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 月16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涉粮领域开展专项巡察。2022年1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5次,召开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5次,并专题到县委巡察办汇报3次。成立了由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认真分析研究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两个责任”担当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较突出等方面
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10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废止制度3项,新制订制度4项,修改制度3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存在差距
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3月23日,委党组五次召开粮食安全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粮食安全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提高思想意识和政治水平。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就粮食问题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
2.推进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够有力
委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粮食工作,充实涉粮股室力量2人;开展了国有资产清理;开展了请长假人员调查处理,冻结企业招用人员;制定管理制度4项;健全完善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党组认真研究粮食工作,主动谋划、积极推进改革。下一步,将按照《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推进储备粮承储企业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制定我县改革方案;按照《寿县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开展企业机制改革。同时,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党的建设,完善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健全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3.防范化解涉粮领域重大风险不够到位
实施仓储建设“五年提升行动”,按照县政府总体规划,到2025年底建设20个中心库点50万吨高大平房仓目标。2020年7月投入资金3525万元,建设高大平房仓4.7万吨,2021年11月投入使用;2021年10月投入资金3000万元,其中: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816万元,县财政配套2184万元,建设高大平房仓4.5万吨,计划2022年9月投入使用;2022年申报建设高大平房仓5.8万吨,计划投资4060万元,计划2022年10月开工建设。县委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粮食工作。县粮食经营中心(县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我委(局)将及时申报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满足工作开展需要。目前粮食、油料质量抽查暂委托第三方检验。原安丰油脂集团公司、粮食局印刷厂等资产清理问题,我委全部梳理登记,上报县国资委。同时,县审计局正在对国有资产进行审计,我委将结合审计结论进行整改。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二)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4.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委党组于4月2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粮食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意识。从2022年4月起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检视内容。4月14日,县发改委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监管办汇报,加强对县国家政策性粮食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县国家政策性粮食联合监管办公室制订完善了《监管档案整理办法》《考核奖惩制度》《联合监管工作内容》《联席会议制度》《县级联合监管办工作职责》等制度。
5.履行粮食安全监管责任存在短板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完善体制机制 统筹加强粮食安全监管机构职能的意见》(皖编〔2022〕6号)和县政府领导批示, 2022年5月县编办批准设立监管执法股。2022年5月整改基本完成。制定了《寿县“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使用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智慧皖粮”信息系统管理,严格督查检查并通报情况。目前,安排专人值守,系统正常,所有库点在线。
6.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点人员管理缺位
按照国有企业用人制度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请长假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分门别类制定方案。目前,回来上班7人,停发工资37人,解除劳动合同4人,已办理退休手续6人。
(三)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
7.履行主责主业不够有力,企业经营管理不善
按照《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推进储备粮承储企业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制定我县政策,完善制度。将部分不适合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的老、旧、小仓库用于开展经营性业务,与福建省晋江市发改委签订协议,加强粮食产销区合作。
8.管理制度不健全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印发了《关于严格国有粮食企业用工管理的通知》。按照《关于推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交流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对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公司经理和副经理任职超过9年的共计17人进行轮岗交流,轮岗率达94.4%,现已完成轮岗目标。
9.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不严格
对于政策性粮食收购,严格执行“一卡通”系统粮款结算,收购过程实行全程监控,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四)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
10.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
委党组加强学习,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分工范围内问题落实整改要求。委党组每季度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两个责任”分解落实到位。抓住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对违纪行为相关人员处理到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是加强对下属公司和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1.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扎实
委党组积极配合派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主动加强沟通和汇报。派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定期督促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对巡察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结果;进一步加大对涉粮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力度。
12.粮食销售出库问题频发
我委将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反馈意见,按照相关规定问责。转发《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粮食储备溢余粮处置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我委将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避免类似现象发生。
13.粮食系统作风建设不够有力,纠风治乱效果不明显
委(局)领导严肃约谈问责三觉、堰口等公司负责人,责成公司做出书面深刻检讨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相关人事已得到纠处。
(五)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4.存在发补贴补助现象
堰口公司以监管补助费、现场管理奖等名目,发放的各类补贴补助,根据调查情况,对违规违纪问题情况进行追缴和问责。同时,已部署各企业全面排查,自查自纠。
三、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巩固,防止出现反弹。对持续推进问题,从讲政治高度,坚决按照巡察要求,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持续用力解决。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对于巡察发现问题,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压紧主体责任,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全面提升粮食管理工作水平和治理能力,坚决扛起全县粮食安全责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聚焦粮食购、销、存重点领域,强化督查检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改进作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022383;邮政地址:县国投大厦1534室;电子邮箱:2602240256@qq.com。
中共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