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2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巡察组组长丁成香作动员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卢胜作表态发言。巡察组副组长胡志兰、李井忠及有关同志、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局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含教导员)以及交管、刑侦、治安、经侦等大队班子成员,交警、刑警驻片中队长,驻局纪检组全体人员,近三年来退休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万轶主持。
丁成香指出,巡察工作是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开展巡察工作既是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又是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的有力抓手,更是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县公安局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县公安局党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巡察工作。
卢胜表示,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统一全警思想行动。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确保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二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决配合巡察工作开展。全体民警辅警要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以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搞好服务保障工作,为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创造优良环境。三要切实压实政治责任,坚决抓好巡察意见整改。要把巡察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常抓常改。
据悉,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寿县公安局工作2个月。巡察期间(9月21日至11月30日)设有信访电话:17756994739;电子邮箱:sxxcb6@126.com。同时,在县公安局一楼东楼梯设置举报箱,在县公安局11楼巡察组办公室设信访接待窗口。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