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县供销社党组关于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1-15 12:51    来源:寿州廉政网   作者:中共寿县供销社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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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62日至2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寿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1792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单位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

一是高度重视。根据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7个问题,党组在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8次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分析巡察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动员。

二是强化领导。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负总责,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细化分解整改事项,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整改牵头领导及责任人,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实行跟踪督办。

三是督促整改。根据整改目标倒排时间,采取党组班子成员分工督办的方式督促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先后6次深入企业,对梳理问题、制定方案进行指导,督查整改进度,对企业制定的整改方案逐个提出修改意见,进行审核把关。1117日召开了全系统会议,推进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领导”方面

问题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讲重作”专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主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四个意识”,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执行力,增强凝聚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问题2.编制及干部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定方案”,下发了《关于县供销社内设机构的通知》(供联〔201770号),取消了原党委研究自行设置的股室,按县编办核定的股室,履行程序,重新配备了股室负责人并明确股室人员的责任分工。

问题3.社有资产管理漏洞较多

整改情况:按照县政府批复成立“寿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的社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能,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寿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寿供〔201784号);苏王供销分社违章建房及违章搭建问题已依法起诉;炎刘供销社宾馆院子被无偿占用问题已落实整改,基层社已与占用院落当事人签订租用协议书,明确租期,逐户收取租金共计28160元。

问题4.对基层单位绩效考核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寿县供销社加强乡镇基层社(企业留守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寿供〔201783号)和《2017年乡镇基层社(企业留守处)工作考评细则》(寿供〔201785号)。今年开始,将严格按照考评细则,做到兑现奖惩,执行到位。

(二)落实“党的建设”方面

问题1.思想建设抓得不紧

整改情况:参照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和本单位实际,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每次学习都做好充分准备并做好专门记录,同时各位班子成员均按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学习笔记。截止1120日,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已达20次以上。

问题2.组织建设抓得不牢

整改情况:在抓好机关支部建设的同时,针对薄弱环节,注重抓好所属两个县直公司党支部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推进工作落实。切实扭转了企业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督促、检查、指导其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三会一课”等工作制度并做到规范记录,切实解决了企业党支部管理松懈问题。

问题3.学教活动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把学教活动融入到党的建设长期性、经常性工作中,坚持一手抓学习教育,深化思想认识,整顿思想、正本清源,一手抓推动改革发展。各党支部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了不空、不偏、不走形式。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问题1.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进行了专题学习。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排查廉政风险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结合规范股室设置,重新梳理廉政风险重点,制定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重点要求县直企业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在收支状况、工程发包、房屋维修等重大方面事前需上报党组,实施备案。

问题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务公开、社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干部人事任免、资产处置、“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大额资金使用、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基建工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保政策落实、表彰奖励、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等“三重一大”事项作为重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

问题3.个别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

整改情况:徐胜利、方润生分别漏报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个人房产一处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落实“纪检机构监督责任”方面

问题1.基础工作不落实

整改情况:虽然县供销社没有设置纪检组,但结合实际,已把纪检监察业务、任务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求今后对于纪检案件要做到按程序规范查处、及时查处,纪检监察工作文书卷宗做到资料齐全、整理规范。

问题2.违纪案件查处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党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主动征得县纪委监察局的指导帮助。对于违纪案件,要依据党纪政纪条规,严把审核关、程序关,进行及时处理。结案后要及时建立个人卷宗。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三十条、市四十条和县九项制度”方面

问题1.非生产性支出较高

整改情况:研究修订并印发了《寿县供销社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供〔201780号),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程序,控制费用支出。加强对基层社及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逐年核定下达费用指标,支出费用与工作业务挂钩,同时要求县社包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问题2.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县政府有关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今年购置的电脑、打印设备都按规定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对于基层企业维修工程,要求先拟文报告,经党组研究批复后再实施,做到有合同、有预决算、有验收报告,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控制。

问题3.违规发放津补贴纠处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清退到位。机关干部22人,清退20161月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0560元。

问题4.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审工作。一是按照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二是控制外出培训次数,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三是对于巡察反馈的基层社坐收坐支问题,已调查处理到位,追责处理相关责任人2人;四是县社机关部分干部职工欠款问题已经清收到位,涉及相关干部3人,归还欠款4683元。

问题5.部分下属单位账目未纳入商业公司统管

整改情况:由于所属两个县直公司是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集体企业,财务未纳入寿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统管。党组高度重视,将强化对县直公司的管理,要求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重大开支报告制度,切实解决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巡察反馈的土产公司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党组责成该公司立行立改。目前,公司整改报告已上报党组,同时公司还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业务活动费管理制度、基建维修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涉及11名职工的各种不合理费用问题,已清退46050元。

三、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目前,巡察整改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社党组将认真查找班子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思问题,总结教训,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起来,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下一步工作中,党组将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不折不扣地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坚决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办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对基层社各项制度规范落实力度,坚定不移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二是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部署、认真督办,防微杜渐,切实担当领导之责、教育之责、检查之责,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

三是切实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以落实整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动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我县“南工北旅生态县”建设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4-4022650

通讯地址:寿县城投大厦2206

邮政编码:232200

电子邮箱:857568635@qq.com

   

 

中共寿县供销社党组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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