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县发改委党组关于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9-15 08:09    来源:寿州廉政网  
     打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8日至11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寿县发改委党组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0年1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寿县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领导,夯实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县发改委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整改措施落实的组织领导。印发《寿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寿发改办〔2020〕14号),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股室,细化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召开了党组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整改工作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上来,立足责任落实抓整改。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分工,制定整改责任清单,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二、聚焦问题,逐项整改

(一)上级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方面。

1.政策学习不够深入。

一是将学习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列入本单位2020年度党组学习计划重要内容,严格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党组专题研究部署2次及以上,党组书记带头学习。二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列入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把学习成果融入到实际扶贫工作中。

(二)脱贫攻坚主体主任落实方面

2.思想认识有所松懈。

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扶贫工作党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落实。紧紧围绕委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党组思想认识,走访、包保等脱贫攻坚实际工作中遇到难点问题党组及时研究加以解决。

3.脱贫攻坚帮扶人员调整不及时、不到位。

制定发改委脱贫攻坚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退休、调出、交流等包保联系人制度,强化党组成员包保联系扶贫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党组扶贫工作主体责任。

(三)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

4.县发改委对以工代赈项目监管不到位。

今年以来,严格按照《安徽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要求,加大对以工代赈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乡镇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规范,并做好项目公示工作。加强对2014-2019年度发改委牵头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继续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堵塞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022686;邮政信箱232200;电子邮箱763390184@qq.com。

                           中共寿县发改委党组

2020年5月31日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