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四项措施筑牢纪检监察工作基础

时间:2018-05-23 17:17    来源:寿州廉政网   作者:韩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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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的沟通对接,尽快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纪检、监察职能,近日,县纪委常委宋宇带领县纪委监委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对该组负责综合监督的单位逐一进行走访和座谈,指导派驻纪检监督组探索和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帮助派驻纪检监察组筑牢纪检监察工作基础。

一是推行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在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领导的基础上,推荐一名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同志担任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做好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和本单位纪检监察相关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纪检监察工作交流群。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工作交流群,要求10家综合监督单位的纪检监察分管领导、联络员和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加入工作交流群,畅通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要求综合监督单位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机构承担本部门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派驻机构要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四是摸清综合监督单位基本情况。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详细了解负责综合监督的10家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工作职能、纪检监察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开展等情况,并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梳理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全体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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