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8月2日上午,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在司法局会议室召开。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徐纯宽出席会议并提出整改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陶蕴玉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忠禄主持会议并就落实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全体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陶蕴玉对司法局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行政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作了具体反馈。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党的领导方面。1.政治站位不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2.普法教育方式陈旧,创新不够,效果不明显。二是在党的建设方面。1.重业务轻党建;2.超编分设机构并配备负责人。3.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三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2.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3.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陶蕴玉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要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二要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 “一岗双责”;四要切实加强财物管理,严明财经纪律。
徐纯宽传达了县委书记从维德同志在县委“五人小组”听取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要求司法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细化整改措施,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并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与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紧密结合。
李忠禄表示,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照单全收,及时组织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巡察组意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重视巡察反馈结果,自查自纠自省,切实提高自身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