回经济损失203026元;开展批评教育、约谈14人次。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中心党总支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党总支召开整改专题会议6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4次,与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王延军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对本中心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处理整改工作中问题,负责向县委第一巡察组汇报、反馈整改工作情况,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中心党总支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寿县妇幼保健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王延军同志承担了21项整改问题中的9项工作内容。

三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工作情况:全力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的问题有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措施,对县委这次巡察工作反馈意见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回头看”,以便巩固整改的成果,对照整改清单,需要较长时间完成整改的项目必须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中心党总支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单位现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新制订制度9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部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开展不扎实。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不力。2021年、2022年我县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4.65/10万、19.59/10万,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不准超过12/10万的目标要求。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通过技能培训、专项督查、健康教育宣传等整改措施,县、乡、村三级管理母婴安全能力大大提高,2023年全县无孕产妇死亡个案,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2月25日完成。

2)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不高。县妇计中心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不能做到常态化开展,存在镇村为完成任务集中时间带人参检的现象,未能取得应有社会效益。2020年至2021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率分别为64.6%、63%,未完成省下达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的目标任务。抽查发现,2022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参检对象45岁以上27人,其中50岁以上1人。2022年2月婚前健康检查参检对象中53至62岁年龄段56人。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一是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宣传,到基层对接工作。二是优化婚检工作环境。三是乡镇、村级对婚检、孕优工作高度重视,参检对象主动检查意识增高。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2月25日完成。

2.履行妇幼保健职责明显弱化。

3)孕产妇服务功能较低。县妇计中心服务孕妇生产数逐年急剧下滑,2018至2022年,新生儿活产分娩人数分别为1440人、1285人、 1305人、907人和 847人。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通过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我院近几个月分娩数及占县内分娩率均有所提高。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完成。2023年12月10日。

4)妇幼保健服务力量薄弱。从事孕产妇、儿童保健业务科室及人员兼职现象突出,大部分人员以临床业务为主,承担日常妇幼保健业务人员较少。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一是人才培养得到了加强,对妇幼保健服务人员进行了调配,并做好保健与临床人员的适时调整。二是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质量,强化了妇幼保健工作的公益性质。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完成。2023年10月20日。

3.医德医风建设存在短板。

5)县妇计中心医德医风建设抓得不够紧,信访投诉和医疗纠纷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2022年信访投诉57件,发生医疗纠纷并达成赔偿协议16件。2018年12月26日患者陈某到县妇计中心取节育环,手术致患者小肠穿孔及子宫穿孔。据统计,2018年以来因医疗纠纷赔偿177.9万元。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已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责任到人。近几月医疗纠纷明显下降。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2月1日完成。

4.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6)药品、耗材“有借无还”。县妇计中心部分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因私借用药品、耗材。职工张某某先后于2022年4月、10月借用10盒连花清瘟胶囊、100支20ml注射器,截至巡察组入驻时没有结清费用。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一是私借的药品、耗材重新购买归还。二是下发“关于严禁借药、借耗材有关事宜的通知”,完善了相应制度,维护了患者权益和安全,有利于库房等科室工作开展。三是对全院的物品进行了数据盘存核对,杜绝出现类似行为。对职工张立飞、李娟给予了通报批评。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0月07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7)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县妇计中心自2021年1月以来没有对药房药品进行盘存,药品账实不符问题突出。抽查发现,县妇计中心药房盐酸利多卡因等5种药品实际库存大于系统显示库存。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一是下发“关于规范医院盘存管理的制度”确保医院物资的合理使用,减少浪费、提高效率。二是加强人员信息化系统培训,提高了工作成效。三是下发“关于规范库房、药房出入库管理制度”,对人员进行出入库操作培训,确保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药物管理效率。四是加大对库房、药房药品耗材盘存盘点,便于库存管理。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0月19日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无依据发放补助。

10)单位长期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寿发〔2007〕31号,该文件2008年已废止)按每年1200元标准,为单位2名职工发放计生专干补助。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经核查单位从2013-2022年共发放计生专干补助费用26400元,现已全部追回。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0月19日完成。

7.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1)国有资产管理不善。原县妇幼保健所办公楼自单位合并搬至新城区后一直闲置,位于寿春镇西大街老酒厂对面一间房屋于2014年8月租赁给他人使用,租期3年,租金5000元/年,但租赁人一直未缴纳租金。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一是城区老房屋已经移交财政局国资委,寿春镇西大街老酒厂对面房屋已经停放救护车用于接送城区内患者使得国有资产得到利用,避免了资产闲置浪费。二是下发“寿县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3年合计租金15000元已完成全部追缴。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2月20日完成。

12)医疗设备闲置。县妇计中心部分科室设备闲置,

原眼科及妇科检查室部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一是外出学习人员回归单位,设备得到重新使用。二是上级部门已经批准创办三级妇幼保健院,相关科室即将恢复。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0月10日完成。

8.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

13)询价招标流于形式。部分项目询价招标过程中有参与报价企业的关联公司参与,中标人系关联公司其中一家。2020年9月实施的儿童抚触沐浴中心装修工程采用询价方式确定中标企业,但3家投标公司报价各工程量清单单价均相同。2022年1月采购10套床上用品,有三家公司参与报价,其中两家是同一家企业的两个不同注册名称。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一是定期对招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专业能力,丰富了招投标知识。二是下发“关于规范招标程序管理的制度”,确保了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医院采购的质量和效益。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0月18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免税项目虚列税金,2022年实施的方舱实验室附属工程,施工企业开具的是免税发票,但单位仍把9%税金部分58488元支付给对方。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把已支付的58488元税金已全部追回。给予分管负责人张立飞,经办人黄开磊,审核小组成员宋军、张应顺,财务负责人陶静等,全院通报批评。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0月20日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9.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1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2018年以来,多数情况下党员大会、党课、党员活动等是以总支为单位开展,下属两个党支部很少单独开展。2018年以来下属两个支部没有单独召开过组织生活会。党总支2017年和2018年两个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参会人员没有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一是组织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党章》及党规党纪,进一步提高了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二是每月对所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记录。

三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党总支将指派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对敷衍了事,走过场的支部和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同时按要求重新召开会议。四是加大对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的监督查处力度,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照党内相关条例坚决予以处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16)“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主要负责人先发言“定调子”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班子的团结协作。2022年5月12日,行政班子会研究采购笔记本电脑、方舱实验室配套工程费用等事项时主要负责人先发表意见。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 :集中组织院党政领导班子深入学习了中共安徽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现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9月15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10.人员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7)自聘、借调人员较多。截至目前自主公开招聘14人,未经公开招聘21人;从外单位借调16人,借调时间最长达13年;本单位人员外借6人,借调时间最长达26年。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已于2023年10月16日对从乡镇卫生院借调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部进行了清退,共清退借调人员16人。我中心自聘人员按照岗位需求进行摸排,逐步进行清理,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下一步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省、市、县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规范用人制度。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正在推进(借调人员清退已完成)。

18)超职数配备干部。截至巡察时县妇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达15人,县编办核定职数是“一正三副”。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已严格执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一正三幅领导班子指数,对超职配备的11人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出台了《关于寿县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寿妇幼计生[2023]64号)文件,目前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0月12日完成。

19)绩效分配不合理。15名班子成员绩效按单位行政后勤部门平均绩效最低1.3、最高1.7倍享受。2022年度总绩效前20人中,班子成员占了9人,绩效向一线人员倾斜不够。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已经完成绩效方案的修订并自7月份执行,已降低1倍领导班成员的系数执行基数,基础绩效已按照全院平均水平的90%发放,提高了一线工作人员的绩效提取比例,领导班成员的绩效己处于全院人员的中位水平左右。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0月18日完成。

    20)人才流失严重。2018年以来流失专业技术人员有70人。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进一步规范了人员聘用程序,深化岗位管理,以岗位确定薪资待遇,建立能进能出、依法自愿、充满活力的用人制度,并制定了寿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0月20日完成。

11.审计整改不到位。

    21)县妇计中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有力。2020年2月至5月,安徽九盛会计师事务所对县妇计中心2018、2019两个年度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时指出,单位未及时扣回代交职工个人应交伙食费103972元,截至巡察时该问题仍未整改。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伙食补助费103138元已经完成全部扣缴。单位已经对财务人员陶静、温红梅两位同志给予了通报批评。

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已于2023年12月20日完成。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涉及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我中心全部按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8555443465;邮政地址:寿县寿春镇寿六路新汽车站南侧;电子邮箱:782593087@qq.com

 

 

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

2024416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