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县刘岗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1-15 12:27    来源:寿州廉政网   作者:中共寿县刘岗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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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426日至5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镇进行了巡察,并于2017919日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领导,严明责任,狠抓落实

1、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把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起来,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刘岗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3、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组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3次专题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925日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进行讨论修订,在向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巡察办2次送审后,于930日以党委文件印发。

4、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835个问题,根据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刘岗镇巡察问题整改清单》,做到措施、方法具体,责任、时间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5、强化责任落实。108日,召开全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推进整改,明确责任,传导压力。

6、严格督查问责。镇整改工作领导组先后召开5次整改工作汇报会,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汇报,共同研究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查指导,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面整改

(一)党的领导方面

问题1、党的领导弱化

表现(1)镇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执行政策和上级有关决策没有完全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和周一晚上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执行党委集体领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的组织纪律,维护班子团结,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践行“三严三实”精神,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把班子建设好。四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选好用好管好村党组织带头人,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问责追责,完善责、权、利相适应的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党委的执行力。

表现(2)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二是加强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党组织书记;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完善考评考核和奖惩机制,围绕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及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和评议;四是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五是积极破解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难题,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表现(3)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925日召开党委会议,9月底清退了返聘的4名镇退休干部,停发报酬,消除负面影响。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并长期坚持。

表现(4)有在编不在岗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925日召开党委会议,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有关规定,限在编不在岗的两名农口职工925日回镇签到、上班,否则建议其主管部门予以清退,停发报酬,消除负面影响。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方面

问题2、党的建设缺失

表现(1)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重业务,轻党建,会议研究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多,部署安排党建工作少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建部署要求。二是党委强化抓党建主责意识,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实行党建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村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四是实行党建月审制,每月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五是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党建业务人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六是严格执行党建+发展双百分考核基层党组织制度。

表现(2)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党委书记是执行制度的直接责任人,杜绝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二是定期召开党委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规范会议记录;三是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重大方针、政策,专题研究我镇党建工作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

表现(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把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点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党建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明确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每年列席一次所联系党组织的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听取党员意见建议;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大“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力度和问责力度,

表现(4)机关支部活动记录不全

整改情况:完善机关支部相关活动制度,明确机关支部领导班子分工及责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机关支部活动,确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加强对机关支部活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表现(5)村级党组织及镇直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规范“三会一课”,加强思想建设,补足精神上的“钙”;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组的专抓班子作用;加强基层党支部队伍建设,把素质好、懂业务、会管理的人才充实到基层党组织班子岗位上,选好配强支部书记;按照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要求,抓落实、抓规范;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按照年初签订的党建工作责任状,严格兑现奖惩。

表现(6)部分班子成员个人事项报告不实

整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已要求限期补报,并向组织部门作出说明。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坚决维护报告制度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问题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表现(1)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

整改情况:镇党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同经济社会事业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纪委工作;每季度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风廉政部署要求;加强对镇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

表现(2)“两个责任”分解落实不到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监督,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细化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到联系点和分管领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或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并在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上,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职和点评;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镇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

表现(3)镇纪委“三转”不彻底。责任意识不强,对辖区内个别党员违纪现象发现处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全力推进“三转”,纪委书记不再参加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配备专职纪检干事;镇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督执纪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确保工作重心聚焦主责主业,主要精力用在检查监督、执纪问责、案件查处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大问题线索摸排力度,对党员违纪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今年以来,镇纪委受理线索11件,结案11件,其中初核了结6件,立案5件,3人受到通报批评,7人受到党纪处分,其中:党内警告4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2人。

问题4、镇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

表现(1)财务收支不够公开透明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大政务、财务公开力度,做到定期公开和重大收支及时公开,镇纪委加强对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确保财务收支公开透明。

表现(2)镇账面大量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通过自查,我镇账面上大量往来款,有破产企业、死亡及长期外出不见面人员的往来款,多为呆帐、死帐。目前我镇已制定清理方案,正在进行清理,力争在年底前取得实效。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往来款的管理。

表现(3)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镇工作人员报销差旅费用,部分发票与出差时间、地点不符

整改情况:通过自查,已报销的差旅费用,对发票与出差时间、地点不符的进行甄别,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镇财务管理和财务审核制度,加强财务审核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审核质量。

表现(4)政企不分。本应由用户承担、企业征收的水费,由镇财政全额垫付,再由镇向用户征收

整改情况:201777日召开党委会议,严格落实政企分开制度,加强自来水企业的管理,理顺自来水水费收缴秩序,镇政府从8月份停止垫付和收水费。

表现(5)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款打入镇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数额较大

整改情况:为了方便被征地群众,在2014109日前,我镇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款大部分都是打入镇干部韩某某个人账户,由其用现金直接兑现给群众。2014109日,我镇已停止用现金兑现征地补偿款,实行打卡发放到被征地农户的账户,韩某某也将其经手的钱款结清,并将其卡上生成的利息2871.44元上交镇财政。今后,我镇将严格执行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政策,规范征迁补偿手续。

表现(6)镇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整改情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在去年专项清理时,我镇已进行了整改,20167月清退通讯补贴35080元;今后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杜绝违规发放任何津补贴。

问题5、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表现(1)专项资金发放不到位

整改情况:2014年冬季自然灾害补助资金7.7万元,镇实际打卡发放到户3.93万元,余下的3.7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救济救助。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纪委加强监督管理,严禁类似问题发生,确保专款专用。

表现(2)以工代赈项目监管不严。发现2015年修筑三条乡村道路以工代赈工程劳务报酬多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领取

整改情况:2015年修筑的刘岗镇汤岗闸至砖井、沈郢村石吴路至油坊、付楼村石碴路三条乡村道路以工代赈工程,其中汤岗闸至砖井、沈郢村石吴路至油坊两条路劳务报酬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刘某某领取5225元、王某领取5225元,现已追回资金10450元收缴财政。下一步,我镇将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管,严禁类似问题发生。

表现(3)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2016年扶贫项目砂石路修建资金5万元,变更为修建通往双枣电灌站砂石路工程资金

整改情况:2016年,我镇扶贫项目砂石路修建资金5万元,因双枣村杨桥电灌站施工急需修砂石路,经县扶贫办同意(寿扶贫组[2016]9号:关于调整部分扶贫项目的批复),变更为修建通往双枣电灌站砂石路工程资金。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和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申报和监管,严禁项目变更等问题发生。

表现(42013年大拐村松林坝库区移民后扶项目工程款10.8万元被个人用白条支出

整改情况:2013年大拐村松林坝库区移民后扶项目,根据寿县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刘岗镇小(一)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库扶[2012]2号)要求,由大拐村水库移民项目管理理事会组织施工,工程款总投次12万元,其中项目资金10.8万元,实际支出120090元,发票和受益群众参与施工人员工资清册原件,报财政局企业股入帐,按要求村级用复印件做辅助帐。进一步规范库区移民后扶项目工程款使用管理,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规范村级财务。

问题6、村级涉农资金管理不规范

表现(1)乱集资。付楼村2013年至2016年共向群众收取集资修路款107460

整改情况:镇2013年至2016年,付楼村方庄、葛郢、老圩三村民组村民自愿捐资28460元修通棉场至葛郢砂石路,柿元组捐资18600元修通楼郢至柿元砂石路,桃元组捐资12400元修通塘嘴至桃元砂石路,陈圩组捐资6900元修通下郢至陈圩砂石路,曹坊组捐资21000元修通杨楼至曹坊砂石路。在村两委的指导下,每条砂石路都成立了捐资修路理事会,负责资金管理和砂石路工程建设。但理事会不能建帐,要求村里代管,并于2013425日入20500元、2015124日入17560元、18600元和10900元、2016126日入40300元,合计107860元入镇三资管理中心,将捐款修路收支做入村账。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执行减负政策,进一步完善村级筹资筹劳等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杜绝乱收费乱集资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表现(2)“一事一议”项目有重复报账现象

整改情况:付楼村葛郢、柿元、元庄路全长4000米,2013年付楼村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60710元修砂石路3000米,还有1000米没能修上砂石路,群众强烈要求将余下的1000米修通。付楼村投入109400元,修通余下的1000米砂石路。由于是同一条路,村里在入帐时,仍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报账名称,即付楼村葛郢、柿元、元庄路,造成重复报账现象。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规范村级财务、帐务。

表现(3)大拐村“一事一议”资金入账不及时。2010年、2011年“一事一议”资金28.12万元,201212月入账,账外循环近2

整改情况:经核实,大拐村2010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群众自筹款133200元,分别于20101028日转61000元、20101029日转30200元、20101030日转12000元和30000元入镇三资中心帐户,于20101116日由三资中心转入县财政局;2011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群众自筹款148000元,分别于2011125日转30000元和50000元、2011126日转68000元入镇三资中心帐户,于2011126日由三资中心转入县财政局。由于大拐村文书郑某某当时患肾癌在合肥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导致该村已入账的28.12万元一事一议资金没有及时做帐。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规范村级财务、帐务,做到村级财务月清月结、做帐及时。

表现(4)大拐村存在用工程款发票复印件报销塘坝清淤工程款现象

整改情况:我镇大拐村2014年兴修塘坝5处,奖补资金胡塘7万、店大塘3万元、店二塘2万元、沟塘8万元、方塘2万元,计22万元,镇政府到县水务局报账使用工程款发票原件,奖补款从镇拨到大拐村后,施工企业到村报账,因不能让企业再开一次发票,经镇同意后,大拐村用工程款发票的复印件做辅助账。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级三资监督管理,规范村级财务、账务。

问题7、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表现(12013年中秋节,部分镇干部接受辖区企业慰问礼品

整改情况: 2013年中秋节,我镇部分镇干部接受建淮管业给的月饼等慰问礼品,镇干部已主动按原价退还企业,并作深刻检讨。镇党委要求,镇机关全体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市四十条、县九项制度、镇十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杜绝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行为发生。

表现(2)少数镇公职人员用公款出入浴场会所消费

整改情况:通过自查,我镇公职人员因公出差时,夏季有在浴场午休(浴场10元)现象,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今后,我镇将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市四十条、县九项制度、镇十项制度的学习贯彻,完善机关干部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干部管理,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严禁出入高档会所和高消费场所。镇纪委将加强干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处。

表现(3)个别镇干部用合肥某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发票冲抵招待费

整改情况:通过自查,对个别镇干部用合肥某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发票冲抵招待费,已进行整改。今后,我镇将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市四十条、县九项制度、镇十项制度的学习贯彻,规范干部管理,严禁开虚假发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核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镇财务。镇纪委要加强镇财务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处。

表现(4)某村干部用公款包车到镇干部家吃喜酒

整改情况:通过自查自纠,对付楼村干部方某某、杨某某用公款包车到镇干部家吃喜酒,当事人主动退赔200元租车费,并作深刻检讨。镇农经站制定村级财务清理方案,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到年底前清理到位。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监管。

表现(5)镇政府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

整改情况:对镇政府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现象认真剖析,进行整改。镇党委决定,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市四十条、县九项制度、镇十项制度的学习贯彻,严禁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核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镇财务;镇纪委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处。

问题8、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

表现(1)“一事一议”工程及其他小型工程,虽然建立了小型企业库,采取摇号等方式进行招标,但入库企业均为当地人员所有,且企业数量少,存在一人多户现象

整改情况:我镇原入库企业是3家,今年3月份根据企业申请,又增加1家。原入库企业中合肥市注册合肥正华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在我镇施工,要到合肥开税票,造成我镇税收流失,后经镇同意在寿县重新注册寿县正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的是留住税源,造成一人多户现象。镇党委决定,将合肥市注册合肥正华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从镇招标库中删除。今后,将严格执行县政府出台的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镇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小型招投标项目监督管理,规范镇招标工作;扩建小型企业库,规范入库企业管理,杜绝一人多户现象。

表现(2)规避县级招标,将项目分割招投标。如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曙光路工程被分割为三个工程;裕民路工程被分割为四个工程

整改情况: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我镇资金紧张,在曙光路、裕民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先是改造镇中心区,在县有关领导要求下,多次对曙光路、裕民路改造工程进行拓展,以致造成被分割成几个工程。镇党委要求,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标项目监管,对需建项目要先规划,做好论证,招标前必须提交党委会研究同意,避免造成项目被分割现象。

表现(31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多未经过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等“三重一大”内容,包括1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党委会议记录要完整;完善镇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对未经党委会研究的坚决不予招投标,不允许搞临时动议。镇纪委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处。

三、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巡察工作成效明显

1、促进了责任落实。通过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委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更加有力,促进执纪监督问责职能的充分发挥。

2、加强了基层廉政建设。通过巡察整改,基层党员干部“慵懒散”“吃拿卡要”等现象得到改变,惠农补贴、土地流转、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资金管理制度得到完善,村内账目管理不规范,侵占、挪用、截留、套取惠民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治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3、形成了有力震慑。通过突出问题整改和治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施约谈提醒,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该立案的立案,该查处的查处,切实形成震慑和威力。

4、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经过两个月的整改工作,一些问题得到初步整改,但与上级提出“标本兼治”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刘岗镇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按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深入查摆问题,强化整改措施,巩固提升整改成效,进一步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改进作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切实解决工作和发展中的问题,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向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4-3178223

通讯地址:寿县刘岗镇刘岗街道

邮政编码:232222

电子邮箱:384316803@qq.com

中共刘岗镇委员会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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