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8日至11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总工会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于2020年元月2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总工会党组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纳入首要议事日程。坚定政治站位,并以此为契机,对标对表总工会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自我“体检”,全面提升思想的责任意识,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和脚踏实地工作作风、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反馈后,县总工会党组立即着手研究,先后召开了党组会议、机关全体干部会议,深入帮扶村调研扶贫工作,根据反馈意见及自我检视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研究制定了《寿县总工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需要整改的事项逐条梳理。细化分解整改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工作,明确了整改时限,具体成效成果等要求。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总工会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逐项落实”。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不断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多次召开调度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始终保持强力推动态势,压紧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
(三)建章立制,形成机制。县总工会党组聚焦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归类梳理,建章立制,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立整立改,需长期坚持的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整改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二、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和落实情况
(一)对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对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重视不够。
一是整改以来县总工会理论中心组开展了2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县扶贫政策,明确县总工会在扶贫政策工作中的重点,及时将党和国家出台的扶贫政策的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做到学习常态化。二是对县总工会2020年扶贫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召开了机关干部座谈会,研究社会帮扶工作,明确了工作重点,制定了“跟着劳模去扶贫”活动方案。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2.落实社会帮扶职责不到位。
一是开展助学和送温暖活动,把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中的务工人员及其考入大学的子女纳入救助范围,一同布置、一同安排。二是积极开展“跟着劳模扶贫去扶贫”活动, 2020年4月,县总工会带领省级劳模王俊帮到清真村开展养殖技术培训并到部分贫困户家进行了养鹅技术指导,5月县总工会组织劳模到张李乡开展旅游日暨跟着劳模去扶贫活动。
3.部分扶贫慰问金滞留在村。
一是县总工会安排专人到村里进行核实,督促清真村已于2020年1月将滞留在村的5000元发放到贫困户手中;二是修订完善了《寿县总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办法》,加强了对县总工会资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
4.双包工作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
组织开展机关帮扶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帮扶干部的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坚持组织机关干部按月入户走访贫困户, 2020年4月1日起组织帮扶人员到板桥镇开展了贫困户档案资料大排查,2020年4月20日会同村两委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对突出问题再排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要求各责任领导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将“跟着劳模去扶贫”活动作为工会系统的重点工作,努力将其打造成工会系统助力脱贫攻坚的品牌,将工会系统开展的“送温暖”等活动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同时部署,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予以救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4035747;通信地址:寿县城投大厦对面,邮政编码:232200,电子邮箱:1260767084@qq.com
中共寿县总工会党组
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