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公管委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9-09 14:51    来源:寿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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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 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1月3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全县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3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公管委等相关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立足问题,推进整改

  县委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委高度重视,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任务,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标本兼治,及时研究部署,各项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按照方案,全面落实

(一)贯彻落实招投标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等方面整改情况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一是县发改委(公管局)提高政治站位,3月25日、6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国家、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精神进行了学习领会;加深了重视程度,加强了同市公管局的联系,印发了《寿县2022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管工作要点》,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纳入了今年重点工作;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企业。二是加大了工作指导,1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对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纳入发改委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县发改委5月份中心组学习资料”,进行中心组学习;加强了横向联系,联合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共同对专项巡察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了会商讨论。

2.招投标改革效果不明显,监管力量薄弱

一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组先后3次学习交易领域改革重要文件精神,统一改革思想;先后到凤台县、长丰县等地学习考察改革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上报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改制方案的请示》,剥离交易中心代理职能;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了交易中心机构改革的上报工作,该方案已经县交易中心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二是县发改委(公管局)组织学习,主动同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投标协会联系,学习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热点难点问题解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汇编》等;申请增加人员编制,6月29日,通过《关于申请增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请示》已向县编办申请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二)招标服务方面整改情况

3.存在违规违法招标现象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了大家的法规意识,提升了业务水平;利用县重点工作调度会等时机,向与会人员宣传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及有关新政策、新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活动风险提示制度》,对招标采购人提出的非公平竞争等需求,及时给予提示、纠正。二是县发改委(公管局)加强学习,2月14日,梳理了“限额以下项目招标方式审批要点”,进行了重点学习;规范审批,2月20日,已将审批职能设置在县政府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统一办理。三是县发改委(公管局)和县财政局职能交接,按照2021年12月31日《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的通知》,2022年1月1日开始,政府采购审批职能已经由县财政局在“徽采云”平台统一行使。

4.参数设置不规范、不统一

一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展全体人员集中业务学习7次,共计150人次。12名同志报名参加了省招投标协会从业人员线上业务培训,1名同志获得一级建造师中级职称。通过学习,增强了大家的法规意识,提升了业务水平;利用县重点工作调度会的有利时机,向与会人员宣传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及有关新政策、新要求,交易环境大为改善;结合实际制定了《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活动风险提示制度》,对招标采购人提出的非公平竞争等需求,及时给予提示、纠正。二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加强了中心全体人员业务学习,从业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修订完善了包括工程施工、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等14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目前正在试行。

5.代理服务质效不高

一是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月28日以来,涉及疫情防控项目,于第一时间与业主加强沟通,开辟绿色通道,保障了涉疫项目及时采购到位;深入学习省第三方交易平台考核细则,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缩短了交易项目场内流转周期;召开招标文件集中会商、会审会议达20余次,交易中心同招标采购人共同议定招标文件,及时开展招标采购活动,避免了项目办理周期过长问题。二是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加强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业务学习,凡违背负面清单的事项坚决抵制;上半年开展招标文件编制检查1期,涉及政府采购项目80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25项,总体效果较好,未发现有关明显违反负面清单事项。

(三)招标监管方面整改情况

6.标前监管缺失

一是县发改委(公管局)申请增加人员编制,6月29日,通过《关于申请增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请示》已向县编办申请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二是陶店回族乡人民政府积极筹措了资金184万余元,编制了陶店回族乡湖滨安置点给水排水泵站配套工程项目;进一步加大了对工作项目的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陶店回族乡建设工程、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暂行)》,乡项目工程领导组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监督中标企业落实责任。三是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强指导,成立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导组,5月23日通过领导组会议研究指导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工作,形成会议纪要,明确涉及增加工程量均需由监理公司、审计公司审核;强化学习,对绿禾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在国投一楼进行了集中业务知识培训学习。

7.标中监管缺位

重点项目开标现场监督,县发改委(公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的通知》(寿公管〔2022〕3号)要求交易服务中心30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项目开标前一天告知县发改委(公管局),由县发改委(公管局)安排人员现场监标。

8.标后监管弱化

一是刘岗镇人民政府提高认识,建章立制;成立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程质量监督及验收领导小组。二是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提高了整治站位,增强了整治自觉,对干部廉洁从政进行了“集中问诊”。三是县交通局依照《寿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管理办法》(寿政〔2018〕50号文)规定,单项变更价款在20万元以下的已通过局党组审查,正在提请县分管领导组织审查20-50万元和50-100万元,并积极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单项变更100万元以上及项目整体变更情况。四是2022年1月1日,省财政厅财政管理预算一体化实施以及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已上线运行,县财政局已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五是县住建局提高了政治站位,6月22日住建局召开专题会议,对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精神进行了学习领会,集中学习了《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20年第38号),组织专班调查了解相关事项;督促辖区建设所加强巡查,对发现类似违法违规建设予以制止,并督促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必要时移交执法部门实行行政处罚。六是县水利局5月19日,通过了项目经理变更申请表和技术负责人变更申请表,施工单位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申请变更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现已可以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七是县发改委(公管局)加强领导,5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公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工作要点》把公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学习,主动同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投标协会联系,学习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热点难点问题解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汇编》等;规范投诉处理,邀请专家参与案件分析,进行现场调查;成立联动机制,推动成立了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

(四)违规违法惩处方面整改情况

9.线索核处不深入

县发改委(公管局)充分利用大数据系统,对通过大数据分析得到问题线索进行了查处;强化联系,加强了与市公管局及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邀请市公管局领导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同志共同分析、讨论招投标领域相关问题线索。

10.打击力度偏软

一是成立联动机制,成立了“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县公管委办公室组织学习,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学习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横向联系,利用公管委平台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各相关单位联动,共同研究讨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二是县住建局提高了政治站位,加强了自身城建项目标后履约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重视程度,加强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城管局联系沟通,加强了协同配合,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三是县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改台账,逐条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持续跟踪督办;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做好“行刑街接”工作。确定专职联络员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查处通报工作;发挥公安部门的职能优势,部署经侦大队全体民警参与全县招投标领域的违法犯罪线索的查处工作,移交线索责任到人。

三、巩固成果,形成长效

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通过全面整改,公管委各成员单位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县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巡察整改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作用,提前谋划,督促落实各项工作计划。

(二)增强整改成效。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解决问题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三)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次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为契机,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为支撑,以巡察反馈问题为抓手,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协调功能,增强各成员单位联动,推动协作,共同参与处理公共资源交易疑难杂症。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就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就堵塞一批漏洞。特别是针对一些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在治本上见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4038012;邮编:232200;地址:县行政中心15楼公管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xfgwggj2019@163.com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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