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期限和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研究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从制度机制上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明确措施方法,层层压实责任。印发《中共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保障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目标,形成自上而下的整改落实责任体系。
(三)把握工作环节,有效传导压力。将整改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实行台账动态管理,按期上报整改工作进度。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听取阶段性整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四)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管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手抓整改、促落实,一手立规矩、建制度,真正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切实把整改的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
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应学尽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和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21年11月至12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召开4次学习会,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等。局党组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日常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局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抓好全局政治理论学习。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有差距问题。
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的通知》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中必须增加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并由局党组书记一一进行审核把关。
3.针对党组工作职责把握不够准确问题。
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按照《城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并安排专人分别记录。党组会着重研究“三重一大”重要决策事项,局长办公会安排部署具体事务性工作。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的建设工作抓得不够扎实问题。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城管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2021年共召开7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上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并对党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真正做到党组书记亲自抓、具体抓、深入抓;2021年6月和12月分别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2月对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开展调查研究,并撰写了调研报告。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局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加强局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力量,抽调2人专门从事党建工作,同时把党建工作纳入局目标绩效考核。
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够有力问题。
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制度,做到任务分工班子成员全覆盖,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2021年11月30日,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局属单位三年来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6个人,均在所属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严格兑现年度考核结果。
6.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城市依法精细化管理存在盲点盲区问题。
一是车辆乱停乱放。通过安装塑料引坡、施划停车线,并加大违停车辆贴单处罚力度,寿春南路大圆盘南段、大顺路南段车辆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现象已整改到位。同时,加大对违停机动车的处罚力度,对不规范停放的机动车辆全覆盖贴单处罚,并与交警部门联动,每天安排人员和拖车,对城区不规范停放的车辆,一律拖离。在寿春南路大圆盘南段重新施划了非机动车停车线,在原农委办公楼南侧设置了隔离桩;在大顺路南段锦天农贸市场周边安装塑料引坡80个,并在该路段安排了6名文明劝导员对乱停放车辆进行劝导。2021年全年共计配合交警部门施划机动车位4311个,现场拖离机动车41辆,非机动车546辆;城管部门自行施划非机动车位线52297米,现场拍照处罚2313辆,共计处罚231200元,移交交警部门处罚4847辆。
二是共享单车缺乏管理问题。通过劝导、暂扣、约谈等方式,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有所好转。目前正积极推进城区共享单车招标工作。我局安排劝导公司每天对城区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进行劝导和搬离,约谈了三家单车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加大自行管理力度。城管中队暂扣共享单车1040辆。2021年11月,安排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异地共享单车管理经验。启动城区共享单车招标工作,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规范管理。
三是出店占道经营现象存在。通过集中整治,划线管理,安排文明劝导员定点看守,目前该处经营户都能规范经营。2021年10月,我局联合寿县新桥产业园北部园区和该区域责任包保单位寿县乡村振兴局进行了集中整治。结合寿县无专业钢材市场的实际情况,经几家单位研究决定对该处商铺进行划线规范管理。具体管理标准为:以安徽财富汽车大门为界,大门西侧为大型钢材,距店铺10.5米施划黄线;大门东侧为制作类钢材加工,距店铺4.5米施划黄线,把人行道全部让出来;并在黄线处两个商铺之间设置24根界限桩。同时要求各经营户所有商品必须整齐摆放在黄线以内,禁止在黄线内摆放垃圾杂物,黄线以外严禁摆放物品。同时安排2名文明劝导员定点管理,遇有不规范摆放物品的现象立即通知我局执法队员前往处理。
四是垃圾清运不及时,明珠大道与定湖大道交口、芍陂东路垃圾已清运完毕。定期清洗垃圾桶,保持桶体整洁无异味。我局约谈了两家环卫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每天早上7点前完成垃圾清运工作,早7点至晚10点安排环卫工不间断保洁,保证垃圾桶不外溢。垃圾桶分类有序摆放,定期清洗、消毒杀菌,确保无异味存在,其中厨余垃圾桶要求每天冲洗。更换破损垃圾桶200多个。加强对保洁公司的日常督查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按月兑现奖惩。同时督促指导各小区物业在指定的位置、规定的清运路线、清运时间进行收集运输垃圾。确定环卫车辆收运路线和时间,严禁在小区门口收运垃圾。
五是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三环御景湾南面裸露泥土位于瓦埠路桥施工工地围栏内,目前瓦埠路桥已基本完工,该桥南北两端裸露泥土已复耕。同时,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联动管控工作机制的通知》(寿政办秘〔2021〕13号)文件规定,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规范清运管理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六是劝导员履责不够。2021年12月,完成了新一轮城区道路管理市场化招标工作。本轮招标服务质量和考核标准更加严格。劝导员总人数80人,比上一轮增加了20人。对劝导员的年龄作了限制,要求女50-55周岁,男60-65周岁。定期召开劝导员工作会议,实行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对劝导员实行双向管理,在劝导公司管理的基础上,劝导员和所在中队按执法队员配对,定区域定职责,接受所在执法中队管理。修订了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主次干道及两侧车辆(含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乱占道、乱停放,发现一例扣0.6分,情节严重的扣1.5分。考核被扣分按月从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费用。
为解决北街大寺巷口车辆乱停放问题,我局在大寺巷南北两侧施划了非机动车停车线,同时安排2名劝导员定点值守,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针对工会会费收取不规范问题。
2021年12月10日,局党组集体学习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工发〔2021〕41号)。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进行核算,对照工会会费收取标准补缴职工缴纳工会会费不足部分,2022年1月18日已补缴到位。
8.针对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问题。
加强财务支出监管,办公室财务人员在发票支出时认真核查有关手续是否完备,严格履行支出监管职责,对手续不齐全的坚决不予支付。2021年9月中旬开始所有项目支出履行项目预算经费审批手续,凡超过5000元支出必须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否则不予审批。
9.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问题。
按照《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标及标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采购政策。加强财务审核监督把关力度,对手续和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核。加强财务支出监管,办公室财务人员在发票支出时认真核查有关手续是否完备,严格履行支出监管职责,对手续不齐全的坚决不予支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健全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机制。会前准备工作由分管党建的领导同志专抓,局党建办负责具体实施。党组成员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前发言材料,党组书记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前,对内征求局属各党支部、各股室、各单位意见,对外向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单位发放100余份征求意见函,全面征求对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三是高质量开展谈心谈话。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均进行了谈心谈话,围绕自身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深入交换意见、相互提醒警醒,形成了《谈心谈话记录表》。
11. 针对选人用人程序履行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寿发〔2010〕45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由分管人事工作的班子成员逐个介绍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成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同时,在党组会记录本上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公示、决定的情况。
三、注重巩固提高,不断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深化思想认识,自觉履行“两个责任”。继续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我市有关制度规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落实到各项整改工作之中,以整改促提升,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把担子挑起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
(二)围绕突出问题,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清单管理,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硬措施,持续用力深化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主动接受党员、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推进建章立制,有效巩固整改成果。按照“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标本兼治”的要求,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结合当前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工作的不断深化,促进创城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深入推进城管队伍作风建设,真正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我县城管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123289;通讯地址:寿县寿春镇东大街城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232200。电子邮箱:1335432819@qq.com。
中共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