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巡察组于2021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对瓦埠湖开发区开展了政治巡察。2021年10月29日县委察组组织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后,我区党工委深刻认识到在三个聚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大政治任务,上下联动、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深查深改,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寿县瓦埠湖经济开发管理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全部认领,明确了各项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同时,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推进情况。
(二)迅速落实推进,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瓦埠湖开发区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领导班子和个人逐条进行认领,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
(三)加强制度建设,注重长效整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瓦埠湖开发区及时修定了《瓦埠湖开发区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瓦埠湖开发区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瓦埠湖开发区公务接待制度》等10项制度。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班子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针对“部分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瓦埠湖开发区及时修订了《瓦埠湖开发区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一系列的自查自纠,达到了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质提效的效果,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奉献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针对“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我区开展了警示教育,深层次剖析问题原因,找出症结、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用好身边反面典型推进警示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针对“执纪监督问责不力”的问题。我区已经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目前诉讼程序在办理之中,并根据经济损失挽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理。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针对“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不够及时全面”的问题。瓦埠湖开发区党工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瓦埠湖开发区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与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严肃追究责任。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
4.履职尽责有差距。
针对“工作谋划落实不到位”“湖区效益发挥不充分”的问题。瓦埠湖开发区收到巡察意见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地区考察,借鉴成功经验,邀请专家对瓦埠湖以鱼净水项目进行论证,并得到认可,同时向县政府上报《以鱼净水生态修复》试验方案,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待县政府同意后即可实施。
5.化解不稳定因素不到位。
一是针对“渔民收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正在积极推进《以鱼净水生态修复》试验方案,对渔民利益给予充分考虑,待县政府同意瓦埠湖开发区的《以鱼净水生态修复》方案后,将彻底解决。
二是针对“开发区工作人员待遇得不到保障”问题。瓦埠湖开发区今年已改变湖区管理模式,预计可以增加一百万元收入,开发区工作人员待遇将得到改善。
三是针对“湖区群众时常发生矛盾冲突”的问题。开发区党工委已经与田家庵、谢家集和长丰县沿湖乡镇进行了沟通、协调,瓦埠湖派出所积极配合,与沿湖周边派出所和县执法大队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湖区秩序,目前湖区群众的矛盾冲突基本解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惠民政策落实有偏差。
一是针对“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重新修订了《瓦埠湖开发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瓦埠湖开发区已经从财政中拿出1万元作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给群众。
二是针对“五保政策落实滞后”的问题。瓦埠湖开发区安排专人负责瓦埠湖开发区民政工作,已经与瓦埠镇民政办取得联系,积极对接,建立民政相互协作机制,今后会及时落实各项民政政策,该上报的及时上报。
7.资产资金管理不严。
一是针对“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目前渡船的出租评估审批手续已经办理,且上报县国资委资金管理股审核。
二是针对“租金收取不到位”的问题。未收取的25万元租金已收取了12.5万元,2020年由于受疫情影响,瓦埠湖开发区按照合同约定减免了部分租金到位。
三是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完善《瓦埠湖开发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对报销的发票严格报销核验手续。
8.船只使用监督管理缺失。
针对“开发区现有渡船3艘、冲锋舟4艘、环保船1艘,未制定船只管理相关制度”的问题。我区已制定了《瓦埠湖开发区管理船安全使用规定》和《瓦埠湖开发区油料安全使用规定》,派船单由办公室统一审核盖章,各管理段领取的油料安排管理段认真记录用船时间作为报销附件。
9.对下属企业航运公司财务监管不力。
一是针对“报销费用手续不规范”的问题。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对航运公司负责人严肃批评。建立了对各二级机构的监督机制,严格把关财务报销手续。目前开发区派遣两名财务监督员,监督航运公司财务审批手续。
二是针对“白条列支”的问题。责令航运公司做出情况说明,并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完善了民政救助手续和相关民政救助制度。
三是针对“救助资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航运公司做出情况说明,在以后的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0.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针对“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问题。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已经撤销了社会事务股、岸线股、水域监管股,把三个管理段并入生产管理股进行管理。现在瓦埠湖开发区仅保留办公室和生产管理股两个二级机构。今后,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管理制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编制规定、岗位职能使用干部,严谨细致操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11.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一是针对“长期未发展党员”的问题。机关中心支部、渔业支部和航运公司支部于2021年已发展4名党员。
二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完善了《瓦埠湖开发区“三会一课”制度》。责成航运公司党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检查,今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责任。
三是针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完善了《瓦埠湖开发区组织生活会制度》。责成航运和渔业支部书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在大会上作检讨,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12.整改落实不到位。
针对“2018年审计报告要求对农行账户银行存款进行清查核实,至今未落实。2020年5月审计报告要求“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结算,按规定予以处理”,开发区至今未落实”的问题。一是瓦埠湖开发区会计人员已和农行联系,清查银行账户存款。三是根据审计报告要求,我区已对借款问题按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们聚焦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县委巡察组提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整改再上台阶。
(一)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二)着力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制度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我区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
(三)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区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瓦埠湖开发区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4—4766005;联系地址:寿县瓦埠镇瓦埠街道瓦埠湖经济开发管理区办公室;邮编:232212;邮箱:976714764@qq.com。
中共寿县瓦埠湖经济开发管理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