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
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3-05-10 17:53    来源:寿州廉政网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隐贤镇许圩村原党总支书记高中贵违规重复报账套取资金问题。2020年7月,隐贤镇许圩村会计金某某向镇农经站报账许圩村清淤工程,所得工程款16600元,由时任村党总支书记高中贵经手将该工程款转交给施工队负责人。2020年12月,由高中贵提议并安排金某某再次向镇农经站报账许圩村清淤工程,经高中贵在工程款领条上审批同意,重复报账所得16600元,用于账外处理非生产性开支。高中贵身为时任许圩村党总支书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复报销工程款用于账外处理非生产性开支。20232月,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二、安丰塘镇申桥村原党总支书记戈庆龙违规截留群众房屋认购金问题。2019年6月,根据安丰塘镇党委政府要求,申桥村村委会决定对涉及移民搬迁的村民组群众收取每户1万元的房屋认购订金,由包组村干部负责收取后交到镇农经站专用账户。时任申桥村党总支书记戈庆龙收取了23户群众的移民迁建房屋认购订金共计23万元。申桥村村委会欠戈庆龙儿媳经营的苏北饭店饭账款232789元,戈庆龙私自截留将收到的房屋认购订金用于抵扣饭账款。戈庆龙身为时任申桥村党总支书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自截留收取的移民迁建房屋认购订金用于抵扣饭账款。2023年2月,县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两起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警钟长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保障和服务民生民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人民立场,持续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N”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督执纪执法回应群众期盼、增进民生福祉。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