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八公山乡(八公山风景管理处)党委(组)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0-10-13 15:57    来源:寿州廉政网  
     打印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0月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八公山乡(八公山风景管理处)党委(组)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朱兆良作动员讲话,八公山乡党委主要负责人金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史学明及有关同志,八公山乡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乡二级机构负责人、乡直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朱兆良指出,巡察工作是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开展巡察工作既是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又是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的有力抓手,更是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做好八公山乡(八公山风景管理处)党委(组)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共同的政治责任。八公山乡(八公山风景管理处)党委(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政治责任,增强政治意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巡察工作。

金鑫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部署。二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三要积极配合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回头看工作圆满完成。

据悉,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八公山乡工作13天。巡察期间(10月12日至10月24日)设有信访电话:17756998315;邮政信箱:1569908134@qq.com。同时,在八公山乡政府设置意见箱,在八公山乡政府大门东侧。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八公山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