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联动交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3-04 14:14    来源:寿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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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联动交叉巡察组于2019年10月12日至11月25日对寿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20日,巡察组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组织情况

寿县法院党组将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改落实的重要性、紧迫感和必要性,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研究整改措施,分解任务清单,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增强主动意识。1月20日,市委第十二轮第三联动交叉巡察组巡察工作反馈会在寿县法院召开,院党组高度重视,会后立即梳理反馈意见,迅速部署落实整改工作。2月3日召开党组会,制定《市委第十二轮第三联动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明确牵头责任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安排,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2月1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寿县人民法院关于市委第十二轮第三联动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围绕巡察组反馈的16个方面的23 项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明确具体整改措施,为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3月18日,针对县巡察办就巡察整改方案提出的反馈意见召开党组会,进一步细化措施、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工作责任感,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见底清零。

(二)压实责任,落实整改任务。成立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方案》,做到逐条逐项落实整改,要求涉及部门紧扣重点、难点、节点抓好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落实负总责,并牵头负责3项具体整改任务;责任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驻院纪检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效完成,不走过场。

(三)建章立制,拓宽整改成效。坚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制定完善了《寿县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退还流程》《寿县人民法院关于调研、论文、案例和信息、宣传工作暂行规定》《寿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寿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寿县人民法院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等,从体制上堵塞漏洞,形成制度屏障,推动标本兼治,同时,院党组狠抓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以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警的终身课题来抓,充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优化诉讼服务,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二是对主题教育中形成的班子成员检视问题“四清单”再次逐一梳理,细化整改措施,共梳理领导班子问题6个,班子成员问题50个,现已基本整改到位。三是对支部落实主题教育规定动作进行“回头看”,指出各支部差缺工作,从严从细指导督查,并跟踪问效。

2.放松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以专题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形式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寿县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寿县法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寿县法院信息发布“三审”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将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扛在肩上。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法院党建工作要点,以党支部为单位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改变以业务为单位导致工作分散现象。三是在法院官方网站开辟宣传阵地,设立党建、教育活动、文明创建等专题宣传栏,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时更新充实专栏内容,巩固法院线上宣传阵地。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组织生活不够丰富,形式单一。

一是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开展党员“亮身份、做表率”等实践活动,疫情防控期间,11个党支部,105名在职党员干警积极响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街道)报到值班,协助做好全县的的疫情防治工作。二是将党员进社区、巡回审判、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列入机关党建主题党日计划,把人民法庭落实巡回审判工作纳入《寿县人民法院关于调研、论文、案例和信息、宣传工作暂行规定》,形成长效机制。积极筹备建党99周年“七一”党的知识竞赛暨专题党课报告会,进一步丰富党员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理论知识学习氛围。

2) “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建规范化、制度化,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计划,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机关党委对支部落实情况实行“双月审查”。二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019年12月份,院领导班子、院机关党委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11个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均按照要求召开。院党组和各支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准备工作,会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普遍开展谈心谈话,会上认真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制定整改清单,严格盘点销号,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3)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

严把组织生活会召开的质量关,会前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和会前准备情况报机关党委审核。2019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均按照要求召开,联系各支部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参与民主评议党员,并在会上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员活动日有偏差。

一是院机关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充分发挥“主题党日”的作用;二是各支部定期组织主题当日活动,机关党委对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促。

5)发展党员不严格。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二是制定党员年度发展计划,严格按照入党程序,加强入党人员管理,切实保障党员质量。三是要求问题涉及的立案庭党支部和执行局党支部召开支部警示教育会议,进一步明确支部发展党员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6)法院机关党建换届选举不严谨。

一是在理论中心组会上、支部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充分了解并熟知选举工作流程,深刻认识做好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因内设机构整合,干部轮岗交流,对我院部分支部委员会成员进行选举调整,并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流程规定向县直机关工委请示批复。

4.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不够入脑入心。

一是把廉政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在省高院统一部署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有力有序开展“以张坚案为反面典型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扎实有效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对问题涉及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

5.履行审判职能能力有待提高

1)全力解决“执行难”有待加强。

一是建立完善执行攻坚长效机制,强化管理,加大执行力度,实现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大大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2017年受理执行案件1045件,执结889件,实际执结率54.78%,执行标的到位率29.28%;2018年受理执行案件1438件,执结1543件,实际执结率60.95%,执行标的到位率28.73%;2019年受理执行案件1686件,执结1718件,实际执结率68.22%,执行标的到位率31.44%。二是将罚金刑的执行作为当下及今后执行工作的一项重点,建立2017年以来罚金刑案件台账,逐案排查,因案施策。2017年截止2020年5月31日,共受理刑事财产刑案件360件,结案352件,执行中19件。已结案件中,终结执行233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61件,执行完毕55件,驳回申请1件。

2)审判质效排名较低。

一是瞄准短板指标,对症下药。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成立寿县法院速裁快审团队,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有效提升案件的调解率和一审服判息诉率;适时调整确定专业法官会议,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研判作用,加大对复杂疑难案件的指导,解决我院发改案件较多的问题。二是对案件质效评估情况定期通报,跟踪案件办理时效,分析质效短板,研究细化对策。2020年1-5月,审判管理办公室工发出审判信息通报7期,其中,执法办案综合情况4期,发改案件情况通报1期,裁判文书上网情况通报1期,第一季度信息化建设及司法公开通报1期。三是制定《2020年寿县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要点》,拟定《寿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组织开展“三精”案件评选活动等,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6.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力

1)审判团队配置改革不到位、司法辅助人员缺口较大。

一是通过招录、未入额法官转岗分流、社会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实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队伍。2020年1月,经县政府同意,我院启动10名聘用制司法警察和10名技术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20名司法辅助人员于5月4日到岗到位,全部充实到审判业务部门。二是推进司法雇员管理制度改革,在省高院统一部署下,已完成第一批司法雇员招聘工作,并向县人社局申请核拨寿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经费。三是制定并实施《寿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寿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聘用制人员管理,完善保障措施,稳定司法辅助人员队伍。

2)智慧法院建设推荐缓慢,办公设备陈旧老化。

一是以服务司法为中心,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审判云平台、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热线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组织云上审判、线上立案,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二是积极推动办公设备更新。对我院台式办公电脑排查统计,已购买30台办公电脑用于替换更新陈旧老化设备,并全面完成科技法庭升级改造。

7.未有效落实上级法院决策部署。

规范诉讼费用退、收程序,制定并实施《寿县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退还流程》,简化诉讼费用退费审批流程,及时、主动、足额退还应退诉讼费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8.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

深入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相关意见,加大对涉“套路贷”民事、执行案件工作排查,安排专人对2012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0日审理的同一人多次以原告身份出现的民间借贷案件逐案排查,共排查出14件,并作为线索转办公安机关。

(二)寿县法院党组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9. 2016年以来原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起到良好的带头表率作用,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会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理想信念道德底线。二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一把手”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制定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实施方案,定期组织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主动接受监督。

10.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不力。

派驻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督促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定期开展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述廉述责、党风廉政约谈等制度的落实。第一季度派驻纪检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1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督查1次,综合审务情况督查1次。对院评优评先工作提出规范化操作意见。

11.领导干部未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

一是对违规报销加油票予以清退。违规报销加油费350元,已清退到位。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寿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三是派驻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每季度开展1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12.违反财务制度。

一是对往来账款进行全面清查,问题涉及的2019年9月30日50.45万元利息收入,已由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对接县非税局将该笔利息收入上缴县财政非税专户。二是对问题涉及的用标的款垫付清退服装款费用的情况,2018年9月8日已经将垫付费用2.98万元归还到标的款账户。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问题整改牵头领导组织财务管理部门及标的款管理部门召开批评教育警示会议,以此为鉴,认真反思,严格审核支出票据的合法性,坚决杜绝违规财务制度的情况发生。

1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废止《寿县人民法院信息宣传调研理论研究工作考核办法》(寿法发〔2016〕32号),遵照上级法院关于信息宣传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并实施《寿县人民法院关于调研、论文、案例和信息、宣传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科学分配任务,切实为基层减负。

(三)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4.领导班子之间团结协作不够,没有形成凝聚力的良好局面。

结合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推进,经2020年2月24日党组会研究决定,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坚持择人任事,量才使用,切实把每个班子成员放在适合的岗位,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5.重要岗位长期不交流容易滋生腐败,干部长期不交流影响工作积极性。

一是结合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经2020年3月10日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法院机关10个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选任交流,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研究任命。二是结合法院当前工作实际,对部分机关和人民法庭干警进行了岗位交流。

(四)党组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16.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纪检组“三转”落实不力”。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寿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寿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定位,明晰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二是梳理纪检监察组参加的39个议事机构,经县纪委监委同意保留党风廉政建设等5个议事机构,从效能建设等14个机构中退出,司法体制改革等其它议事机构为阶段性临时机构,已自然取消。

三、形成长效机制情况

下一步,院党组将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党员干警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二是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务实解决巡察发现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三是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审判权运行、加强干警教育管理、优化诉讼服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效能建设等方面的多项制度,形成制度屏障,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4-4038109;邮政信箱:淮南市寿县寿春镇通淝路与紫金路交叉口政治部办公室;邮编:232200;电子邮箱:sxfy2014@163.com.

                                         中共寿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0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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