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0-11-12 15:37    来源:寿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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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杨传德作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廖先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杨传德指出,巡察工作是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完成好县委交给的这次巡察任务,是县委第三巡察组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他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紧盯政治责任,把握监督重点,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三要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各项工作。

廖先卫表示,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将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严肃纪律,全力配合,坚决落实巡察工作各项要求;三是接受监督,认真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755410599;同时,设信访接待室和巡察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和信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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