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6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寿县中医院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寿县中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成立了由院长朱长钧、党委书记罗治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县中医院医共体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
(1)制度执行不到位。县中医院医共体出台了相应规章制度,但落实不到位,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没有建立完善。
一是积极推进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制度。制定了《关于兑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双向转诊绩效的通知》(寿中医共体﹝2023﹞21号),规定了严格按照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制定的“50+N”病种进行审核。完成2023年1-8月份双向转诊审核和绩效兑现工作,《关于兑现2023年1-7月双向转诊绩效的通知》(寿中医共体﹝2023﹞22号)、《关于兑现2023年8月双向转诊绩效的通知》(寿中医集团﹝2023﹞1号)。二是制定了《寿县中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精准帮扶“一院一策”方案》(寿中医共体﹝2023﹞9号)、《寿县中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重点帮扶方案》(寿中医共体﹝2023﹞12号),将寿县正阳关镇中心卫生院和安丰塘镇卫生院苏王分院作为重点帮扶单位,安排外科和康复科轮值帮扶,重点帮扶内容: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突出县中医院龙头地位,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重点,在基础管理、诊疗、技术、医疗服务实行全方位支援、指导与帮扶;3、推进中医馆建设;4、提升基层外科手术服务能力。三是帮助迎河镇中心卫生院筹建血透室并通过验收和开诊技术帮扶,并制定了《寿县中医院血透室对口帮扶迎河镇中心卫生院血透室工作方案》(寿中医共体﹝2023﹞13号)。四是10月9日召开1-10月医共体运营指标分析会,通过帮扶,2023年1-10月医疗集团医疗业务收入取得明显成效,医疗集团1-10月医疗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05%,其中乡镇卫生院1-10月份医疗收入同比增长25%。印发寿县中医院医疗集团第1期简报《1-10月医共体运营指标分析》、第2期简报《1-11月医共体运营指标分析》。五是设置了双向转诊办公室,明确了分诊流程,制定《寿县中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双向转诊及绩效考核工作流程》(寿中医共体﹝2023﹞24号)。
(2)审核把关不严。县中医院医共体出台文件对基层卫生院接诊医生上转病人实行按例计分奖励,但审核流于形式,对于基层医院上转的“50+N”病种病人和非本医共体内基层医院上转病人均纳入奖励范围,一定程度上造成个别乡镇卫生院医生热衷于介绍转诊病人,导致乡镇卫生院医疗业务收入下降。
一是2020-2022年三年疫情,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疲于疫情防控工作没有收治能力,各乡镇卫生院未能及时完善更改“50+N”病种目录,我院于2023年9月13日发出通知,通知各医共体成员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收治能力调整“50+N”病种目录,我院将根据病种目录严格审核发放奖励性绩效。二是我院成立“50+N”病种审核小组,成立双向转诊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兑现紧密型医共体双向转诊绩效的通知》(寿中医共体〔2023〕21号)、《寿县中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双向转诊及绩效考核工作流程》(寿中医共体〔2023〕24号)文件,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分诊、双向转诊绩效材料收集、复核、汇总及患者下转等工作。各科室主任为病种审核第一责任人,对各乡镇卫生院上转的“50+N”病种依据病种目录严格审核。
2、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突出。
(3)中医科室设置不充分。作为全县唯一冠名中医的中医院,设有26个科室,但中医科室只有5个。
结合三级医院基本要求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对门诊科室做进一步调整,增加了心病科、脑病科、脾胃病科、肺病科、中医内科等中医门诊科室。
(4)中医业务开展有差距。个别医生欠缺中医理论知识,不擅长使用中医治疗方法,中药使用率不达标,中医特色发挥不明显。2018年至2022年中药处方比例为37.44%至29.89%,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60%以上标准。
一是通过系列措施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2023年我院共有8人报名国家级西学中高级班考试,有一名人员(冯冬冬)考取国家级西学中高级班。同时对我院西医临床人员分期进行西学中培训,提升西医人员的中医治疗能力,目前淮南市第一期西学中培训班我院已报名22人。二是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目前今年已开展6期中医继续教育培训班。11月13到11月24日开展针对“银针行动”、“十病十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培训29名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相关医疗卫生人员,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操作。我院积极开展师承教育,目前拥有洪德胜国家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安徽省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冯崇环安徽省名老中医工作室、吴凡安徽省基层名中医工作室。
(5)中医药人才储备不足。县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总医师率的57.7%,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的51.9%,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60%以上标准。
2023年上半年分别到安徽中医药大学等医学类高校进行了多次春季校园招聘,现已有9名包括中医学、中医内科学等专业的毕业生进院工作。2023年下半年通过秋季校园招聘,已与明年春季毕业的中医学、中医五官科学等中医类专业的40名学生签订了就业意向。2023年县卫健委统一组织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正在进行公示中,县中医院招聘中医学专业毕业生3名。县卫健委组织的使用周转池编制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正在报名中,中医院招聘中医学类人员1名。2023年12月22日下午,寿县中医院举行中医师承拜师仪式,6位青年大学生按照中国传统中医学徒拜师礼仪向我院6位师承专家拜师,做好中医带教工作,为中医药事业传承储备后备力量。
3、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树得不牢。
(6)导引标识不明晰。县中医院正门处无各科室布局示意图,部分标牌标识更新、更换不到位,医技楼标牌显示检验科在其二楼,但实际上检验科设在住院部大楼,有时延误患者入院就诊时间。
一是三级医院创建过程中对全院导引标识进行更换,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总务科、宣传科将加强对导引标识的管理,及时更新,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三是制定《寿县中医院标识标牌管理制度》,加强标识标牌的管理。
(7)就医感受不够高。个别医护人员对患者的健康指导、护理沟通有欠缺,收费室、门诊挂号等窗口工作人员态度生冷,与患者争吵问题时有发生。2021年8月24日晚,患者陈某因在县中医院门诊口腔科拔牙创口出血到急诊科就诊,接诊医生以口腔科夜间无值班医生为由不予救治,引发医患矛盾。
一是修订完善寿县中医院《关于劳动纪律的通知》(原寿中医字[2016]18号废止,新修订为寿中医字〔2023〕182号),加大处罚力度,对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恶劣、年度内再次出现的给予年度内不评先评优。二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论断,提高服务意识。三是强化首问负责制。对推诿病人的当班医生吕冠海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扣减绩效200元处罚,并作书面深刻检查。
4、“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存在。
(8)服务流程不够优化。门诊部没有设置排队叫号软件、门诊挂号自助机等,导致微信预约挂号的便民服务功能流于形式,有时患者排队时间较长。
一是根据我院三、四级电子病历建设规划,2023年10月初,HIS系统工程师进驻我院开展三级电子病历建设工作,11月1日全院切换新系统,日前正在进行系统完善,将于12月底完成三级电子病历建设;微信支付小程序按县医保局、县卫健委部署要求进行新建,同时对HIS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改造新建后的系统将实现医保移动支付、扫脸挂号、扫脸支付等一系列便民服务功能。目前已完成电子票据系统的招标采购,微信支付小程序正在按流程采购过程中。预计12月底完成一期工程,将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减少患者就诊时间。二是抽调青年党员、团员组成9组志愿服务队,到门诊部开展便民就医志愿服务,协助患者挂号缴费,努力解决群众就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志愿者的服务和帮助下,门诊患者高峰期(上午)排队时间得到缓解,特别针对老年患者的志愿者服务,努力解决老年人就诊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9)违规收费。重复收取各种护理费,违规收取取暖降温费及床位费。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重复收取特级护理、一级护理同日收取口腔压疮及各类管路护理费用10051.2元;违规多收取暖降温费2786.4元及床位费3678.75元。
一是各临床科室认真学习相关物价收费标准,在日常学习的基础上,分别在9月5日组织召开关于制定《中医治疗及中医适宜技术在临床运用中的相关规定》及护理操作收费问题的医保培训会议;9月8日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执行2022版医疗服务项目目录;11月20日组织各临床、医技、行管部门参加的医保物价培训会议。通过多次培训,杜绝了特级护理、一级护理同日收取口腔压疮护理及各类管路护理费用等违规现象现象。二是我院在HIS系统将床位费、取暖费和降温费设置成每天23点59份59秒系统自动记账(限制手工记账),避免了这类项目的重复记账;三是对责任科室进行全院通报批评,违规收取的费用从科室绩效中扣除。系统自动按照“计入不计出”原则严格把控床位费、取暖费和降温费的合规收取,各科室无特级护理、一级护理同日收取口腔压疮护理及各类管路护理费用情况。
(10)过度检查。随机抽查发现医院存在过度检查行为,其中外科、内科比较突出。抽查外一科2022年12月份112份出院病人病历,发现12人次存在CT过度检查问题,CT过度检查率达10.71%。2022年11月27日,住院医生对胆囊炎患者刘某进行颅脑、胸部CT检查。
一是为杜绝过度检查现象再次发生,我院组织ICU、骨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外一科、外二科、康复科等相关专家共同抽查2023年我院上半年DIP报错病历,根据个别病历存在的首页诊断录入不完整等问题提出完善入院途径、合理选择离院方式等建议,并在遵守医保规则的基础上杜绝过度检查现象的发生。二是制定《寿县中医院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寿中医字〔2023〕177号),从制度层面杜绝过度检查现象的发生。
(11)开具大处方。查看门诊处方数据,发现少数患者的处方量超出3个月用药量。
一是为杜绝“大处方”现象再次发生,医院组织医保办、药剂科及院内相关专家共同会商,在遵守医保规则,不影响各类患者就诊的情况下,制定了4条严格防范措施,从制度层面杜绝了“大处方”现象的发生。二是系统随机抓取2023年10月21日—10月23日门诊处方登记表,无“大处方”现象发生。
5、医疗事故防范措施不到位。
(12)县中医院定期排查医疗隐患、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存在弱项,医疗事故问题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2020年,发生医疗纠纷32起,其中医疗事故20起。2018年5月,县中医院因检查、观察不到位,导致患者郝某心源性猝死,赔偿33.2万元。2020年11月,县中医院因抢救措施不及时造成患者邱某心源性猝死,赔偿30万元。
一是根据《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工作实际,2021年8月25日出台制定《寿县中医院医疗纠纷处置及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寿中医字〔2021〕176号)。二是2023年5月24日下午对《寿县中医院医疗纠纷处置及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实施以后发生的13起医疗纠纷进行了责任认定及追责,因患者陶多好与外二科的医疗纠纷,2020年5月8日寿县卫健委对当事医生张道宏、夏甘林给予警告处分,故纳入本次责任追究,共处罚17840.5元。2023年11月17日根据巡查反馈要求对2018年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发生的医疗事故,经领导班子研究给予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共处罚7370元。
6、药品管理责任缺位。
(13)药品账实不符。县中医院药房、药库普遍存在药品账实不符问题。经抽查,部分药品系统显示存于药房,但实物存于药库;中药房、住院药房、药库部分药品库存数量少于登记数量。
一是截止目前,对于药品账实不符问题,药剂科新制定了《药学部门管理规范与操作常规》,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进行了汇编,并分发给各药房,要求进行培训学习。拟对各药房主任进行约谈,必须按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履行日常工作。二是手工记账与会计电算化转换未同步进行,多年积累差异。目前医院已引进新的HIS系统。药剂科将对所有药品、耗材、试剂进行核对,在新HIS系统中将做到物、账相符。将与财务进行同步化管理。三是药品进销存及盘存缺失管理。药剂科将加强药品盘存,建立药品盘存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各药房、药库定期盘存,对有出入药品进行溯源,查找原因,上报院委会研究处理。及时按规进行账、物调整。四是2023年11月23日院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安排一名专职会计到药剂科,进行药品管理登记及月报表上报。五是加强中心药房内部管理,对医共体内部调剂药品,要求及时结算。六是落实人员分工职责,各尽其责。对人员不足问题,及时向院委会申请要求解决。七是申请聘请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医院药品、耗材、试剂进行分类清查,根据专项清查报告按流程审批后,进行账务调整。八是2023年12月4日在寿县中医院纪委谈话室对药剂科正副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做书面检查。
(14)存放过期药品。抽查手术室库房,发现有存放过期药品问题。
一是手术室过期药品均为麻精药品,因其属特殊管理药品,处理流程复杂,未能及时销毁。药剂科已对手术室麻精药品管理人员进行麻精药品管理再培训,要求落实麻精药品管理条例,加强安全和风险意识,对过期麻精药品按管理条例和麻精药品管理办法要求及时销毁。各岗位人员职责落实到位。二是对手术室主任及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5)落实主体责任存在不足。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同志请事假长达5个月,医院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成立劳动纪律督查组,制定完善《关于劳动纪律的通知》(寿中字〔2023〕182号)、《关于成立劳动纪律督查组的通知》(寿中字〔2023〕48号)、《关于印发<寿县中医院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寿中字〔2023〕49号)等制度。二是对全院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时督查,对违规科室、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职工李冰清请假时间长达5个月,医院一直以来按规定对其扣除工资、绩效。对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人员进行处罚并全院通报。
(16)“一岗双责”存在欠缺。县中医院部分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财务管理责任松弛。2021年至2022年,多次超过国家规定额度支付现金。设备采购科2021年两次重复申请退设备采购质保金2.61万元,该笔资金于2022年会计做账后才被发现予以追回。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县卫健委《寿县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规定》(寿卫健【2023】15号)规定执行。二是加强寿县中医院财务部门工作制度及监督制度的落实。三是明确岗位责任制,加大审核力度,完善报销手续。四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职业操守,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7)警示教育开展存在短板。2019年以来,院内有5名职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被立案调查。县中医院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中,未能结合实际,将本院职工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没有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制定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把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第一内容,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8、整肃医徳医风不够有力。
(18)对医德医风抓得不紧。2018年以来,院党委会没有研究谋划过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行政班子会也很少研究,医德医风建设缺乏具体举措。
一是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将医德医风建设纳入院党委会会议议程。2023年11月15日召开寿县中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学习会,学习医德医风相关文件。11月1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院领导班子共同学习医德医风相关文件,讨论交流分享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困惑,以及如何通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来化解这些问题。二是结合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寿中医党〔2023〕20号)和医药领域腐败集中整治活动(寿中医党〔2023〕31号),持续推进医院医德医风建设。三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医院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施“暖民心”工程,制定温暖服务举措,将“温暖”分解到医疗服务的每个环节、每个动作中去。组织志愿服务队开展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志愿服务,努力解决老年人就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四是签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承诺书》215份,在住院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加大纠治“红包”力度。
(19)少数医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县中医院住院患者电子病历复制粘贴现象普遍,逻辑错误频发。2021年1月,一名外科医生为患者诊疗后以微信扫码形式私自收取患者300元。
一是提高学习培训频次,重点加强对《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十八项核心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对医疗质量管理的认识,提高重视度,不断规范诊疗行为。不定期对临床科室进行环节质量检查,重点检查运行病历书写质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效果追踪。定期进行终末质量检查工作,每月集中时间对各临床科室归档病历进行质量控制,对医疗质量多层面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编辑并印发医疗质量检查情况通报。二是对相关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外一科医师刘本松私收费用问题已于2021年1月26日处理完成,给予刘本松3000元罚款、书面检查和年终考核不评先评优的处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9、人员队伍管理不规范。
(20)借调人员较多。截至巡察时共从外单位借调18人,时间最长达12年,共有13名工作人员借调到外单位工作,最长时间达7年。
一是对外单位借调至本院人员进行劝退,2023年10月13日下午县卫健委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本系统内借调人员进行整改,10月14日周六我院召开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乡镇卫生院借调至我院的工作人员全部劝退回原单位,要求严格执行并通知到个人,目前乡镇卫生院借调至我院的人员已回原单位报到。二是我院借出人员已按要求返回我院相关科室上班。三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寿卫健组〔2019〕26号)文件要求加强医院干部队伍建设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4022581,邮政地址:寿县寿春镇寿春南路寿县中医院。581
中共寿县中医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