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室:澄清正名解心结 撑腰鼓劲促担当

时间:2023-11-02 08:12    来源:寿州廉政网  
     打印

今年以来,寿县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着力破解“洗碗多打碗也多”效应,构建常态化澄清机制,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完善制度机制,校准澄清正名“定盘星”。一是规范操作流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寿县纪委监委关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暂行办法》,明确澄清正名的具体原则、工作程序、澄清内容和方式,为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提供制度依据。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承办、谁澄清”原则,明确由承办单位负责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将澄清正名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督促检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严格工作程序,细耕审慎稳妥“责任田”。一是严格筛选澄清案例。综合考量被举报人工作履历、一贯表现、群众口碑、本单位政治生态等综合因素,承办部门将部分多次查否的信访举报件送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进行必要性审核,从中筛选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调查全面的案例进行澄清正名。二是精准使用澄清方式。根据失实检举控告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在充分征求澄清对象意见的前提下分类实施澄清,对影响较小、涉及面不广的,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的方式予以澄清;对影响恶劣、涉及面广的,优先使用会议澄清、通报等方式予以澄清。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12次当面澄清,2次书面澄清。

深化成果运用,立起激浊扬清“风向标”。一是暖心回访激励有为。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县纪委监委对受处分处理干部开展个性式问诊、清单式回访,找“病灶”、查“病因”、开“药方”,引导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障碍,推动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开展“一人一策”暖心回访28人次。二是精准研判综合处置。增强初始分析研判,针对反映内容笼统、可查性不强的信访举报件不作为问题线索,由监督检查等部门作为情况掌握;对内容重复或相近的不作多次调查;对无实质内容的经集体研判后不予受理。(韩怡)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