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县委脱贫
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9-15 08:17    来源:寿州廉政网  
     打印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8日至11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0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组织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2020年1月20日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分管工程的副局长任主任,牵头负责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严格把关,班子其他成员在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机关各相关股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各负责其责,切实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明确责任,强力推进。根据县委第四巡察组的具体要求,针对反馈意见,逐项梳理、逐一细化、逐条分解,制定上报了《中共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确保责任、任务到人、措施到位,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项项有回音。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局主要负责人又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从严督导,确保落实。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导检查全局整改落实情况,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落实的阶段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落实中的主要事项、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了反复研讨会商部署,提出了严格具体要求。

(四)举一反三,强化机制。对于反馈意见中每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局党组既强调在集中整改期间立行立改取得实质性成果,又注重标本兼治、统筹推进,举一反三、深入反思、对相关、类似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置潜在的隐患和风险点,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立足长远、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对脱贫攻坚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再认识。二是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主体责任,推进“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脱贫攻坚文件、会议精神,对相关文件主要领导及时签批并亲自抓落实。三是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对贫困户的包保责任,经常性的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实际行动,落实整改、盘点销号,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2.县交通运输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学习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防止思想松懈。局党组成员通过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不断净化、优化交通部门“干部要干事、在位要有为”的政治生态。二是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局工程股、质监站主要负责人,主动协调、指导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做到深入乡镇对承担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四好农村路等行业扶贫工作精准发力。

3.脱贫攻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党组认真组织学习研究“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各项规定,并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二是对局原有的《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寿县交通运输局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进行了重新修改,完善了制度保障;凡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内容的及时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按制度执行、按规矩办事。

4.工程项目计划调整未履行备案审批程序。

一是对相关乡镇和局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立即落实整改,对部分达的桥危桥计划和2017年部分畅通工程项目进行了调整。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工程项目计划调整等相关政策文件,增强规矩意识,是在今后的农村公路建设中严格按照建设计划执行,做到专人分管、专人牵头、专人经办,明确责任;对项目确需调整的,及时上报相关备案资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调整到位,杜绝此类问题。

5.工程竣(交)工验收不及时。

2017年、2018年完工的安全防护项目12个标段,已在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 竣(交)工验收;危桥改造项目12个,已在2020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竣(交)工验收;道路养护项目11个标段2020年4月10日前全部完成竣(交)工验收。

6.工程专项资金未按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一是对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提醒。二 是于2020年2月份组织了会计人员培训,并对会计科目及时进行调整。养护工程、安全防护、危桥改造各项目按照会计法规定在“在建工程”科目项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把各类项目资金按照使用单位的结算情况统计反映出来。

(三)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方面

7.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

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认真研究反思,由县“四好办”组织,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在全县进行一次“回头看”,发现问题,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局工程股、质监站、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有关人员进行跟踪督办,目前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监督,安排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工程相关会议、验收及预决算工作,并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防止出现类似情况。三是对少数乡镇“四好办”进行通报批评。

8.信息公开不到位,工程质量有待提高。

一是督促相关乡镇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提醒。二是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人员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要求,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宣传平台公示年度建设计划、资金使用、招投标等信息,接受各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标本兼治,对个别突出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符合实际的有效举措,进行总结,以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二是推动全县交通建设再上新台阶。以意见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定执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真正地把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为交通运输综合、智慧、绿色、平安发展的强大动力。在“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进程中做出寿县交通运输部门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检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4-4023266;邮编232200;地址:寿县宾阳大厦;电子信箱:276050528@qq.com

 中共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0年5月31日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