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10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中心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推进水产系统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各责任单位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及工作要求,精心谋划,抓好落实。党委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按照责任分工,召集分管股室、站及所联系单位研究细化整改措施。
(二)压实整改责任。中心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11月8日、11月17日召开中心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领导班子成员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意识,自觉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工作的整改落实。整改任务涉及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对承担的整改任务认真分析研究,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安排部署,把握时间节点,进行盘点销号,统筹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领受整改任务的股室、站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层层压实责任。在整改任务下达之后,又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听取阶段性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整改落实中的主要事项、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了反复研讨会商部署,坚持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督导,其他党委成员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半月调度,承担具体工作的责任领导一周一调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全面整改阶段的日常督办、台账管理、销号核查、资料报送等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
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逐月按计划落实学习内容,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理论武装,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报告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剖析内容。
3.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完善中心党委议事规则,每月召开党委会议专题讨论党务工作安排。切实加强中心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将涉及评先评优及干部选拔任免、工作调动事项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教育不够深入”问题。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召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人员会议,开展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制度执行力度,完善考勤管理办法,对不按规定签到或上下班迟到早退的人依照制度严肃处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机关工作纪律集中整治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效能纪律的被市县通报的工作人员依规严肃处理到位,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5.针对“争先进位进取意识不强”问题。
坚持进取精神,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破除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消极观念,坚持爱岗敬业,对事业有热情,对工作有激情,坚决克服精神懈怠和思想滑坡,提升领导班子集体战斗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制定《中共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委员会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心态消极的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懈怠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拉升工作标杆,建立工作奖惩机制,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增强进取意识,全县各项工作目标考评落实到人。
6.针对“库区水面承包存在资金风险”问题。
制定安丰塘生态渔业养殖经营招标方案,上报审批。目前由寿县古塘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自主开展水面养殖经营,经营所得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行管费用和职工工资及缴纳职工社保、医保费用。
7.针对“职能移交推进较慢,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全面推进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能的移交工作,渔船核查、登记造册和资料完善工作已全面结束,对于符合三个一致(即实船与渔船证书、渔船发证系统信息三者一致)移交条件的渔船,由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向市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先行移交相关渔船花名册和渔船检验技术档案,双方实船核对船、证一致,完成移交工作。对于不符合移交条件已进入系统需要更改信息的渔船,由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属于其他不符合移交条件的渔船,由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督促渔船管理单位或船主整改后进行移交。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全力配合市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渔船检验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针对“违规发放离岗人员增资”问题。
中心分管领导对财务主管及审核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经审核,杜绝类似现象再度发生。已足额追回多支付的款项。
9.针对“超合同价拨付项目资金”问题。
安排中心分管领导对财务主管及审核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经审核,杜绝类似现象再度发生。已足额追回多支付的款项。
10.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责成寿县古塘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完善招待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核程序,严格执行招待费报销“五单合一”制度。责成中心下属企业规范票据管理,杜绝开具自制票据行为。健全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核程序,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小组集中审核制度。
11.针对“大额开支未经集体研究”问题。
责成寿县古塘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程序,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生产资料和设备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完善合同管理。加强对下属企业指导、监督、检查力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分类建立了会议记录本,完善了会议记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改工作结束后,需持续整改的纳入日常工作重点抓好落实,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肃问责追责。中心党委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整改工作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股室、站、下属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4-4037312;联系地址:寿县城投大厦水产管理服务中心,邮编:232200;电子邮箱:369702078@qq.com。
中共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