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纪委监委保密工作制度

时间:2021-03-24 09:44    来源:寿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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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等保密法律法规,对党和国家秘密、工作中的秘密,不在不适宜的场所谈论,凡是供自己在工作中掌握的秘密事项,不告诉知密范围以外的人。

二、严格执行“三密”文件登记、传阅、携带、保管等制度。对“三密”文件要认真进行登记、分类进行保管,存放在有安全保障的文件柜内,绝密文件单独存放。秘密文件的调阅利用,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办理借阅手续。“三密”文件的传阅必须严格限制在文件规定或领导批准的范围内,不得摘录、复印、私自留存。严禁携带三密文件出入公共场合。

三、严格执行“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归档、销毁制度。每年年初对上年的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清理,需销毁的文件、资料要进行登记,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由县保密局指定的地点或造纸厂监销。不得将内部文件、资料擅自向废旧物品收购部门出售。

四、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工作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资料交接、查阅手续,严防发生失泄密和损毁现象,确保档案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

五、加强会议的保密工作。要落实会议保密措施,规定保密纪律。严禁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严禁滥发会议密级文件、资料。必发的密级文件一律标明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会后要把应收回的文件如数收回。会议讨论的内容、有关领导的讲话或发言,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扩散。

六、严守办案工作秘密。案件有关保密规定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执行。

七、严格执行通信保密制度。凡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带有秘级内容的邮件都要通过机要通信传递。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传输秘密信息。

八、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执行网络保密、网络管理、计算机使用等规章制度,加强密码设备、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已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处理和储存涉密文件和资料。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严防失泄密现象发生。

九、严格密码机房管理。密码机房是机要通讯重地,非机要人员未经审批不准入内。严格落实机房“三铁一响”装置,按要求配备网络防火墙及杀毒软件等安全保密产品,确保设备及通讯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制度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十、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本委与各部室的印章由专人掌管,严格控制使用范围,认真执行使用印章审批制度,严防印章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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