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
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各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来访举报渠道,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际,现将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定期接访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地点
每月安排两个星期二为委领导接访日,轮流安排一名委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接访地点设在:县纪委来访接待室(寿县国投大厦7楼733室),联系电话:0554-4022359。
二、接访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待受理的主要范围是: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对涉法、涉诉、三个月内重复来访、信访三级终结等来访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准确地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
三、接访工作秩序
引导来访群众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接待场所工作要求,加强自我防护,佩戴好口罩。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依次有序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减少人员聚集;5人以上来访反映同一问题的,按规定推选1-2人代表参与接谈,引导其余人员自觉离开接待场所并返回当地,避免在接待场所及周边地区逗留和聚集。
四、接访工作要求
(一)统一登记受理。信访室人员配合班子成员轮流参加接访,委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信访件由信访室进行统一登记受理,认真做好记录和落实好有关事项。
(二)明确分类处置。一是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能够当场答复或处理的,当场给予明确解答或处理;二是属于纪委监委业务范围内受理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三是对涉法涉诉信访以及应当由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引导其到有关部门反映;四是对已经依法终结等信访事项,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五是对不合理或无理的诉求,向其宣传法规政策,做好耐心解释和劝导工作。
(三)加强跟踪督办。实行“谁接访,谁负责协调处理”的原则,接访领导要负责群众来访事项的督促办理。对集体来访、重复来访等重点信访事项要落实好包案责任,确保来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信访室负责交办督办,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办理,书面回复信访室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
(四)接访其他事项。如遇特殊情况,接访的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在接访日接访,由信访室负责接访,并及时将信访事项向委领导汇报,其他时间按正常信访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安排表
中共寿县纪委办公室
2022年1月3日
附件:
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安排表
(2023年度)
时 间 |
姓 名 |
职 务 |
信访室人员 |
1月10日 |
徐纯宽 |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张红梅 |
1月31日 |
张福源 |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汪 薇 |
2月7日 |
刘 彬 |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
韩 怡 |
2月21日 |
宋 宇 |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
张红梅 |
3月7日 |
杨德军 |
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 |
汪 薇 |
3月21日 |
王 芬 |
县纪委常委 |
韩 怡 |
4月4日 |
李 群 |
县监委委员、第三纪检室主任 |
张红梅 |
4月18日 |
皮 政 |
县监委委员、第二纪检室主任 |
汪 薇 |
5月9日 |
徐纯宽 |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韩 怡 |
5月23日 |
张福源 |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张红梅 |
6月6日 |
刘 彬 |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
汪 薇 |
6月20日 |
宋 宇 |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
韩 怡 |
7月4日 |
杨德军 |
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 |
张红梅 |
7月18日 |
王 芬 |
县纪委常委 |
汪 薇 |
8月8日 |
李 群 |
县监委委员、第三纪检室主任 |
韩 怡 |
8月22日 |
皮 政 |
县监委委员、第二纪检室主任 |
张红梅 |
9月5日 |
徐纯宽 |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汪 薇 |
9月19日 |
张福源 |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韩 怡 |
10月10日 |
刘 彬 |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
张红梅 |
10月24日 |
宋 宇 |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
汪 薇 |
11月7日 |
杨德军 |
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 |
韩 怡 |
11月21日 |
王 芬 |
县纪委常委 |
张红梅 |
12月5日 |
李 群 |
县监委委员、第三纪检室主任 |
汪 薇 |
12月19日 |
皮 政 |
县监委委员、第二纪检室主任 |
韩 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