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8日至11月23日,县委第八轮第四巡察组对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4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部署,“第一时间”行动。坚持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会,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形成了党组成员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的高度统一。迅速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中心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
(二)严格实施,“第一责任”推进。坚持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党组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加速度推进整改工作。根据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三)全面结合,“第一效率”整改。一是长短结合抓整改。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整改;对需要上级支撑解决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尽可能保证整改质量。二是制度结合抓整改。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做到普遍性问题整改一个、建章立制一个,把已经发生的问题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问题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三是业务结合抓整改。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问题整改推动业务工作落实的效果得以充分体现。
二.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组主题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和一般工作人员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三是明确中心“两个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了职责分明、人岗相适的协作机制,增强了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直面问题,领导干部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应当开诚布公指出问题,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待批评应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纷争,也不搞一团和气。
3.关于党组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程序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完善《党组会议制度》。2019年上半年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共召开党组会议18次,参会人员全部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4.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较差,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问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党建工作活力,选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各项记录,资料保存规范、完善。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定期召开食堂监管委员会会议,征求广大干部职工对机关食堂的意见建议;结合每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开展节能宣传活动。2019年上半年中心党组共召开5次会议专题部署党建工作,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出席、列席人员全部签到。
5.关于超编制用人问题。2018—2019年,通过组织任命、公开选调、招考等方式,调整4位工作人员,目前不存在超编制用人情况。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2019年6月,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明确“两个责任”清单,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切实履行“监督、教育、管理”职责,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全面落实;二是全面整改党组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不够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将工作重心落脚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上来。2019年上半年中心党组严格按要求召开2次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7.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做结合不够紧密问题。一是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出学习内容、确定主讲人、明确专人记录,确保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开展;二是推进班子成员讲党课。按照“每月一课”的原则,安排班子成员轮流“上讲台”,题目自拟,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内容,为干部职工讲党课。
8.关于单位学习氛围不浓问题。一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一个月召开两次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法规法纪,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19年上半年共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14次,并做好学习记录。
9.关于专题教育活动不深入问题。一是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对“讲重作”、“讲严立”、“六破六立”等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总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和日常管理,结合中心工作剖析存在问题并明确整改方向,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正常、严肃、认真。一是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大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个党员按规定每月足额交纳党费。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三是明确专人做好资料归档工作,规范记录,认真归档。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1.关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单位干部职工请假没有书面请假条问题。修订完善请销假制度,中心干部职工请假必须写请假条由领导审批,书面请假条存档备查。
12.关于公务接待存在违规报销旅游景点门票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公务接待办法》,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二是在接待经费支出时,对违规费用不予报销。三是旅游景点门票报销的费用,由经办人员退赔,并对相关人予以问责。
13.关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大额资金长期滞留在单位个人账户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二是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每月25日定为“扎账日”,及时入账,避免大额资金长期滞留。
14.关于公务用车维修点过于分散,缺乏有效监督,公务用车维修点涉及12家公司、维修部问题。公开招标确定维修机构,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2019年初通过公开招标确定4家定点维修单位。
15.关于自行采购应当集中采购项目,且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问题。完善物品采购及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程序采购物品,采购物品及时录入国有资产系统。及时补办手续。对没有办理增资产手续的固定资产,主动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按规定补办了相关手续。严格实行“先计划后购置”程序,凡是需要购置固定资产的,一律先申请计划再予以购置。对国有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地在中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对正在整改的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督查,每周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推进巡察成果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4035455;邮政编码,232200,邮政地址,寿县国投大厦机关食堂二楼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