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通知

时间:2018-01-02 08:56    来源:寿州廉政网   作者:寿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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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就纠正“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市委先后就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有关通知精神,确保我县节日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县委出台《中共寿县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两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二、聚焦重点问题,严查快处违规违纪行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严防反弹回潮。有针对性地治理在企业、基层单位等内部食堂公款吃喝,在住宅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吃请等隐性变异问题。严肃查处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收送年货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利用职务影响要求下属单位或他人提供旅游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赌博,严禁借节假日之机走访请吃、搞“酒桌办公”。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要始终保持作风建设的持续高压态势,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和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作风问题突出,造成重大影响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利用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拓宽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进行举报,实时加强对“四风”方面网络舆情监控,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0554-4022359;举报信请寄寿县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请登录寿县纪检监察网“网上投诉”栏。 

 

 

   中共寿县纪委

                                                     寿县监察委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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