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8日至11月2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4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正视问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县委第四巡察组传达的在县委巡察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统一思想,将落实反馈意见,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局党组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首要政治任务。同时,召开局全体干部会议,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动员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局党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各股、室负责相关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并将巡察发现问题纳入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个性问题,深入剖析产生根源,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详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落实责任清单,确保问题无遗漏、整改见实效。
二.严格标准,全面整改反馈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单位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制度建设滞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有待完善与加强问题。一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责任,党组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把“三会一课”列入支部党建工作重点责任清单,制定工作计划,规范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党员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的作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支委会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党小组每月召开会议或举行其他活动一至二次,党组书记或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充分认识到开展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要求及时召开会议。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不紧密问题。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引领作用,以党建实效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入。没有做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问题。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切实把学习教育抓在经常,把管理规范抓在日常。结合支部特点,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充分利用每周一下午党支部的集中学习日,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集中学习日的学习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广泛开展“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的理论学习活动。
4.关于班子成员之间、干部之间的思想交流需进一步加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员与党组织的联系,达到“谈心交心谋同心,提示警示明方向”的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股室成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通过交心谈心,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干部之间的思想交流、观念沟通,进一步增进感情,加强团结,密切关系,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领导班子不健全,分工不明确。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党小组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问题。加强对干部交流工作的动态管理,结合领导班子调整交流,局党组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适时调整,做到合理分工,责任明确。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根据县直机关工委批复要求,2019年6月6日我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统委员、纪委委员。经局党支部研究,报县直机关工委、局党组同意,决定成立两个党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并由两名局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两个党小组,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6.关于混编混岗现象存在,如具体负责办公室的同志为工勤人员。聘用本单位个别退休人员长期住合肥办事处接劝访,未见党组研究此事的会议记录问题。因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不足,正在积极申请增加行政编制人员,待人员到位培养成熟,适时对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以前党组会议研究过聘用退休人员常驻合肥开展劝返接回工作,当时没有规范的会议记录,我局将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规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制度。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关于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少数职工上班期间有脱岗现象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考勤等各项制度,把工作人员按时上班和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勤政务实为民的首要任务来抓。坚决杜绝干部职工迟到、早退、脱岗和上班期间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现象发生。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先填报审批单,公务接待结束后及时填报清单,报账时公函、菜单和发票为必须要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五单合一”规定。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9.关于出差费用报销缺少部分要件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寿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中住宿费报账时必须附宾馆提供的住宿人员信息,否则财务审核时不予报销。
10.关于备用金支出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出行为,能转账支付的一律点对点直接转账支付,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11.关于财务报销制度不严格,单位经办人员购买物品,会计将钱款转入经办人个人账户问题。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出行为,能转账支付的一律点对点直接转账支付,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2.关于2016年4月26日支付本单位职工陈某驻合肥出差补助支出无住宿费用问题,陈某当时出差与本单位另一名工作人员住在一起,按照《寿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只领取了补助费,没有报销住宿费用。陈某已对此问题作了详细的说明。
13.关于2010-2015年以来存在收取信访基金以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根据2010年7月14日寿县财政局《关于乡镇及部分县直单位特殊收费事项使用票据问题的处理意见》,经寿县监察局审核备案,由县财政实行年终结算代扣拨付。已于2016年度后停止收取信访基金。
14.关于账面反映2015-2017年未提职工应交工会经费问题。我局于2016年11月6日向县总工会拟文《关于成立寿县信访局工会组织的请示》(寿信字〔2016〕46号)申请成立“寿县信访局工会委员会”,县总工会于2016年11月15日发文《关于同意成立工会组织的批复》(寿工组字〔2016〕17号)。我局2016年度已按规定标准提取职工应交工会经费;2017年度未按规定标准提取职工应交工会经费,差额部分已足额补缴到位。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5.关于未见2017、2018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记录。2018年7月5日召开的“讲严立”研讨会程序不规范,未见参会人员研讨发言内容,只有两位班子成员讲话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全面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规范专题会议程序、内容与会务记录。研讨会要求参加人员抛开顾虑、各抒己见,广纳谏言、广集良策,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出团结奋斗、凝聚共识的好氛围好效果。
三.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党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认识再提高。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措施再明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有序组织,强力推进,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制度再完善。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把整改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
(四)成效再巩固。把整改工作同当前正在开展的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岗位练兵、岗位比武、岗位奉献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全面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信息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寿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2762198,邮政信箱:232200,电子邮箱:sxxffzwgk126@.com。
中共寿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
201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