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3-11-15 14:52    来源:寿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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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将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涧沟镇四级主任科员王宏俊非法占用公共财物问题。王宏俊在涧沟镇民政所工作期间,负责将县民政局支付给五保人员的供养金转入镇农经站敬老院专户。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5月10日,王宏俊为方便转账,将其经手保管的集中供养人员供养金256313.2元转入其个人账户,2019年5月20日和24日,王宏俊将224573元转入敬老院账户,余款31740.2元被其非法占有。2023年9月,王宏俊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炎刘镇圣井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文书曹君违规领取政策性农业补贴等问题。2012年以来,曹定柱(系曹君父亲)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种植苗木和树木,2018年以来,又陆续流转土地25亩用于扩大种植面积。曹君在自家土地及流转他人土地多年并未种植粮食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仍上报领取政策性农业补贴。曹定柱户于2012年至2022年期间共申领粮食补贴资金26642.51元。此外,曹君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3年10月,曹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两起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时刻自警自省、慎独慎微、遵规守纪,强化责任担当,依规依纪履职尽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站稳人民立场,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把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紧盯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对侵蚀群众利益的“蛀虫”“硕鼠”露头就打、严惩不贷,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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