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6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1次,与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徐中贵、局长黄丽娟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局党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担任责任领导不少于17项。
三是主要负责人推进工作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情况。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其他领导同志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股室各司其职,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加强与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保持沟通协调,定期汇报落实整改相关情况。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局综合股对现有2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订制度1项,修改制度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文件精神有差距
(1)学习不够深入。一是出台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等重要论述。截止目前,已开展专题研讨4次。二是结合县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科学、全面完善乡村振兴局党组2023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员日常学习讨论重要内容。
(2)学习不全面、不及时。一是及时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于2023年3月份学习2023年度中央一号文件和2023年10月份重新学习2020年、2021年度中央一号文件。二是出台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开展中央一号文件学习研讨。于2024年2月6日学习2024年度中央一号文件。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议事决策不规范。一是明确局领导分工,规范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事项。二是修改制度内容并重新印发机关工作制度,明确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并分别做好会议记录。
(4)制度制定有偏差。一是通过自查,修订、完善相关条款中不规范内容。二是修改完善并重新印发机关工作制度,明确局长办公会制度内容。
(5)“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组织开展学习,2023年9月12日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在局党组议事中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邀请纪检组参与党组会议议事。从2023年9月份以来,党组议事7次。
3.防返贫动态监测不到位
(6)防返贫动态监测中心未运转。一是确定人员分工,确定周俊丽同志为负责人,负责统筹信息中心每周每月的信息调度、核实、处置等工作。二是明确了中心工作职责,积极完成上级下发各项信息核实等工作。同时,与其他县直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达到了动态监测目标,以后将长期坚持。从2023年9月份以来,识别监测户121户374人。
(7)网格员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以培训提升网格员政策及网格员情况的知晓度。八公山乡、板桥镇组织郝圩村、龙祠村组级网格员了解了职责,熟悉了网格内户内情况,及时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巡查,实现双向知晓。二是加大巡查力度,除了大排查和问题整改等专项工作期间,组织网格员开展日常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大排查工作期间网格员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排查出各项问题,及时上报整改。三是纳入季度暗访。我县季度暗访期间,将网格员知晓度等纳入考核指标,切实履行了督查督导职责。后期将继续通过季度暗访,督促网格员履行好各项职责。
(8)集中排查不够细致。一是立行立改,通过复核三觉镇六冲村和八公山乡大泉村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二是督导遍访,我局常态化督促、督导,开展遍访,及时现场整改,目前已遍访17个乡镇172个行政村,正在持续推进。同时,问题整改“回头看”期间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了集中整改。
4.乡村振兴项目推进不够有力。
(9)项目库建设把关不严。一是完善项目谋划,瓦埠镇、窑口镇已对两乡镇项目库进行修改。同时,2023年7月17日,县乡村振兴局下达了《关于加强当前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提前安排乡镇、村谋划2024年项目。二是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业务培训会,组织25个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参会并下发培训内容及模板。
(10)项目推进缓慢。一是下达加强项目管理的通知。2023年7月17日,下达了《关于加强当前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对项目谋划、项目进度、资金支付等提出要求。二是纳入季度暗访。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纳入季度暗访内容分值占比达到15%以上。至2023年12月,2022年项目中8个已完工,1个正阳关镇项目正在走法律程序。2023年8个项目已开工,其中3个已完工。
(11)项目联农带农效益未发挥。一是实现收益,涉及2个资产已经发包,租金已经支付到位。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纳入季度集中暗访,每次分值占比均达15%。开展季度暗访,梳理全县扶贫产业发展类项目存在问题,督促乡镇做好整改,盘活资产。
5.光伏扶贫电站日常运维监管有短板。
(12)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是出台规范文件,2023年8月26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寿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农组〔2023〕24号)。二是明确了由一名村包组干部具体负责包组内户用光伏电站的承包,进一步了压实了管理责任。三是运维公司对运维人员进行包片分工,确保了光伏电站运维的及时性。截止目前,没有出现运维不及时的现象。
(13)运行维护不及时。一是抓好整改,已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口头批评,6户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完成整改。二是建立制度,出台了《寿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农组〔2023〕24号),从制度上对光伏运维公司进行了规范。三是健全督导,对出现的光伏运维问题下发告知单,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截止目前,已下发告知单87份,整改完成率达100%。
6.小额信贷管理存在风险。
(14)风险保证金管理有漏洞。一是核清差额做好记账。已对照银行流水,逐笔核查,将差额部分核查清楚,并将差额部分进行记账处理。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经办人员、财经小组成员等参加的业务能力培训会。三是加强财经审核把关力度。报账员、财经小组三人、财务负责人严格按照财政制度,逐个审核把关报账材料。
(15)风险保证金动态调整不及时。一是收回资金。已交回金库风险保证金950万元,二是及时调整。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根据全县贷款情况及时调整,并将风险保证金超出部分及所产生利息及时上交金库。
(16)小额信贷贴息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开展教育批评。已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口头批评,督促加强业务学习。二是追回多付资金。多付3人贴息资金已经上缴国库,同时对以往已贴贷款进行一次回头看,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开展业务学习。业务人员在网上对Excel表格比对等业务进行了自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7)代缴个人款项未扣回。一是清算交回资金。已清算交回2019年-2022年底产生的代缴个人款项1.85万元,2014-2018年已清算资金2.52万元已交回,其中两名退休人员已过世,无法追回。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18)财政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会议。二是完善报账程序,严格按照财政支付制度执行。
(19)应缴非税款未上缴。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9月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会议,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执行。二是规范管理,举一反三。社会捐赠资金均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20)党组织换届选举不严谨。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3月份至7月份组织了2次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举一反三,规范换届选举时方案制定,严肃换届纪律要求。
(23)党员管理不规范。一是及时调整,2023年7月份已及时将涉及党员关系转移至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党员组织关系,并规范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6月份至7月份期间,组织开展了多次相关业务学习。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4123291;邮政地址:寿县行政中心二楼225室;电子邮箱:ahsxfpb@126.com。
中共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4年4月5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6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1次,与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徐中贵、局长黄丽娟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局党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担任责任领导不少于17项。
三是主要负责人推进工作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情况。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其他领导同志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股室各司其职,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加强与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保持沟通协调,定期汇报落实整改相关情况。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局综合股对现有2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订制度1项,修改制度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文件精神有差距
(1)学习不够深入。一是出台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等重要论述。截止目前,已开展专题研讨4次。二是结合县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科学、全面完善乡村振兴局党组2023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员日常学习讨论重要内容。
(2)学习不全面、不及时。一是及时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于2023年3月份学习2023年度中央一号文件和2023年10月份重新学习2020年、2021年度中央一号文件。二是出台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开展中央一号文件学习研讨。于2024年2月6日学习2024年度中央一号文件。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议事决策不规范。一是明确局领导分工,规范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事项。二是修改制度内容并重新印发机关工作制度,明确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并分别做好会议记录。
(4)制度制定有偏差。一是通过自查,修订、完善相关条款中不规范内容。二是修改完善并重新印发机关工作制度,明确局长办公会制度内容。
(5)“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组织开展学习,2023年9月12日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在局党组议事中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邀请纪检组参与党组会议议事。从2023年9月份以来,党组议事7次。
3.防返贫动态监测不到位
(6)防返贫动态监测中心未运转。一是确定人员分工,确定周俊丽同志为负责人,负责统筹信息中心每周每月的信息调度、核实、处置等工作。二是明确了中心工作职责,积极完成上级下发各项信息核实等工作。同时,与其他县直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达到了动态监测目标,以后将长期坚持。从2023年9月份以来,识别监测户121户374人。
(7)网格员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以培训提升网格员政策及网格员情况的知晓度。八公山乡、板桥镇组织郝圩村、龙祠村组级网格员了解了职责,熟悉了网格内户内情况,及时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巡查,实现双向知晓。二是加大巡查力度,除了大排查和问题整改等专项工作期间,组织网格员开展日常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大排查工作期间网格员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排查出各项问题,及时上报整改。三是纳入季度暗访。我县季度暗访期间,将网格员知晓度等纳入考核指标,切实履行了督查督导职责。后期将继续通过季度暗访,督促网格员履行好各项职责。
(8)集中排查不够细致。一是立行立改,通过复核三觉镇六冲村和八公山乡大泉村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二是督导遍访,我局常态化督促、督导,开展遍访,及时现场整改,目前已遍访17个乡镇172个行政村,正在持续推进。同时,问题整改“回头看”期间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了集中整改。
4.乡村振兴项目推进不够有力。
(9)项目库建设把关不严。一是完善项目谋划,瓦埠镇、窑口镇已对两乡镇项目库进行修改。同时,2023年7月17日,县乡村振兴局下达了《关于加强当前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提前安排乡镇、村谋划2024年项目。二是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业务培训会,组织25个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参会并下发培训内容及模板。
(10)项目推进缓慢。一是下达加强项目管理的通知。2023年7月17日,下达了《关于加强当前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对项目谋划、项目进度、资金支付等提出要求。二是纳入季度暗访。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纳入季度暗访内容分值占比达到15%以上。至2023年12月,2022年项目中8个已完工,1个正阳关镇项目正在走法律程序。2023年8个项目已开工,其中3个已完工。
(11)项目联农带农效益未发挥。一是实现收益,涉及2个资产已经发包,租金已经支付到位。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纳入季度集中暗访,每次分值占比均达15%。开展季度暗访,梳理全县扶贫产业发展类项目存在问题,督促乡镇做好整改,盘活资产。
5.光伏扶贫电站日常运维监管有短板。
(12)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是出台规范文件,2023年8月26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寿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农组〔2023〕24号)。二是明确了由一名村包组干部具体负责包组内户用光伏电站的承包,进一步了压实了管理责任。三是运维公司对运维人员进行包片分工,确保了光伏电站运维的及时性。截止目前,没有出现运维不及时的现象。
(13)运行维护不及时。一是抓好整改,已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口头批评,6户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完成整改。二是建立制度,出台了《寿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农组〔2023〕24号),从制度上对光伏运维公司进行了规范。三是健全督导,对出现的光伏运维问题下发告知单,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截止目前,已下发告知单87份,整改完成率达100%。
6.小额信贷管理存在风险。
(14)风险保证金管理有漏洞。一是核清差额做好记账。已对照银行流水,逐笔核查,将差额部分核查清楚,并将差额部分进行记账处理。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经办人员、财经小组成员等参加的业务能力培训会。三是加强财经审核把关力度。报账员、财经小组三人、财务负责人严格按照财政制度,逐个审核把关报账材料。
(15)风险保证金动态调整不及时。一是收回资金。已交回金库风险保证金950万元,二是及时调整。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根据全县贷款情况及时调整,并将风险保证金超出部分及所产生利息及时上交金库。
(16)小额信贷贴息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开展教育批评。已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口头批评,督促加强业务学习。二是追回多付资金。多付3人贴息资金已经上缴国库,同时对以往已贴贷款进行一次回头看,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开展业务学习。业务人员在网上对Excel表格比对等业务进行了自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7)代缴个人款项未扣回。一是清算交回资金。已清算交回2019年-2022年底产生的代缴个人款项1.85万元,2014-2018年已清算资金2.52万元已交回,其中两名退休人员已过世,无法追回。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18)财政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会议。二是完善报账程序,严格按照财政支付制度执行。
(19)应缴非税款未上缴。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9月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会议,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执行。二是规范管理,举一反三。社会捐赠资金均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20)党组织换届选举不严谨。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3月份至7月份组织了2次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举一反三,规范换届选举时方案制定,严肃换届纪律要求。
(23)党员管理不规范。一是及时调整,2023年7月份已及时将涉及党员关系转移至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党员组织关系,并规范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6月份至7月份期间,组织开展了多次相关业务学习。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4123291;邮政地址:寿县行政中心二楼225室;电子邮箱:ahsxfpb@126.com。
中共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4年4月5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6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1次,与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徐中贵、局长黄丽娟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局党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担任责任领导不少于17项。
三是主要负责人推进工作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情况。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其他领导同志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股室各司其职,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加强与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保持沟通协调,定期汇报落实整改相关情况。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局综合股对现有2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订制度1项,修改制度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文件精神有差距
(1)学习不够深入。一是出台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等重要论述。截止目前,已开展专题研讨4次。二是结合县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科学、全面完善乡村振兴局党组2023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员日常学习讨论重要内容。
(2)学习不全面、不及时。一是及时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于2023年3月份学习2023年度中央一号文件和2023年10月份重新学习2020年、2021年度中央一号文件。二是出台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开展中央一号文件学习研讨。于2024年2月6日学习2024年度中央一号文件。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议事决策不规范。一是明确局领导分工,规范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事项。二是修改制度内容并重新印发机关工作制度,明确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并分别做好会议记录。
(4)制度制定有偏差。一是通过自查,修订、完善相关条款中不规范内容。二是修改完善并重新印发机关工作制度,明确局长办公会制度内容。
(5)“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组织开展学习,2023年9月12日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在局党组议事中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邀请纪检组参与党组会议议事。从2023年9月份以来,党组议事7次。
3.防返贫动态监测不到位
(6)防返贫动态监测中心未运转。一是确定人员分工,确定周俊丽同志为负责人,负责统筹信息中心每周每月的信息调度、核实、处置等工作。二是明确了中心工作职责,积极完成上级下发各项信息核实等工作。同时,与其他县直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达到了动态监测目标,以后将长期坚持。从2023年9月份以来,识别监测户121户374人。
(7)网格员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以培训提升网格员政策及网格员情况的知晓度。八公山乡、板桥镇组织郝圩村、龙祠村组级网格员了解了职责,熟悉了网格内户内情况,及时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巡查,实现双向知晓。二是加大巡查力度,除了大排查和问题整改等专项工作期间,组织网格员开展日常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大排查工作期间网格员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排查出各项问题,及时上报整改。三是纳入季度暗访。我县季度暗访期间,将网格员知晓度等纳入考核指标,切实履行了督查督导职责。后期将继续通过季度暗访,督促网格员履行好各项职责。
(8)集中排查不够细致。一是立行立改,通过复核三觉镇六冲村和八公山乡大泉村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二是督导遍访,我局常态化督促、督导,开展遍访,及时现场整改,目前已遍访17个乡镇172个行政村,正在持续推进。同时,问题整改“回头看”期间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了集中整改。
4.乡村振兴项目推进不够有力。
(9)项目库建设把关不严。一是完善项目谋划,瓦埠镇、窑口镇已对两乡镇项目库进行修改。同时,2023年7月17日,县乡村振兴局下达了《关于加强当前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提前安排乡镇、村谋划2024年项目。二是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业务培训会,组织25个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参会并下发培训内容及模板。
(10)项目推进缓慢。一是下达加强项目管理的通知。2023年7月17日,下达了《关于加强当前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对项目谋划、项目进度、资金支付等提出要求。二是纳入季度暗访。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纳入季度暗访内容分值占比达到15%以上。至2023年12月,2022年项目中8个已完工,1个正阳关镇项目正在走法律程序。2023年8个项目已开工,其中3个已完工。
(11)项目联农带农效益未发挥。一是实现收益,涉及2个资产已经发包,租金已经支付到位。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纳入季度集中暗访,每次分值占比均达15%。开展季度暗访,梳理全县扶贫产业发展类项目存在问题,督促乡镇做好整改,盘活资产。
5.光伏扶贫电站日常运维监管有短板。
(12)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是出台规范文件,2023年8月26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寿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农组〔2023〕24号)。二是明确了由一名村包组干部具体负责包组内户用光伏电站的承包,进一步了压实了管理责任。三是运维公司对运维人员进行包片分工,确保了光伏电站运维的及时性。截止目前,没有出现运维不及时的现象。
(13)运行维护不及时。一是抓好整改,已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口头批评,6户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完成整改。二是建立制度,出台了《寿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农组〔2023〕24号),从制度上对光伏运维公司进行了规范。三是健全督导,对出现的光伏运维问题下发告知单,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截止目前,已下发告知单87份,整改完成率达100%。
6.小额信贷管理存在风险。
(14)风险保证金管理有漏洞。一是核清差额做好记账。已对照银行流水,逐笔核查,将差额部分核查清楚,并将差额部分进行记账处理。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经办人员、财经小组成员等参加的业务能力培训会。三是加强财经审核把关力度。报账员、财经小组三人、财务负责人严格按照财政制度,逐个审核把关报账材料。
(15)风险保证金动态调整不及时。一是收回资金。已交回金库风险保证金950万元,二是及时调整。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根据全县贷款情况及时调整,并将风险保证金超出部分及所产生利息及时上交金库。
(16)小额信贷贴息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开展教育批评。已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口头批评,督促加强业务学习。二是追回多付资金。多付3人贴息资金已经上缴国库,同时对以往已贴贷款进行一次回头看,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开展业务学习。业务人员在网上对Excel表格比对等业务进行了自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7)代缴个人款项未扣回。一是清算交回资金。已清算交回2019年-2022年底产生的代缴个人款项1.85万元,2014-2018年已清算资金2.52万元已交回,其中两名退休人员已过世,无法追回。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18)财政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会议。二是完善报账程序,严格按照财政支付制度执行。
(19)应缴非税款未上缴。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9月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会议,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执行。二是规范管理,举一反三。社会捐赠资金均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20)党组织换届选举不严谨。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3月份至7月份组织了2次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举一反三,规范换届选举时方案制定,严肃换届纪律要求。
(23)党员管理不规范。一是及时调整,2023年7月份已及时将涉及党员关系转移至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党员组织关系,并规范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6月份至7月份期间,组织开展了多次相关业务学习。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4123291;邮政地址:寿县行政中心二楼225室;电子邮箱:ahsxfpb@126.com。
中共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4年4月5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6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1次,与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徐中贵、局长黄丽娟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局党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担任责任领导不少于17项。
三是主要负责人推进工作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情况。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其他领导同志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股室各司其职,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加强与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保持沟通协调,定期汇报落实整改相关情况。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局综合股对现有2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订制度1项,修改制度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文件精神有差距
(1)学习不够深入。一是出台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等重要论述。截止目前,已开展专题研讨4次。二是结合县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科学、全面完善乡村振兴局党组2023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员日常学习讨论重要内容。
(2)学习不全面、不及时。一是及时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于2023年3月份学习2023年度中央一号文件和2023年10月份重新学习2020年、2021年度中央一号文件。二是出台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开展中央一号文件学习研讨。于2024年2月6日学习2024年度中央一号文件。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议事决策不规范。一是明确局领导分工,规范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事项。二是修改制度内容并重新印发机关工作制度,明确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并分别做好会议记录。
(4)制度制定有偏差。一是通过自查,修订、完善相关条款中不规范内容。二是修改完善并重新印发机关工作制度,明确局长办公会制度内容。
(5)“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组织开展学习,2023年9月12日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在局党组议事中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邀请纪检组参与党组会议议事。从2023年9月份以来,党组议事7次。
3.防返贫动态监测不到位
(6)防返贫动态监测中心未运转。一是确定人员分工,确定周俊丽同志为负责人,负责统筹信息中心每周每月的信息调度、核实、处置等工作。二是明确了中心工作职责,积极完成上级下发各项信息核实等工作。同时,与其他县直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达到了动态监测目标,以后将长期坚持。从2023年9月份以来,识别监测户121户374人。
(7)网格员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以培训提升网格员政策及网格员情况的知晓度。八公山乡、板桥镇组织郝圩村、龙祠村组级网格员了解了职责,熟悉了网格内户内情况,及时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巡查,实现双向知晓。二是加大巡查力度,除了大排查和问题整改等专项工作期间,组织网格员开展日常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大排查工作期间网格员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排查出各项问题,及时上报整改。三是纳入季度暗访。我县季度暗访期间,将网格员知晓度等纳入考核指标,切实履行了督查督导职责。后期将继续通过季度暗访,督促网格员履行好各项职责。
(8)集中排查不够细致。一是立行立改,通过复核三觉镇六冲村和八公山乡大泉村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二是督导遍访,我局常态化督促、督导,开展遍访,及时现场整改,目前已遍访17个乡镇172个行政村,正在持续推进。同时,问题整改“回头看”期间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了集中整改。
4.乡村振兴项目推进不够有力。
(9)项目库建设把关不严。一是完善项目谋划,瓦埠镇、窑口镇已对两乡镇项目库进行修改。同时,2023年7月17日,县乡村振兴局下达了《关于加强当前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提前安排乡镇、村谋划2024年项目。二是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业务培训会,组织25个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参会并下发培训内容及模板。
(10)项目推进缓慢。一是下达加强项目管理的通知。2023年7月17日,下达了《关于加强当前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对项目谋划、项目进度、资金支付等提出要求。二是纳入季度暗访。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纳入季度暗访内容分值占比达到15%以上。至2023年12月,2022年项目中8个已完工,1个正阳关镇项目正在走法律程序。2023年8个项目已开工,其中3个已完工。
(11)项目联农带农效益未发挥。一是实现收益,涉及2个资产已经发包,租金已经支付到位。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纳入季度集中暗访,每次分值占比均达15%。开展季度暗访,梳理全县扶贫产业发展类项目存在问题,督促乡镇做好整改,盘活资产。
5.光伏扶贫电站日常运维监管有短板。
(12)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是出台规范文件,2023年8月26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寿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农组〔2023〕24号)。二是明确了由一名村包组干部具体负责包组内户用光伏电站的承包,进一步了压实了管理责任。三是运维公司对运维人员进行包片分工,确保了光伏电站运维的及时性。截止目前,没有出现运维不及时的现象。
(13)运行维护不及时。一是抓好整改,已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口头批评,6户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完成整改。二是建立制度,出台了《寿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农组〔2023〕24号),从制度上对光伏运维公司进行了规范。三是健全督导,对出现的光伏运维问题下发告知单,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截止目前,已下发告知单87份,整改完成率达100%。
6.小额信贷管理存在风险。
(14)风险保证金管理有漏洞。一是核清差额做好记账。已对照银行流水,逐笔核查,将差额部分核查清楚,并将差额部分进行记账处理。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经办人员、财经小组成员等参加的业务能力培训会。三是加强财经审核把关力度。报账员、财经小组三人、财务负责人严格按照财政制度,逐个审核把关报账材料。
(15)风险保证金动态调整不及时。一是收回资金。已交回金库风险保证金950万元,二是及时调整。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根据全县贷款情况及时调整,并将风险保证金超出部分及所产生利息及时上交金库。
(16)小额信贷贴息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开展教育批评。已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口头批评,督促加强业务学习。二是追回多付资金。多付3人贴息资金已经上缴国库,同时对以往已贴贷款进行一次回头看,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开展业务学习。业务人员在网上对Excel表格比对等业务进行了自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7)代缴个人款项未扣回。一是清算交回资金。已清算交回2019年-2022年底产生的代缴个人款项1.85万元,2014-2018年已清算资金2.52万元已交回,其中两名退休人员已过世,无法追回。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18)财政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会议。二是完善报账程序,严格按照财政支付制度执行。
(19)应缴非税款未上缴。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9月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12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会议,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执行。二是规范管理,举一反三。社会捐赠资金均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20)党组织换届选举不严谨。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3月份至7月份组织了2次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举一反三,规范换届选举时方案制定,严肃换届纪律要求。
(23)党员管理不规范。一是及时调整,2023年7月份已及时将涉及党员关系转移至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党员组织关系,并规范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6月份至7月份期间,组织开展了多次相关业务学习。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4123291;邮政地址:寿县行政中心二楼225室;电子邮箱:ahsxfpb@126.com。
中共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