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脱贫攻坚
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4-07 10:29    来源:寿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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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1119日至12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寿县财政局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48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寿县财政局党组将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改落实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研究整改措施,分解任务清单,全方位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增强主动意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工作反馈会召开后,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梳理反馈意见,迅速部署落实整改工作。417日,召开班子扩大会,专题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从严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务求一件不落、久久为功、持续推进。512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9个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为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521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措施,坚持协同配合、持续推进,切实增强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见底清零。

(二)压实责任,落实整改任务。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寿县财政局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脱贫攻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做到逐条逐项落实整改,要求涉及股室(单位)紧扣重点、难点、节点抓好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整改完成。针对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采取交办到人、限时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得以全面落实。同时,局主要领导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落实负总责;责任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领导责任;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对涉及人员及时约谈处理;局各涉及股室(单位)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迅速行动,狠抓落实。

(三)建章立制,拓宽整改成效。坚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了《寿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寿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等14个制度、文件,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形成制度屏障,推动标本兼治。同时,局党组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以制度机制固化巡视整改的成果。

.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薄弱问题。一是党组中心组开展脱贫攻坚政策文件学习4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在重庆考察时讲话精神、《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二是局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革命老区寿县脱贫攻坚工作。三是2019年上半年召开脱贫攻坚专题布置会议3次,全面压实我局“双包”工作。四是与八公山乡赵台村党总支沟通,待村两委班子人员调整后,对联合党委人员进行调整。

2.关于“双包”工作抓的不实问题。一是重新选派一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为赵台村帮扶干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规定其每月下村不少于8次,进一步落实单位包村工作。二是编印脱贫攻坚文件汇编,发放机关股室(单位),进一步提升帮扶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同时,218日邀请县扶贫办业务人员对全局包保干部进行政策培训。三是局扶贫工作队对所有局包保贫困户扶贫资料开展了一次“回头看”,对贫困户资料进行补差补缺,做到资料进一步规范。

(二)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

3.关于滞留部分财政扶贫资金问题。围绕资金投入、资金整合、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开展“回头看”,目前,资金滞留等问题都全部整改到位,整改资料已分类存档。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坚持规划引领,严格要求入库项目必须符合乡镇村规划,同时还要与行业部门规划同步,村级在编制扶贫项目库时还要征求规划编制的技术专家意见,确保入库项目符合乡村实际,符合带贫减贫需求,符合“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通过项目库的建设,最大限度地缩短了扶贫项目实施的时间,确保扶贫项目能够当年实施当年见效,同时也保证了实施的扶贫项目更加精准。在项目库建设中,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按照扶贫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组织召开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确定入库扶贫项目,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乡镇审核。乡镇召开扶贫领导组会议,对村级申报的入库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乡镇公示10天,报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照行业规划要求,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报县扶贫办汇总,上报县扶贫领导组会议审定并公示、公告。三是县扶贫领导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月报送、月通报、季考评”制度的通知》,全面落实扶贫资金支付进度考核奖惩措施。

4.关于统筹整合资金未完全做到实质性整合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寿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充分利用财政一体化平台,提高涉农资金整合效率。寿县积极探索利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平台,开展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力求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实现“多渠道来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格局,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二是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台帐,对涉农资金指标来源、整合后指标调整、资金用途进行登记。三是完成2019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编制上报备案工作。

5.关于个别乡镇结对帮扶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慢问题。一是对炎刘镇项目开展了专题调度。截止2018年底炎刘镇李桥扶贫车间项目已全部办理完工支付。二是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对建设用地未落实的茶庵镇扶贫车间项目计划投资234万元进行调整,调整为三觉镇脱贫攻坚4个项目。三是县扶贫领导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月报送、月通报、季考评”制度的通知》,全面落实扶贫资金支付进度考核奖惩措施,对资金支付慢的乡镇在季度考评中扣除相应分值。

6.关于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县财政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资产收益扶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股,安排工作人员3名。实行局领导班子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划片联系全县25个乡镇制度,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等工作。二是开展资产收益项目大排查。下发《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的通知》,从220-28日,县财政局领导班子和二级机构负责人深入乡镇,按照大排查工作方案,逐项目梳理,详细填写《寿县财政局脱贫攻坚排查问题记录表》,督促乡镇立行立改。

7.关于部分乡镇收益分红使用现金发放问题。一是制定《寿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管理的通知》下发各乡镇,要求规范资产收益资金发放手续。明确资产收益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合同约定统一将收益资金交到村级“三资”代理账户。村级入账后,按照股权量化方案将资金打入贫困户“一卡通”账户。二是督促有关乡镇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加强资产收益项目分红发放管理,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8.关于扶贫基地(车间)项目进度不快问题。一是配合县扶贫办等单位开展对4个资产收益进度慢的项目实施调度;二是通过调度,相关乡镇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截止2018年底4个资产收益进度慢的项目全部完成建设任务,资金支付完毕;三是县扶贫领导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月报送、月通报、季考评”制度的通知》,对各部门、各乡镇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预算执行结果在全县通报,对通报中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部门和乡镇进行约谈,季末绩效考评时按规定扣减该项绩效评价分值,对部门和乡镇在年终未使用完毕的财政扶贫资金,县财政按结转结余资金有关规定处理。

(三)落实监管责任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方面的问题

9.关于对全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存在死角问题。一是建章立制。我县制定了《寿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寿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部门和乡镇要准确把握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落实扶贫资金管理责任、规范扶贫项目实施行为,严格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深刻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在今后的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法规,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建立督查巡察制度。寿县先后出台《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财政局党组、县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印发了《2018年至2020年开展全县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开展脱贫攻坚督查检查4次,2019年计划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3次。三是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全县平台录入单位39个,其中乡镇25个,财政等县直主管部门14个,平台信息维护人员158人,2018年资金指标分解进度、绩效目标录入进度均达到100%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财政局党组将保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财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一)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把抓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一个都不放过,持续不断抓好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整改台账,逐个盘点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存在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构建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实质,严格落实好局党组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日常教育工作,切实做到干部认识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纪律执行到位,不断推动财政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4-4020234;邮政信箱:安徽省寿县行政中心4楼,邮政编码:232200;电子邮箱:5949983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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