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室:严格对标评查标准 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时间:2023-10-27 17:12    来源:寿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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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建立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格局,以评促改提升案件质量规范化水平。

一是做实做细日常评查。为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案件审理室对我委有关部室和协作区办结的立案件以“质检单”的方式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在接收案件后尽快进行审理并反馈,给问题整改赢得了时间,更是密切了协作配合。“乡案县审”案件,探索实行“分类审理+高效协作”工作机制,着力贯彻案件审核“上下一盘棋”理念,全面打通案件质量“最后一公里”。制定协作区案件审核工作职责,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在完成审理工作后,分类移送审核,除疑难复杂等六类案件交由案件审理室审核外,其余案件均由相应的协作区对案件质量进行审核把关。

二是定期开展全面评查。为检验业务培训和模拟卷宗是否取得成效,以及及时掌握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去年以来,我们对全县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今年9月,已对全县25个乡镇纪委办理的64件立案件进行了评查,共发现问题256个,并形成书面报告进行通报。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被评查单位,案件审理室将适时对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整改结果。

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评查。今年以来,我委相继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医药领域、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专项评查。其中评查粮食领域违纪违法案件37件、医药领域违纪违法案件35件、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和初核件41件。此外,对领导交办的8件案件也进行了细致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意见,并向办案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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