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8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0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委政法委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落实责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责任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抓好责任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分解任务的细化、工作台账的建立、情况汇总的上报等工作。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积极、不落实、不到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与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整改
1.针对未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问题
一是调整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体会交流等形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整改
2.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审批程序, 真实、准确、完整记录支出事项和内容。二是完善公务卡报销制度,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除特殊情况外,均需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人员进行追责。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整改
3.针对选人用人协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政法单位选人用人整改落实会议,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二是制定县委政法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请示报告内容、请示报告程序、责任追究。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加强轮岗交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存量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分别制定持续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二)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抓好建章立制。用制度形式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固化下来,促进整改成果长效化,健全完善工作体系机制。自觉开展各项工作“回头看”,及时总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寿县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4-4022373;邮政信箱:淮南市寿县国投大厦809;邮编:232200;电子邮箱:174390161@qq.com。
特此通报
中共寿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