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时间:2021-05-20 17:12    来源:寿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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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寿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寿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寿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常委、县委书记胡春华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对多年未遇的洪涝灾害,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风雨中前行,在逆境中奋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充分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稳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聚焦“两个维护”着力强化政治建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县纪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在决策前和研究重要问题、重点工作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通弄通悟透,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脱贫攻坚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闻令而动,主动作为,围绕防疫措施落实、医疗物资调配、群众生活保障等深化监督检查,共开展督查105次,发现问题174个,提出意见建议67条,督促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责。面对异常繁重的防汛救灾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既督又战,紧紧围绕“八个紧盯十项监督”,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共开展督查48次,发现问题38个,提出意见建议24条。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全年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9件22人,为我县疫情防控、防汛救灾、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聚焦第一职责,着力做实监督工作。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聚焦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执行“六保六稳”、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重点工作跟进监督,协助县委扎实推进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深化“三查三问”专项整治,牵头制定县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负面清单,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件3人。持续强化同级监督,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党内监督机关责任。做细做实日常监督,通过暗访督查、信访核查、谈话提醒、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开展常态化监督。2020年,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约谈25次,县纪委谈话、函询处理线索33件次,共对74名领导干部提拔重用、43家单位和549名个人评先评优进行了审核把关,纠正3名领导干部兼职取酬和经商办企业问题,收缴违纪资金60余万元;清缴公务加油卡51张 21.3万元。

(三)聚焦高压反腐,着力强化审查调查。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8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54件,立案287件,处分285人,其中党纪处分264人、政务处分40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1.41万元。先后查处了大顺派出所原所长赵强、隐贤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生猪办原主任)孙可、寿春派出所原四级警长郑亮亮、双庙集镇埝东村原党总支书记张本伦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455人次、第二种形态209人次、第三种形态26人次、第四种形态51人次,前两种形态占比达90%。注重开展受处分人员暖心回访,深化“以案促改”,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2件,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相互移送线索177件次,反腐败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四)聚焦作风建设,着力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四风”,坚持教育提醒、日常监督、专项治理、追责问责“四管齐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2020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件35人,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05件122人,因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问责26人;持续开展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专项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牵头开展扶贫领域“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整治和信访件“三清三度”专项行动,查摆问题20个,追缴收回资金34.5万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聚焦伞网清除”扎实开展“四清”攻坚战专项行动“打伞破网”取得新成效,专项斗争以来,共查处涉黑涉恶人员18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6人、保护伞8人、关系网4人。

(五)聚焦政治巡察,着力彰显利剑作用。完成了对全县389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816个,移交问题线索47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完善制度1558项,挽回经济损失7668万元。对10个贫困村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对教育系统开展了上下联动巡察。加大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力度,向相关部门发送巡察建议书11份、整改督办函27份,对整改不力的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4个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监督谈话,推进整改落到实处。

(六)聚焦廉洁教育,着力营造崇廉尚廉氛围。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发挥廉政教育基地和示范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修身律已、廉洁齐家。认真组织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其“回头看”,编印《寿州镜鉴》警示教育读本,拍摄《失去“警魂”的所长》警示教育片,召开全县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18起,让党员干部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强化以案促改,全县开展专题研讨共计94场次,协助县委班子围绕“四对照四检视”共检视并落实整改问题12个,督促参学单位共检视并落实整改问题425个;配合县委对70名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查摆问题240个并整改到位。

(七)聚焦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设立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成立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以村纪检委员为依托建立了村“三员”队伍,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实现监察全覆盖。注重干部素质提升,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接受省市纪委视频培训700余人次,组织30名纪检监察干部前往杭州纪检监察培训中心参加业务培训,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业务素养。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不断提升执纪执法工作水平;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行全流程办案系统,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全县68名副科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填报了个人事项报告表,组织25个乡镇纪委书记、2个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和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了公开述职和测评,对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工作实行目标考核。

一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保障和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县纪委监委荣获了全省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超常付出和责任担当。在此,我代表县纪委监委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以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这些问题反映出少数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仍有差距,个别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仍不到位,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如对政治监督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准,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还不够有力;基层纪检监察力量相对薄弱,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寿县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两个大局,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委的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聚焦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寿县建设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在完成新时代新阶段党的历史使命中实现更大作为。

(一)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顺利开局。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深化运用“三查三问”督查问责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重大任务,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各项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金融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把“三不”一体推进理念落实到每个案件之中,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深度挖掘寿县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以整治医疗机构骗保等问题为切入点,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久战、攻坚战。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严防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围绕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进一步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不断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推动基层干部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高质量推进县委巡察工作,全面总结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做法,精心谋划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全覆盖方案。严格执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压实党组(党委)整改主体责任,实施“四融入一增强”机制,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开展十四届县委巡察发现问题“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责任机制。

(六)保持监督新常态,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推动党内政治监督谈话规范化、常态化。整合运用监督力量,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做深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七)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和派出派驻机构的领导。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重要情况报告办法。健全内设机构、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村级纪检委员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八)坚持从严从实,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县乡换届为契机配好班子、建好队伍。突出政治教育,锤炼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持续加大全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素质。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检举控告满意度提升”“统计质量提升年”和“案件质量再提升”活动,加强对信访交办件办理情况的督导检查。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反面典型案件为镜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征程新起点,承载着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寿县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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