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9-16 16:00    来源:寿州廉政网   作者: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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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8日至11月2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寿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4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正视问题,全面接受。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要求班子成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不断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和紧迫感。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

迅速部署,立行立改。在专题会议研究的基础上,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14个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位班子成员各自认领了相关整改任务。

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实施、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每个问题都明确了具体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节点。对复杂问题,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综合协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由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即改即行,迅速整改。

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办法》,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理事。二是制定了《中共寿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中心组暨干部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今年1-7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已达到8次。三是制定了《寿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了全年党建重点工作。局机关党委对基层支部严格执行月审查制度。5月13日召开了基层党支部工作会议,着重要求各支部安排开展好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并规范记录,按时送审。四是从2019年开始,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一月一缴规定,做到了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深入细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问题。一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局党组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实施细则》,坚持将意识形态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建工作内容,党组会能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去年年底和今年上半年都向县委报告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全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半年工作小结都有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考核会议上,都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报告内容。是制定《寿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安排计划》,将理论知识学习与最新的业务知识、部门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增强学习针对性;依托学习强国APP平台,增强党员学习自主性;通过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会,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将党员活动与我局重点工作、禁燃禁放、文明创建和扫黑除恶宣传等活动相结合,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3.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单位部分干部对党组使用个别人有意见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寿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安排计划》。局机关党委从6月份开始每月制定当月党建工作重点,下发各支部。健全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党小组制度,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党组成员联系基层支部和党小组,并制定分配表。制定了领导干部上党课计划表,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到所联系的基层支部上党课一次,上半年上党课13次。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今年机构改革中,涉及所、股、室负责人的人员调整上,我们都事前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方方面面意见,召开局党组会拟订方案,提请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部分二级机构履行职责不到位部分乡镇检验室操作人员文化程度较低、操作流程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做到考勤结果月公示。加强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和基层市场监管所的考勤及作风纪律效能督查,1-6月不定期督查6次,其中局主要负责人带队督查2次,发督查通报2期。二是在今年3月机构改革中,我局的“三定”方案中,已明确由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质量、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等监督抽查计划,同时由其他相关股室配合,进一步优化了机构设置,明晰职权职责,理顺了工作关系。同时,提拔2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股长职务,合理配置机关股室人员,轮岗交流干部11名,做到人岗相宜。三是对全县28个食品检验室、快检室工作人员统筹调配,对部分乡镇检验室操作人员进行了调整,把文化程度作为重要的聘用条件;去年年底和今年5月份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检测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开展工作;印制统一规范的采样、抽检登记表,做到一日一记录,特别是详细记录检测样品的出处,做到平台数据与纸质登记一致。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5.关于食品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使用问题一是组织人员进行了核查明细账显示2017年食品安全工程支出18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快检室、检验室建设133.4174万元,用于基层所房屋维修而未按规定使用为46.5826万元,并不是59.89万元。用于房屋维修的原因是2016年省下达我县食品安全工程4个基层所检验室、9个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任务,按照标准要求,两项建设需170万元,省食药局只拨付120万元,另外50万元要我局先垫付,待2017年追加2016年我局检验室、快检室建设总费用168.17万元,扣除质保金9.17万元(一年后支付),实际支付159万元,多出39万元,由我局用其他资金垫付。2017年省下达我县食品安全工程5个基层所检验室、3个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任务,需要资金130万元。省食药局拨付专项资金18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追加2016年少拨付的食品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因此,2017年基层所房屋维修46.5826万元是从补拨付的50万元中支出的。同时,基层所检验室所用房屋均为基层所办公用房,维修房屋也是为了检验室配套建设所需要。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管理。

6.关于食品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拨付未按规定进行踪检查问题通过核实,县经信局(商务局)出具了3万元全部用作农贸市场快检室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说明。

7.关于乡镇部分检验所采购食品样品(数量)存在随意性,扩大开支支出,未按照适量节约的原则问题一是组织人员进一步核查2017年采购样品费用32.19万元中包含快检室试剂采购费23.27万元,实际采购样品费用为8.92万元,没有超出会议研究规定2016年建成检验室4个、快检室9个,2017年建成检验室5个、快检室3个,按省、市采样抽检规定每天15组--30组,以及县局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采样费用支出有关规定,采样费每个检验室每年控制在2.4万元、快检室1.2万元以内计算,2017年采样费支出至少应该在20万元以上,总体看未超过规定2017年淮南市采样抽检工作数据进度比较落后,淮南市局要求采样抽检上报数据每天要达到30组,因此,当时各检验室日采购品种数较多。部分检验室采购的样品在1市斤是为了图方便,两、三天零星采购样品并一次性结账。二是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运行维护工作,出台了《寿县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及相关六项制度,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样品采样、验收、仪器设备管理、快检不合格食品处置等有关工作进行全面强化管理,规范、细化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工作合规、有序运行。

8.关于局二级机构和下属基层所报账支出问题。

一是组织人员进行核查:(1我局基层单位较多,每年的支出金额、支出项目、涉及人员多且繁杂,为了减少支付笔数,通过与县财政部门会商,对基层单位的财务支出采取报账制,即每月报账一次。同时,对单笔支出金额较多的(2000元以上)或方便于直接支付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对单笔支出金额较少的旅差费、劳务费等零星支付或不方便直接支付的,报销费用转入报账员个人账户(公务卡),再由报账员转付有关人员。2根据我局《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内控管理办法》规定:对大额支出实行先申报,经批准后,由县局办公室根据县有关规定统一安排采购,费用直接支付到服务商家。局机关日常支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负责,因财政部门认可公务卡支付公务支出(尤其是招待费),因此对部分小额支付,办公室人员有时先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再报销,转入个人账户。3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和我局财务账簿实际,基层单位所有报账支出都有财务支出部门明细账、基层所(室、大队)经费支出报销汇总表,各项具体支出明细情况都可以看到。二是为规范财政经费支付,经向财政等有关部门请示、汇报,我局下发了《关于财政经费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除零星支出、劳务费等少数少量支出外,其余支出一律实行转账支付直接到商家。

9.关于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扣除职工当月交通补贴应发数的10%问题。一是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按照《寿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寿办发20162号)第三条第三款“单位可以将10%的费用用于统筹使用”的规定,考虑我局离国投、城投距离较远,开会、报送材料、报等公务活动较多,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情况,将局机关行政人员交通补贴的10%用于统筹,给予机关工作人员到城区公务一次20元从统筹中支出。年终,将尚未使用完的统筹费用再发放给机关行政人员。经对2017、2018两年统计,实际统筹使用费用每月只有5%左右。二是我局从2019年开始减少统筹比例,并加大政策的宣传解释,争取理解、支持,同时做好外出公务统计,每月一公示,做到统筹费用使用公开透明。

10.关于20162017年应提未提职工工会经费问题。局工会重新调整人员,补收2016年和2017年两年职工工会会费,合计95932元。

11.关于部分乡镇所办公场所2016、2017年维修工程存在未经第三方审核,预算价格与决算价格一致情况问题

一是进行核查:(1)炎刘所维修费68945元、众兴所维修费81357.2元两笔支出系经原上届党组研究支出剩余遗留问题,已于2018年12月纳入总工程决算费用审计范围。(2)刘岗所32984元维修款未审计,现考虑数额不大,验收等其它手续齐全,并已入,决定不再进行审计;另一笔19802元未审计,是因为新一届党组成立后,对房屋维修工程实行严格的预决算管理、控制,并经党组研究决定。考虑到3万元以下小额维修工程数额不多,出于节约原因,决定对3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不进行审计。(3)三觉所检验室建设70530元预算价格和决算价格一致及无验收人员问题,经查,预算和决算价格一致是具体工作人员对工程维修业务不熟悉造成,其具体工作人员早已调整;工程有验收人员签字。二是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支出费用的监督管理,严禁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12.关于乡镇所报销发票问题。

一是进行核查,根据我局2016年9月29日制定的《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内控管理办法》,凡是支出达800元以上的,必须事先向县局请示,经批准后再支出。少数基层所考虑一方面支出不多,另一方面为了节省出差费用和省去审批手续,将平时采购费用累积到800元以内再一并报销。二是我局已对基层单位提出严格要求按月报账制度,同时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关于警示教育开展的不认真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分别与各基层所、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及时组织广大党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规章。注重“红红脸、出出汗”,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每次生活会作为自己全面体检、能力提升、促进团结的重要契机。局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都能按要求报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重大事项。二是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在今年的党风廉政会、民主生活会、学习培训等会议上,经常性地引用县内周边和本系统发生的案例,以达到警示目的。2019年5月13日召开了全局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会,学习了《寿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汇编》、《脱贫攻坚领域典型案例选编》,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电教片。三是严格执行案件核审制、重大案件讨论制、“双随机”抽查制等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警示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促进权力阳光下运行

.下一步工作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坚持的,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123022;通信地址:寿县寿春镇明珠路1号;电子邮箱:ahsxgsj@126.com

                 中共寿县市场监管局党组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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