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双庙集镇吴岗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程龙勇、党总支副书记兼计生专干王延丽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9月14日,双庙集镇吴岗村党总支副书记王延丽接受该村叶东组贫困户叶某某请托,邀请吴岗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程龙勇、党总支副书记姚传良、聘用村干部张本学到叶某某家吃饭。以上四名同志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群众吃请,并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7月,中共寿县双庙集镇委员会分别给予程龙勇党内警告处分、王延丽党内警告处分、姚传良诫勉处理、张本学诫勉处理。
二、炎刘镇炎刘中学校长冯立龙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烟酒的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10月,经炎刘中学校长冯立龙审批同意,先后在单位21次公务接待中使用烟酒,报销金额1890元。2019年9月17日,在县委巡察结束后,该款退缴至县财政。冯立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烟酒,2020年9月,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三、寿县三觉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帮胜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烟酒和向职工发放礼品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经王帮胜审批同意开支,寿县三觉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从公司账目上支付烟酒款合计35325元(其中购酒款10740元、购烟款24585元),用于食堂、接待安全检查等使用。2017年6月,经王帮胜审批同意,寿县三觉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职工年终福利费用22970元,其中违规购酒款21520元。共向职工发放南塘古井贡酒56件,王帮胜本人签字领取了两件。王帮胜身为中共党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使用烟酒和发放礼品,2020年9月,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问题,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烟酒,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这些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破纪破规,受到严肃处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应从中深刻汲取教训,时刻反躬自省。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弘扬优良作风,树立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要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特别要在中秋国庆假期保持高度警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盯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