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县文广新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1-15 12:56    来源:寿州廉政网   作者:中共寿县文广新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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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65日至72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寿县文广新局开展了巡察。2017918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整改

县文广新局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1.提高认识抓落实。局党组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端正态度、主动认领,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圆满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听取整改汇报,推进整改落实。

2.加强领导促整改。成立县委巡察县文广新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和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局巡察问题整改督查组,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查。

3.统筹推进求实效。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与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建立整改清单,调度整改进展,对整改事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

截至目前,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13类、21个问题,现已整改到位15个,基本整改到位5个,剩余1个正在整改完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

关于“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单位实施的项目工程监管不到位”整改情况。

1.关于县文物局实施的定湖门复建工程,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截至目前,文物局尚未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承担的责任进行追究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工程质量整改中由施工单位承担三分之二压密注浆工程费用;二是整改加固图纸中发生的其余工程项目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三是续建工程暂停拨款;四是责成监理单位更换现场监理人员并暂停支付工程延期监理费用;五是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依法依规进一步界定责任和追究责任。

2.关于县文物局实施的古城东、北、南门整治工程,增加工程量未进行重新招标,亦无研究及报批程序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寿政〔201429号);二是出台《寿县文广新局小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三是组织对古城东、北、南门整治工程开展专项核查,核查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四是责成县文物局在核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

3.关于博物馆在实施项目工程中,资金首付比例过大,存在履约风险,20126月,县博物馆实施的馆藏文物修复项目,合同约定期限一年半,历时5年至今尚未完成。20152月,县博物馆支付屋面维修工程款时,将扣除的质量保证金打欠条给施工单位,使得质保金变为单位应付账款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寿县文广新局小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已于10月份协调省博物院发函承诺将于20189月底前完成修复工作;三是屋面维修工程已结束,未发生质量问题和资金风险,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县图书馆于2016年实施的房屋维修小型工程,合同方为寿县国辉建筑公司,发票开具为寿县楚阳建设公司,合同无图书馆签字及盖章,亦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出台《寿县文广新局小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局本级对标前标中标后进行监管;二是责成县图书馆与施工单位对接,县图书馆已于919日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规定整改到位。

5.关于县文广新局机关20163月从中央送戏下乡专项资金中拨付6万元作为执法队工作经费。非遗专项资金使用中,对县级35名非遗传承人未履评审程序,发放县级非遗文化传承人的补助的整改情况。一是送戏进万村工程实施后,有近300场演出任务,根据县招投标局和县文广新局文件规定,需对中标团体严格标后监管。经文广新局研究决定由执法队承担监管任务,并从该专项资金中拨付6万元专项用于标后监管巡查工作。工程实施以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出动执法车辆260台次,执法人员近600人次,监管节目近300场,有效保障了演出质量;二是局党组研究决定在今后送戏下乡任务中,不再拨付经费到执法队,由局机关统一组织标后监管。三是于2017112日出台《关于推荐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寿文广新〔201797号)文件,要求2014年公布的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均需重新履行申报评审程序。从20181月停止发放未经专家评审的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待履行程序,报经县政府批准公布后按标准发放。

6.关于县博物馆20152016年从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中列支工资、绩效工资、职工年休假、公积金、体检费、独生子女奖励金、社保等共计93.43万元的整改情况。已向县政府作专题汇报,积极协调解决馆内10名非财拨人员无经费来源、县级免费开放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建议将10名自收自支人员有关经费列入预算,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关于县图书馆2015年从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中列支加班费、月绩效、体检费等共计13.27万元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解决馆内1名非财拨人员无经费来源、县级免费开放配套资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已向县政府作专题汇报,建议将1名自收自支人员有关经费支出列入预算,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8.关于县文化馆20162017年从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中列支工资、绩效、年休假、工会慰问金等共计9.61万元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解决馆内3名非财拨人员无经费来源、县级免费开放配套资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已向县政府作专题汇报,建议将3名自收自支人员有关经费支出列入预算,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关于县文物局20132016年从古城墙保护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住宿、餐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共计12.96万元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9项制度,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严肃追责;二是认真落实《安徽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相关支出费用。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10.关于局机关2016年党支部会议记录与支委会议记录混淆一起,记录不规范,中间混有中心组会议记录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完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局党组每年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三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1025日,由局分管领导召集,举办了由局属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及局党建办工作人员参加的“寿县文广新局党务工作专题业务培训会”。会上,播放、讲解了《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实务》课件,传达了县委组织部印发“三项整改实施方案”。各党支部从四个方面着力整改,一是认真抓好日常党务工作,有计划有主题的进行政治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二是做好履职能力的培训,逐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工作素质;三是扎实做好标准化党组织建设,达到组织建设标准化、学习正常化、记录规范化、业务熟练化的要求。四是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全面进行梳理排查,杜绝不规范操作,确保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10月底,局机关党委及局属各支部整改到位。

11.关于下属支部如博物馆党支部支委会议与支部会议记录混淆,其中还有职工会议记录内容,党小组会议不正常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县博物馆党支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责成县博物馆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完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相结合,着实把局属基层党组织活动管理起来、严格起来、正常起来、规范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研究出台了《寿县文广新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总责,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局机关党委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年底组成督查组,集中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组织生活规范情况及成效作为各支部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10月底已完成整改。

12.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文化馆党支部201310月在转正党员的会议中,参会党员举手表决,未实行票决制且会议记录中未见报上级党组批准字样。电影公司党支部20158月吸收两名同志为预备党员时,参会党员举手表决方式通过,未实行票决制,且两名预备党员参与表决,不符合资格要求。一是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局属单位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201310月,县文化馆在王传阳同志转正会议中,通过举手表决,未实行票决制问题现已于20171016日通过全体党员票决制整改到位;四是县电影公司党支部预备党员参与表决是由于会议记录错误造成,已责成县电影公司及时纠处到位。县电影公司已于2017930日整改到位,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

13.关于县文物局2013年以来实施的小型维修工程多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和履行招标程序,且工程均由一家单位施工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寿县文广新局小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二是成立督查组,对县文物局实施的小型维修工程进行“回头看”,如发现违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14.关于县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安保服务未公开招标。物业公司参与博物馆的小型工程建设,亦未办理政府采购等报批手续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寿县文广新局小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二是成立督查组,对县博物馆实施的小型维修工程进行“回头看”,发现违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县博物馆已经办理物业管理等服务招投标程序。

15.关于县文广新局机关20132014年度为乡镇文化站信息化建设所采购空调、电脑、电视机等未计固定资产账;2014年采购国画2幅,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016年举办纪念寿县历史文化名城命名30周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览,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征集的7 6幅书画、摄影作品,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整改情况。一是于20171113日联合县民生办出台《关于加强文化民生工程固定资产入账的通知》(寿文广新〔2017104号)文件,要求接收文化民生工程器材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乡镇尽快做好登记入账工作于20171215日前将入账卡片打印交文广新局财务室。二是2014年采购的国画2幅已于20171012日办理交接手续。三是2016年举办纪念寿县历史文化名城命名30周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览征集的76幅书画、摄影作品已于2017925日入账。

16.关于县博物馆2013年度部分支出票据审核组只有一人签字。2016年两次集中报销职工外出差旅费,签领款由一人代领的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县博物馆进一步完善财经管理制度;二是责成县博物馆规范财务审批手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7.关于县图书馆违反规定,在办理图书借阅证时,存在违规收取押金问题,且所收取押金没有入账的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县图书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图书馆图书借阅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图书押金管理及时入账,并向广大市民告知;二是县图书馆从2013年以来,至今共办理借书证711张,借书证押金每证100元,已退还证99个,现有持卡人612个,累计收取金额61200元,截止2017116日已入单位帐户61200,其中201776日入账56500元,113日已将剩余资金入账4700元;三是建立押金收取入账制度,明确专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18.关于县文物局给长期请病假人员发放2015年度年休假工资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吃空饷”及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二是县文物局两名同志已于20171013日前退回请病假的年休假工资,累计金额11433元;三是县文物局涉及的两名同志,其中一名已于县巡察组巡察我局期间已返岗,另一名同志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已办理离岗创业的相关手续;四是责成县文物局完善相关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

19.关于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县文广新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博物馆、执法队2013年以后仍然存在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9项制度,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严肃追责到位。

20.关于公务接待存在违规用酒和香烟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务接待派餐单使用不规范,存在一单多餐现象。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9项制度。落实了三项措施:(1)严格控制公共经费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上级部门来我局调研和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不提供酒水,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公务接待中不馈赠纪念品,不向上级部门馈赠礼品。(3)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 申请平台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因急事需要租车的,经领导审批,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21.关于公务车辆管理不到位。县文物局公务用车未实行百公里油耗管理,用车无规范性领导审批及办公室派车记录程序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二是责成县文物局完善公车使用审批手续,参照县公车办相关做法,实行百公里油耗管理。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深化整改

下一步,县文广新局将坚持不懈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1.紧盯问题,强化督促检查。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整改完成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督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持续跟踪督查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2.狠抓规范,构建长效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强化执行,对尚不完善的制度予以健全。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3.注重转化,助推文化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段时间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各项任务的重中之重,以推进整改落实为契机,充分转化整改成果,以抓整改实现“提效能、强素质、鼓干劲”的目标,带领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南工北旅生态县”建设目标,扎实推进“文化旅游特色化”战略进程,推动全县文化建设繁荣兴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0554-4022429

通讯地址: 国投大厦1

邮政编码: 2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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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寿县文广新局党组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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