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县粮食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1-15 12:42    来源:寿州廉政网   作者:中共寿县粮食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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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528日至6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粮食局开展了巡察。91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分类推进、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务求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地进行了集中整改。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亲自组织研究,带头谋划部署,重点抓思想统一、抓责任分解、抓整改调度、抓督促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巡察组指出“局党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不够,执行政策不到位”

(一)针对“没有执行干部人事交流轮岗制度。局二级机构负责人长期未轮岗”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根据股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制定干部岗位调整交流方案,局党组会议决定对局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轮岗,报县委组织部批复备案。

(二)针对“局机关长期使用下属企业职工”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局党组已及时向县编办申报编制和县人社局申请政府购买服务;二是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界定职能,理顺机构设置,合理配备人员;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抽调人员和基层单位聘用人员管理。

(三)针对“超编设置二级机构。‘三定方案’中没有设置

人事股,2015年局党组研究决定设置人事股,并任命人事股长”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 规范机构设置,撤销人事股。

(四)针对“人事档案管理较混乱。少数人员档案存在涂改现象”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制定职工基本情况花名册并公示;二是逐人与县人社局进行清理核实;三是建立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五)针对“下属企业录用员工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规范下属国有企业所需用人问题。

(六)针对“政企没有完全分离。粮食局与下属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未能彻底分离”问题。整改情况如下:根据县委组织部 “关于清理上报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的通知”要求,县国资委已下文免去县粮食局机关干部在绿禾公司的兼职。严格执行关于政企分开的规定,县粮食局与下属企业人、财、物彻底分离。

(七)针对“2014年粮食局收取绿禾公司80万元用于局办公经费开支”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县粮食局属三类预算单位,年公用经费每人1000元,所属单位1063个库点,遍布全县各乡镇,机关工作量大,经费不够使用;县粮食局向绿禾公司收取的是原欠往来款,没有向企业转嫁或摊派费用;粮食局将加强管理,进一步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二、党的建设方面

巡察组指出“党建工作弱化”

(一)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会议研究业务工作多,部署安排党建工作很少”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二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塑造党员干部新思想、新思维,适应新常态,着力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善作善为的能力。三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通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开展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学习讨论,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五是结合中层干部调整、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局党组班子与干部职工沟通交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全县粮食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活动记录不全”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局党组结合开展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和“敢担当、有作为、比奉献”集中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抓党建工作重点,做到年有安排,月有落实;规范党组织活动会议记录,做到记录的内容全、用词规范、表述准确。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每年对各基层单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定期组织党课学习,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建设,每年年底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活动;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会议,切实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漏报个人事项”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核实,让领导干部感到戒尺在侧、悬剑在顶,使他们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从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全面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三是严肃处理瞒报、漏报、错报等行为。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巡察组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1.针对“粮食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寿县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2017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寿县粮食局党组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度》、《寿县粮食局党组中心组2017年度理论学习规则和计划安排》,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局党组将按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

2.针对“‘两个责任’分解落实不到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监督”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抓住全省粮食系统“查问题、治隐患、守底线、保安全、促党建”和“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整治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对下属公司和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二是研究制定了《寿县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与所属单位签订了《寿县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面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局党组4次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四是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局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通过责任和压力的传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使全系统上下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责任分解工作逐步落实,工作效果逐步显现。五是主动约谈,传导责任。局党组书记带头直接对所属10个企业法定代表人逐一面对面交谈,传达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精神,传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压力,并指出了有关领导班子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总结的经验教训和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3.针对“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违纪行为有“护短”现象,处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制定了《寿县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寿县粮食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要点》,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基本职责、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一是抓谈话。局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一岗双责”谈话;二是抓落实。各分管领导牵头抓好联系企业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每季度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抓机制,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敢抓敢管,抓常抓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无死角。对分管分工范围内问题落实整改要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4.针对“部分企业库存粮食短少问题”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县局结合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统一部署的“查问题、治隐患、守底线、保安全、促党建”、“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治理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分析,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到位。

(二)巡察组指出“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力”

1.针对“粮食局下属公司存在用白条领取大额资金现象,国有资金存在风险”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县粮食局结合当前统一开展的专项治理和县政府对国有粮食企业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财经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尽快完善职工工资打卡发放,推行公务卡结算支付;规范现金支付方式,尽可能使用非现金支付;对所属企业非现金支付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针对“绿禾公司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绿禾公司结合这次县政府安排的财产清查和财务审计工作,确定往来账户的真实性,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偿还或清收计划,同时将书面的审计情况报告粮食局和县国资委。

3.针对 “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出城补贴,其中2015年发放出城补贴4.2万元”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2015年前任局长离任审计时,县纪委已专案查处,职工领取的出城补贴已全部退还;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已全面停止各项津补贴的发放。

4.针对“长期使用下属企业车辆,绿禾公司所属两张车辆,由粮食局统一调度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车辆移交绿禾公司管理使用,局党组要求绿禾公司加强车辆管理,县粮食局不再统一调用。

(三)巡察组指出“仓库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

针对 “部分项目超合同价格支付工程款,2015年园区三栋仓及质检楼增加工程款40多万元,申桥分公司二栋仓增加工程款43.3万元”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绿禾公司工程增加项目经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及工程所在地企业签字,并经严格审计,经县粮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核。县粮食局在今后的仓储设施建设中,将配合有关部门严把施工图纸设计关。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二是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增加工程量程序,杜绝随意增加工程量现象;三是对全县工程增量进行审核,健全制度,严格控制工程增量。

(四)巡察组指出“违规集资”

针对“双桥、炎刘粮油公司长期以建仓的名义向职工集资,年息10%,按月计息发放”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双桥、炎刘粮油公司2010年分别向职工集资101万元、62.55万元,上交绿禾公司。绿禾公司前期建仓资金不足,从企业筹集资金758万元,从农商银行贷款900万元。2016年底,绿禾公司拟向徽商银行借款归还企业筹资和农商银行逾期贷款,但因未获县政府批准,没能完成。县粮食局将进一步向县政府汇报,并结合资产清查和审计结果,由绿禾公司尽快将建设资金缺口筹措到位,解决违规集资问题。

(五)巡察组指出“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 针对“违规为上级单位处理春节慰问经费。并以商品耗损方式全额核销”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2015年前任局长离任审计时,县纪委已专案查处,县粮食局已做整改,最近几年无此类现象。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2.针对“非生产性开支过大,2015年,绿禾公司招待费206679.5元,双桥粮油公司招待费371827元”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一是绿禾公司制定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完善公务接待开支管理办法,加大对公务接待支出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双桥粮油公司以这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契机,对非生产性开支进行梳理整改,出台了《寿县双桥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事务管理规定》,明确费用报销程序、招待标准等各项规定,从制度上保证整改到位。

我局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我们将按照县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继续抓好整改,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整改成果运用,逐步形成不感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性体制,促进全县粮食系统干部廉洁从政,促进我县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单位:寿县粮食局监督检查与行政审批服务股

电话:0554-2762810

邮址:新城区国投大厦一楼粮食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1290710625@qq.com.

                                             中共寿县粮食局党组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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