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8月至9月对我局党组开展了集中巡察。2021年10月29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专题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要求全局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不断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和紧迫感。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王康文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对接和整改材料汇总等工作。
三是抓好责任分解。局党组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将反馈的三个方面21个问题分解细化,建立台账,每个问题都明确了具体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节点。
四是加强调度。对整改工作采取周调度,每月听取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由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即改即行,迅速整改;对复杂问题,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综合协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一是局党组2021年11月12日会议就如何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进行了部署要求。二是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多次进行了学习,局综合协调股、食品股就如何抓好落实分别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党组2021年11月15日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研究事项,与会领导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决意见后,主要负责人作出最后表态发言。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一是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建工作内容、全年重点工作内容。二是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列入班子整改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中。同时,严格审查,确保每位领导干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和即将召开的党史教育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剖析材料中去。
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食品安全监管未能做到全覆盖”问题。一是县食安办于2021年12月15日印发《关于推进乡镇食安办及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基层食安办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职能。二是县食安办于12月14日组织开展寿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应对能力和水平。同时对全县乡镇(园区)、食安委成员单位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评议考核。三是对食品安全五大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全县新增规范登记备案办证1855户,取缔121户;摸排备案流动厨师 233人,培训流动厨师25场次,培训流动厨师233人;摸排登记备案餐具及设备租赁经营户111户。四是局食品股联合新城所于2021年11月29日对“饿了么”、“美团”、“掌上寿州”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
针对“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零售药店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县局于2021年11月26日举办“寿县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法律法规培训会”,对城区及八公山乡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众兴、安丰、隐贤、堰口、迎河等所也相继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他们对药品必须明码标价和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要求的认识,对自身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及时整改。二是各市场监管所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零售药店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零售药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81家次,责令整改14起,立案查处3起。2021年12月28日和2022年元月13日,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安丰、安丰塘、板桥、迎河、张李等乡镇的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药品是否明码标价以及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的少数药品明码标价不规范及未严格执行进门扫码、测体温、戴口罩防控措施及“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登记不全等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落实。2022年,我局将对零售药店的检查列入“双随机”检查内容,与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以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各市场监管所联合镇食安办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培训。同时加大检查频次,督促督促饭店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5.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到位。
一是加强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高企业安全意识。2021年10月组织2家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参加全省起重机械及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警示案例培训班。11月,组织22名基层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类)考核取证;组织8家电梯使用单位参加全市鼓式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会;12月,组织5家电梯使用单位参加全市电梯维保抽查培训会;召开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大力开展数据清洗工作,清洗率达100%。全县16家气瓶充装单位全部安装信息化系统,实现扫码充装。三是完成市局交办“一单四制”20份,涉及使用单位78家、263台设备隐患均整改销号。四是聘请第三方电梯检测机构对全县随机抽取的638台在用电梯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的203处问题隐患逐步得到消除。2021年12月份,参加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对全县15家燃气行业安全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现场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今年1月份部署开展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8家,整改安全隐患18处,立案查处1起。转发市局《关于下发2022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提出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和执法检查重点。
6.市场监管不够有力。
一是2021年12月2日举办全县40家大型食品超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议,签订了《寿县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二是狠抓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能力,2021年12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知识产权专题业务培训,局知识产权股、法规股就案件查办相关知识进行讲解;购买300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做到办案人员人手一本;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执法文书标准,及时对我局的执法文书进行全面修订;新购买27部执法记录仪充实执法一线,确保执法过程有据可查。2021年全局共查办5万元以上案件7件。2021年12月,我局新城所查处“寿县百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营未经检验的肉类制品和使用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一案,罚没款合计532124.74元,列入全省市场监管典型案件。三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管力度,相继开展了食品安全“雷霆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19家,下达整改通知书84份;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检查经营单位1692家,立案51件。
7.教育活动开展不够严肃。
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与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检视查摆问题4项,整改报告却显示只整改3项”问题。经核查,系经办人员不细心、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已责令经办人员写出检讨。
8.依法行政落实不到位。
一是在2021年12月17日全局案件评查会上对李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件经办人提出了批评。二是制定了《寿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案件审核的暂行规定》,明确了案件审核的范围。对在法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要求办案机构立行立改,对重大执法决定,按照程序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针对法制审核中发现的办案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指导。局法制股、知识产权股于2021年12月17日举办案件评查,对全年办结的知识产权类行政处罚案件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及评分标准,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和结案、案卷归档等方面对案卷逐项审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9.执行公务员兼职有关规定不彻底。
针对“21名基层所长兼职担任个民协常务理事”问题。县个民协于2021年11月26日依据协会章程规定因疫情原因召开了会员网络会议,通过表决同意免去张某等21位同志常务理事职务,于11月29日下发通知免去张某等21位同志常务理事职务并新任命18位常任理事。
针对“消保委组成人员已退休或调离原岗位未及时调整”问题。县消保委秘书处对第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做了摸排梳理,对已退休和已调离原工作单位委员分别征求其本人和原所在单位意见后,依据章程规定于2022年1月18日因疫情原因召开了网络会议,一致表决同意免去:曹某消保委主任,吴某消保委副主任,尹某等12名同志消保委常务委员,刘某等8名同志消保委委员。通过选举同意:曹某某任消保委主任,何某任消保委副主任,肖某等8名同志任消保委常务委员,桑某等4名同志任消保委委员。县消保委于2022年1月18日下发《关于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网络会议表决公告》。
10.创建质量强县工作有差距。
针对“创建质量强县未成功”问题。总结前两次创建活动差距和不足,2021年我们认真研究创建要求,对照创建验收细则,逐条梳理丢分项原因及研究解决办法,认真组织谋划创建活动,加强与相关创建成员单位沟通,任务分解明晰,统筹协调解决创建短板;加强与省、市创建工作请示汇报,争取对我县创建工作支持和指导。2021质量强县创建工作已通过资料评审、现场验收,完成陈述答辩。
针对“两年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问题。2021年创建质量强县,全部立足自身,不再过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到节约经费。
11.为民服务还有待加强。
一是增加县局驻政务中心自助服务区电脑、打印机,由4台套增加至6台套,导办人员由2人增加到5人。同时积极引导办事群众通过个体自动办照机全程自助办理,提高办照效率。从2021年10月1日至12月28日,通过自助服务区办理营业执照441份,通过个体自动办照机办理营业执照475份。二是局市场监督检验所从2021年8月份开始在原有2名检定人员的基础上,额外增加3名检定人员,采取人员轮休设备不停的工作模式,加快检定进度,检定数量由每天平均20块增加至每天60块以上,基本满足群众需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2018年以来没有开展风险排查,没有查找风险点,没有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问题。由党组牵头,各股室参加,结合各自职责清单查找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共查找风险点699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570条。
针对“2019年和2020年两个年度,制定的两个责任清单、廉政建设工作小结、部分科级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内容雷同”问题。已要求当事人今后要提高认识,认真撰写,同时党组将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3.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不够强。
一是加强联系,在干部提拔、大额开支等重大事项及日常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中的主动接受监督。二是派驻纪检组参加了2021年10月29日巡察意见反馈会,并参与了巡察问题整改日常监督。
1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针对个别领取表无人签名问题。经核查,因人事变动,交接不及时,造成入账时没有发放明细。修订印发《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内控管理办法》,严格履行相关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杜绝不合理开支。
15.工程建设监管不力,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针对“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经核查2018年实施的7个乡镇快检室设备及装修工程,我局组织了相关人员验收并在验货证明书上签字,但报销发票时未将验货证明书一并作为附件,现已将此验货证明书手续完善。同时,我局于2021年11月25日印发《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指导意见》,确保食品快检规范运行,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针对“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经核查,三觉镇余集街道农贸市场大门西侧一间门面房系原三觉工商所用于菜市场市场管理办公使用,2008年市场管办脱钩机构改革,菜市场移交商务局市场管理中心,门面房一直闲置,后被对面一居民占用。现该间房屋已于2021年8月底收回,重新更换门锁;堰口市场监管所被占用的老食堂于2021年11月底收回,重新更换门锁。
1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班子成员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有‘两头跑’现象”问题。一是清空班子成员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原办公室办公用品并收缴钥匙。二是局党组书记分别在2021年8月6日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8月11日局党组会上代表党组作了检讨和要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17.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针对“支部选举不严谨”问题。一是经核查,2018年局机关支部补选支部书记时,因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建业务不熟悉(2022年元月退休)造成选举程序出现错误。二是在2021年12月任期届满的17个支部换届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程序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
针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问题。建立月审查制度,从2022年开始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及党建日常工作资料开展审查。
1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针对“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问题。一是在2022年1月7日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传达学习了寿组通〔2021〕45号《层转中共安徽省委党史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中共安徽省纪委机关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各党组成员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发言提纲。印发了《寿县市场监管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对如何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了专门要求。二是会前,党组书记对每位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逐一进行审阅把关。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批评意见明确到人,重点到事。
针对“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2018年2月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未开展学习,现已责令经办人员写出书面说明,并保证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9.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针对“干部管理松散”问题。一是加强考勤管理,做到每天4次脸谱签到签退,每月一公示。加强督查,全年制发通报五期。二是2021年12月24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传达了寿效组〔2021〕2号《关于对违反效能建设行为进行问责的通报》,并就加强队伍管理、“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等作了强调要求。
20.党管干部制度落实不严格。
针对“程序不规范”问题。党组2021年11月15日会议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2021年底选拔众兴所、隐贤所、财务股、标准计量股、特安股、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股负责人时,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严格按程序操作,并上报组织部审批。
针对“炎刘所、检验所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局党组2021年12月2日会议研究决定,调整炎刘所1名副所长到新桥所任副所长;2022年1月24日会议研究免去检验所1名副所长职务。
2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2019年3月,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县市场监管局存在“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一年一次性收缴现象”问题,本轮巡察发现上述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规范收缴程序。机关支部从2021年10月开始一月一收缴,做到党费收缴有登记,并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公开透明。二是与县电信部门联系,从2022年1月开始启用翼支付平台,各支部均安排专人为平台管理员,全局在职党员已通过翼支付平台缴纳了1月党费。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的问题,继续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123022;通信地址:寿县寿春镇明珠路1号;电子邮箱:ahsxgsj@126.com。
中共寿县市场监管局党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