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3日至12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原县农委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年4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是及时传达部署。4月28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制订整改方案。经党组研究、制订并下发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原农委党组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原农委党组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统筹协调推进,并将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列入局重点工作内容;对于巡察整改实施台账管理、盘点销号。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方面
1.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农业农村局党组2019年上半年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及讲话3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于6月28日作《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论述 增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党课。二是及时成立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上半年,局党组召开脱贫攻坚专题工作会议3次,深入保义镇张祠村5次,进一步压实“双包”工作。四是农业农村局党组注重加强对结对帮扶人员的培训,印发了《关于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于2019年4月28日开展了培训工作。
2.关于牵头单位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完善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工作,制定了《寿县2019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意见》(寿农〔2019〕70号)文件,加强对乡镇产业扶贫项目工作的指导。二是抽调杨帆、陈霞两名同志专门从事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印发《关于调整特色种养业扶贫专家组的通知》(寿产扶组办〔2019〕10号),涉及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出台《关于印发寿县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农〔2018〕236号),明确153名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涉及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及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更加精准指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四是印发《关于谋划2019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的通知》(寿产扶组办〔2018〕17号)和《关于加强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寿产扶组办〔2019〕11号),加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的谋划和项目管理。
3.关于双包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8日,农委党组邀请县扶贫办副主任共同对结对帮扶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2019年6月22日,李平副局长在张祠村和第一书记杨文同志、书记张世甫同志研究推进双包工作,农业农村局驻张祠村扶贫工作联络员杨争光参会。三是经党组研究,资助10万元用于张祠村半枝莲扶贫基地打井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印发《寿县脱贫攻坚“五大专项行动”帮扶责任人入户排查清单》,将入户排查20个问题罗列出来,由帮扶人员上门排查并反馈给张祠村。五是2019年8月份全体包保干部到张祠村开展2019年脱贫人口“回头看”问题大排查,逐户填写排查整改清单。
(二)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准落实情况
4.关于项目前期谋划安排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2月7日印发《关于谋划2019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的通知》(寿产扶组办〔2018〕17号);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局召集县扶贫办、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及部分乡镇召开“全县特色种养业产业扶贫工作座谈会”,研究产业扶贫项目谋划、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相关问题,提出今年项目工作方案;2019年5月15日,召开县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召开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会,会后印发《寿县2019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意见》(寿农〔2019〕70号)。二是2019年5月14日,农业农村局局长徐佩连、副局长李平等同志到八公山乡政府和乡党委书记金鑫等同志研究解决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建设问题。三是召开了3次特色种养业扶贫专家组成员会议,加强专家组指导作用。
5.关于部分产业扶贫基地(车间)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项目进度问题,指派专人调度项目进度工作,迎河镇“肖严稻虾轮作基地”项目于2018年12月21日、窑口镇“安徽沁园优质高产果蔬”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5日均通过验收,目前已发挥产业带动效益。
6.关于产业项目扶贫工作民主决策程序有待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乡镇成立产业扶贫工作领导组,二是要求镇、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申报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三是由原县农委、县财政局、保义镇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出资225万元,建成扶贫车间一座,通过公开发包,租赁给一家企业经营,签订了租赁协议,带动贫困户126户。
7.关于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数量。截至7月底,全县已投入农业特色产业项目资金1.62亿,建设到村扶贫基地182个,对20922户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给予奖补。截至8月15日已兑现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资金1070.78万元、兑现贫困户自种自养项目奖补资金3303.27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9231户。
(三)落实监督监管责任情况和对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8.关于对全县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重安排轻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把关,2019年农业农村局审批到村产业扶贫项目182个,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分批次下文;二是参与验收,对乡镇验收的产业扶贫基地项目,县农业农村局派人逐一复验,对自种自养到户项目抽查验收,抽查结果真实有效。
9.关于对产业项目资金拨付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纪检组长等同志参加的产业扶贫验收组,对乡镇申报的产业扶贫项目实地验收,合格后签署资金拨付意见;二是验收组深入大顺等乡镇实地验收蔬菜基地项目,验收合格。
10.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全县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县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由产业扶贫验收组深入乡镇,督查项目实施进度、查看工程质量、验收项目。2019年7月23日,纪检组参与,深入大顺、瓦埠、双庙集等乡镇,实地验收蔬菜基地项目。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整改各项工作中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二是开展一次“回头看”,进行专项清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直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公开,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找准共性问题,着力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上下功夫,健全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4-312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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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1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