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通报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典型案例

时间:2020-12-08 08:42    来源:寿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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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6日20点40分左右,寿县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库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60万元,是一起违章冒险作业、盲目施救而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事故发生时,施工人员未佩戴满足安全需要的防护用具,未经批准违章冒险进入含有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库内作业,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气体,造成1人死亡。在未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又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导致事故扩大。事故发生之前,寿县城管局履行日常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事故单位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及时消除。窑口镇政府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事故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处理。周经玉身为窑口镇党委委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8月,寿县监委给予窑口镇党委委员周经玉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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